宜蘭鄉親看過來!手把手教你成立合法人民團體
最近有幾位礁溪的鄉親在閒聊時提到,想為社區長輩組個固定的關懷據點,卻卡在「人民團體」申請的流程上。其實不只社區組織,無論是想推廣冬山河流域生態保育、集結南澳的返鄉青年,甚至凝聚宜蘭市的書法同好,成立正式立案的團體,往往是第一步。身為在地方事務打滾多年的觀察者,今天就來聊聊宜蘭縣政府轄下人民團體籌組與立案的實戰經驗。
一、人民團體是什麼?宜蘭常見類型有哪些?
人民團體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民眾基於共同理念、宗旨,自願結合的非營利組織。在宜蘭這塊土地上,常見的類型大概分三類:
- 社會團體:像社區發展協會、環保志工隊、同鄉會、宗親會,或你感興趣的登山社、讀書會想擴大規模,都歸這類。
- 職業團體:這類比較有行業屬性,例如宜蘭縣的民宿協會、觀光導覽員聯誼會等,保障同行業者的權益與交流。
- 政治團體:涉及政治目的組織,在地方上相對少見,其規範也更嚴格。
為什麼要「立案」? 簡單說,取得宜蘭縣政府的「立案證書」,團體才具備法人資格。沒立案的團體,頂多算是「好朋友聯誼會」,無法開正式的銀行戶頭、不能申請政府補助計畫、簽約租用場地也容易碰壁,甚至成員的權益保障也相對薄弱。立案,就是取得一張正式的「身分證」。
二、起步關鍵:從發起人到第一次籌備會議
想成立團體,光有熱情不夠,得先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宜蘭縣政府規定:
- 發起人門檻:至少要有 30 位年滿 20 歲、設籍或工作在宜蘭縣的夥伴擔任發起人。這些發起人是團體的「催生者」,後續的籌備會議他們都得參與。
- 擬定「籌組申請書」:這是向縣府社會處表達「我們想成立團體」的第一步。內容包括:
- 未來團體的「暫定名稱」(記得多想幾個備案,避免跟別人撞名)。
- 明確的「宗旨」和「未來任務方向」(寫具體點,別太空泛)。
- 預定活動的區域(通常就是宜蘭縣)。
- 全體發起人的名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簽名或蓋章)。注意:名冊格式縣府有制式表格,務必索取最新版使用。
- 送交社會處審查:備齊申請書和發起人名冊,遞交給宜蘭縣政府社會處人民團體科。承辦人員會初步審查文件是否齊全、發起人資格是否符合、團體名稱有無重複等。這個階段通常需要幾個工作天。
在地小提醒: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的承辦人員其實很樂意提供諮詢。與其自己摸索碰壁,不如在準備發起階段就先打電話或親自跑一趟縣府,了解最新的規定和表格版本,能省下很多後續補件的麻煩。
三、召開籌備會議:奠定團體運作的基石
籌組申請獲縣府核備後,就要召開關鍵的 「第一次籌備會議」。這場會議非常重要,它決定了團體的「基本法」——章程,並選出後續推動立案的籌備委員。會議怎麼開?
- 通知發起人:會議前至少 7 天,要將開會的時間、地點、討論事項(議程)通知所有發起人。通知方式要能證明對方收到(掛號信、有簽收的單據等)。
- 會議有效人數:至少要有 「一半以上」 的發起人親自出席,會議才有效(委託出席在籌備階段通常不行)。
- 核心任務一:審章程草案:
- 章程是團體的「憲法」,內容涵蓋名稱、宗旨、任務、會員資格、組織架構(理事會、監事會怎麼組成、權責)、會議規範、經費來源、解散程序等。
- 宜蘭縣府有參考範本,但別直接抄!要根據團體的實際需求調整。例如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的金額;理監事名額(注意:監事人數不能超過理事的三分之一);會員大會召開的頻率等,都需要會中充分討論並表決通過。
- 特別留意「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條款,依法只能歸屬地方自治團體(如宜蘭縣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機構。
- 核心任務二:選籌備委員:從發起人中選出 5-15 位籌備委員(奇數為佳),組成籌備會,負責後續的會員招募、召開成立大會等重任。記得同時選出 1 位籌備會主任委員來主導。
- 會議記錄是關鍵:會議過程一定要做詳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出席者名單、主席是誰、討論事項、表決方式與結果(贊成、反對、棄權人數)、決議內容。記錄完成後,主席和記錄人都要簽名。這份記錄是未來送審的必備文件。
四、招募會員與召開成立大會
籌備會成立後,主要任務就是「找人」和「開大會」:
- 公開招募會員:
- 根據章程草案定的會員資格(個人會員、團體會員?有無分級?資格條件?),公開徵求會員。
- 會員人數必須達到章程所定最低人數(通常社會團體至少30人),而且得在召開成立大會前完成會員名冊造冊(姓名、年齡、籍貫、住址、聯絡電話等)。
- 召開成立大會:
- 這是團體正式誕生的時刻!由籌備會召集,通知全體會員參加(同樣需7天前通知,並附議程)。
- 成立大會的核心任務:
- 正式通過章程:由全體會員表決確認最終版本章程。
- 選出首屆理監事:依據章程規定的名額,選出理事(組成理事會)和監事(組成監事會)。選舉方式(票選、舉手)需載明於會議記錄。
- 會議記錄要求更嚴格:成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尤為重要,需詳細記載章程逐條表決結果、理監事選舉的得票數等。同樣需主席、記錄簽名確認。
五、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議,完成組織架構
成立大會選出理監事後,不代表籌備工作結束。緊接著:
- 召開「第一次理事會議」:
- 由全體理事互選產生 常務理事 和最重要的 理事長(理事長)。
- 根據章程和工作需要,決定工作人員(如總幹事、秘書)的聘任。
-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預算等(雖立案前可能較簡略,但仍需有規劃)。
- 召開「第一次監事會議」:
- 由全體監事互選產生 常務監事(若監事名額3人以上)。
- 明確監事會的監察職責。
- 這兩場會議同樣需要詳實記錄。
六、備齊文件,向宜蘭縣政府申請立案
走到這一步,終於可以正式向縣府社會處申請立案了!需要準備的文件堪稱「大禮包」,務必仔細核對:
- 申請書:載明團體名稱、宗旨、會址、申請日期等,蓋上籌備會主任委員和未來理事長印章。
- 章程:最終經成立大會通過的版本,份數依縣府要求。
- 成立大會會議記錄:完整記錄,含簽到簿(正本或清晰影本)。
- 第一次理事會議記錄:選出理事長的關鍵紀錄。
- 第一次監事會議記錄。
- 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 當選名冊:需載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學經歷、現職、住址、聯絡電話等,並註明當選職務。全體名單需加蓋當選人印章或簽名確認。
- 會員名冊:全體會員名單(姓名、年齡、籍貫、住址、電話),同樣需加蓋團體印章或籌備會章。
- 團體圖記(印章)及理事長簽字章印模:預先刻好團體的全銜印章(大章)和理事長簽名章,將印模蓋在印模表上交給縣府備查。
- 會址使用同意書:如果會址是租用或借用他人的房舍,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的同意書影本(同意作為該團體會址使用)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房屋稅單、租約等)影本。若會址設在發起人或理監事自宅,則需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切結書。
- 籌備期間工作概況及收支報告表:簡述從發起籌組到成立大會結束期間做了哪些事(如開會次數)、錢從哪裡來(發起人捐助?)、花在哪裡(郵資、印刷、場地費?)。
宜蘭在地實務提醒:
- 文件份數:縣府通常要求一式二份或三份(一份正本,其餘可影本),送件前務必再次確認最新規定。
- 簽名蓋章:所有會議記錄、名冊、申請書等,該簽名、該蓋章的地方絕對不能漏。特別是理監事名冊,每位當選人的簽名或蓋章缺一不可,否則會被退件。
- 會址證明:這是常被忽略或出問題的環節。同意書格式要對,產權證明要清晰。地址要明確(宜蘭縣XX鄉鎮市XX路XX號XX樓),避免模糊不清。
- 文件一致性:團體名稱、會址、理監事姓名等資訊,在所有文件(章程、記錄、名冊、申請書)中必須完全一致,一個字、一個號碼都不能錯。
七、等待審核與領證
文件送進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後,就進入審查階段:
- 承辦初審:承辦人員會仔細核對所有文件的完整性、正確性與合法性。如有疑問或缺漏,會通知補正。
- 可能補件:第一次送件就完美過關不太容易。收到補件通知別氣餒,仔細看缺什麼、哪裡要修正,盡快補齊送回。
- 提報縣府核定:文件齊備無誤後,承辦會將案件提報給縣府長官做最後的核定。
- 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證明:核定通過後,縣府會發給正式的「立案證書」和「圖記證明」(證明你的團體大章已在縣府備案)。恭喜!團體自此正式取得法人資格。
時間預估:從送件到拿到證書,如果文件齊全無誤,通常需要 1 至 2 個月的行政作業時間。遇到需補件或複雜案件,時間會拉長。
八、立案後才是開始:團體的日常運作與注意事項
拿到立案證書不是終點,而是責任的開始。後續運作務必遵守章程和相關法規:
- 按時召開會議:
- 會員大會:團體最高權力機構,依章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通常是年度大會),決定重大事項(預決算、章程修訂、財產處分、解散、選舉理監事等)。
- 理事會:執行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推展會務。開會頻率依章程或實際需要。
- 監事會:監察機構,監督理事會執行會務、財務稽核等。
- 會議記錄絕對不能少! 每次會議都要詳實記錄並妥善保存。
- 財務透明是根本:
- 建立清楚的會計制度,使用正式收據、發票。
- 年度結束後編製「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財務報表。
- 這些報表需先經監事會(或監事)審核後,再提報給當年的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 財務報表需留存至少十年!
- 會務申報義務:
- 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每年年度開始前,要將該年的工作計畫和預算,提報給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 年度工作報告及收支決算表:年度結束後,要將該年度的實際工作成果和決算報表(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提報給縣府備查。
- 理監事改選後備查:每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後,應在 30 天內將新的理監事名冊、會員代表名冊(如有)等文件,報送縣府備查。
- 會址、章程變更備查:團體名稱、會址變更、章程修改等重要事項異動,都需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縣府備查。
- 妥善保管文件:立案證書、圖記證明、歷次會議記錄(籌備、成立、理監事會、會員大會)、財務報表、會員名冊、財產清冊等,都是團體的重要資產與法律憑證,務必專人專櫃妥善保管。
九、宜蘭鄉親常遇到的狀況與解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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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一:「發起人臨時退出,人數不足怎麼辦?」
- 預防勝於治療:招募發起人時多找幾位備胎(例如目標35人)。
- 補人需在籌備申請前:若在送籌組申請書前有人退出,可嘗試補足符合資格的發起人,並更新名冊。若已送件後才退出,且人數未低於門檻(30人),理論上可繼續,但最好主動向承辦說明情況。
- 籌備會議後退出:只要籌備會議召開時發起人出席數達標,會議有效,後續退出不影響已進行之決議(如章程通過、選出籌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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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二:「會員人數不足章程規定最低人數?」
- 立案申請會被駁回。解決方式:
- 積極招募:擴大宣傳,尋找更多認同宗旨的人加入。
- 檢視章程門檻:是否當初章程訂的最低會員人數過高?若還沒送立案申請,可思考是否需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需符合章程草案程序)討論下修會員最低人數。但下修後仍需達到新門檻。
- 立案申請會被駁回。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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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三:「找不到合適/便宜的會址?」
- 活用自有資源:初期可考慮設在主要發起人、理事長或理監事的自宅或營業場所(記得附同意書和產權證明)。
- 尋求公部門資源:詢問鄉鎮市公所、社區活動中心是否有空間可提供(或廉租)給立案團體使用。
- 共享空間:與其他理念相近的立案團體合租辦公室。
- 虛擬辦公室? 目前法規仍要求需有「實體」會址作為通訊聯絡及文件送達處,虛擬地址通常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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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四:「開會人數老是湊不齊?」
- 章程設計彈性:在訂章程時,可考慮將會員大會的有效出席人數門檻訂為「過半數會員『或』一定比例(如三分之一)以上出席」取其較低者,提高成會機率。但最低不得少於六分之一(《人民團體法》規定)。
- 善用委託出席:章程需明定會員可否委託他人出席會員大會、委託方式及限制(例如一人最多可接受幾位委託)。理監事會議通常不適用委託。
- 會議時間地點便民:選擇多數會員方便參與的時間(如週末)和地點(交通便利)。
- 事前充分溝通:重要議案提前讓會員知曉,提高參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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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五:「沒錢請專職人員,行政工作好繁重!」
- 理事長/常務理監事分工:由無給職的理監事們分擔核心行政工作。
- 招募志工:尋找熱心且有能力的會員擔任志工協助。
- 尋求外部支援:有些大專院校有服務學習課程,或社福團體提供培力服務,可嘗試連結資源。
- 善用政府免費資源: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或其他局處(如文化局、環保局)常開設社團經營管理、財務等課程,多參與學習提升能力。
十、宜蘭縣政府提供的資源與服務
成立和經營團體是辛苦的,但宜蘭縣府也提供一些支持:
- 諮詢服務:社會處人民團體科的承辦人員是首要諮詢窗口。可電話或現場詢問。
- 教育訓練:縣府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人民團體幹部訓練、財務管理、方案撰寫等課程,幫助團體提升能力。
- 補助計畫:針對符合特定政策目標(如社會福利、社區營造、文化發展、環保等)的立案團體,縣府各局處(社會處、文化局、環保局、農業處等)可能提供專案計畫補助。需留意相關申請公告。
- 場地資訊:縣府或各鄉鎮市公所管理的活動中心、集會所等,立案團體通常能以較優惠價格租借使用。
- 線上資訊: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業務專區 > 社會處 > 人民團體科,可找到相關法規、申請表格、書表範例、常見問答等資訊。務必下載最新版本的表格!
結語:為宜蘭的美好,勇敢跨出組織化的第一步
在宜蘭,從守護龜山島海域的環保團體,到傳承歌仔戲的藝文組織,再到巷弄裡照顧長輩的社區協會,無數立案的人民團體,正默默為這片土地注入活力。籌組過程確實繁瑣,需要耐心與細心,但那份「我們是正式組織」的認同感,以及後續能更有效爭取資源、服務鄉里的能力,絕對值得投入。
關鍵在於「按部就班」:找對夥伴、仔細研讀縣府規定、文件準備確實、會議記錄不馬虎、財務清清楚楚。遇到問題,別害羞,直接詢問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的承辦人員,他們是協助你完成夢想的夥伴,而非刁難的關卡。期待在宜蘭這塊土地上,看到更多由鄉親自發凝聚、合法立案的溫暖力量,一起寫下屬於我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