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井水合法嗎?地下水水權申請實戰手冊
當井水遇上法律:不可不知的水權觀念
在臺灣鄉間,常見到住家後院有口老水井,阿公阿嬤用慣了地下水澆菜洗衣。但您知道嗎?根據《水利法》,這些井水可能涉及「水權」問題。去年彰化就有農民因未申請水權,被開罰新臺幣十萬元。究竟什麼情況需要申請?該怎麼辦理?讓我們從實務角度談談。
地下水水權不是新概念,早從民國三十二年《水利法》立法時就明定,凡取用地面或地下水都需取得水權。但直到近年水資源短缺加劇,政府才加強查核力道。經濟部水利署統計,全臺約有十五萬口未登記水井,相當於每日六十萬噸未納管水量,比一座石門水庫的有效蓄水量還多。
水權申請核心三問
第一問:什麼情況非申請不可?
依《水利法》第二十四條,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須申請:
- 每日取水量超過三立方公尺(約3噸)
- 使用抽水馬達等動力設備
- 井深超過二十公尺
- 位於地下水管制區(如雲林、屏東部分區域)
常見誤區是認為家庭用水不用申請。實務上,若裝設加壓抽水機或深水井,即使自家使用仍屬規範範圍。臺南陳姓案例就是因安裝1HP抽水機灌溉果園,遭檢舉後補辦罰鍰。
第二問:申請要準備哪些文件?
必備文件清單如下:
- 水權登記申請書(水利署制式表格)
- 工程計畫書:含井體結構圖、取水設備規格
- 土地使用證明:地籍謄本或土地同意書
- 位置圖說:比例尺1/1200地籍圖標示井位
- 切結書:保證不污染地下水層
特別提醒農業使用者,需額外附上農地證明;工業用水則要檢附工廠登記證。去年高雄某金屬加工廠就因未檢附廠登,來回補件耗時三個月。
七步完成水權申請
步驟一:確認申請管轄單位
依據取水用途分為:
- 農業用水 → 農田水利署
- 工業用水 → 經濟部工業局
- 家用及商業用水 → 縣市政府水利處
步驟二:現場會勘與測量
水利單位派員確認:
- 井口位置與地籍是否吻合
- 實際取水量測定
- 周邊有無污染源 建議申請人到場陪同,即時說明用水狀況。新竹案例因申請人缺席,會勘人員誤判為工業用途,後續追加環評報告。
步驟三:用水計畫審查
審核重點包括:
- 取水量合理性(家用每日限30噸)
- 是否有替代水源
- 地層下陷風險評估 宜蘭民宿業者曾因每日申請50噸水量,被要求改接自來水,最終核可量僅20噸。
步驟四:水權狀核發
通過審查後將獲頒水權狀,載明:
- 水權字號(如經水字第XXX號)
- 許可水量與用途
- 有效期限(家用通常5年)
- 權利義務事項
步驟五:水井烙印登記
核發水權狀後三個月內,須由水利單位在井管加裝:
- 不鏽鋼識別牌(刻有水權字號)
- 計量設備(非家庭用)
- 取水監測裝置(管制區必裝)
步驟六:定期申報取水量
非家庭用戶每季需申報:
- 實際取水量紀錄
- 用水用途說明
- 水質檢測報告(特定行業) 臺中精密機械廠因連續兩季未申報,遭暫停水權三個月。
步驟七:展期與變更程序
水權到期前三個月可申請展期,需檢附:
- 原水權狀正本
- 近期取水紀錄
- 用水現況說明書 變更取水量或用途則須重新送審。
常見爭議處理原則
既有水井合法化
針對既存未登記水井,各縣市有輔導方案:
- 補申請免罰:需符合108年前存在證明(如空照圖、電費單)
- 簡化程序:免工程計畫書,改用水井現況切結
- 費用減免:僅收規費新臺幣500元(原需3,000元) 嘉義縣去年受理八百多件補登記案,成功率達九成。
權利衝突調解
當發生下列爭議可申請調處:
- 鄰井搶水致水位下降
- 上游用水影響下游權益
- 水質污染求償 調處委員會由水利單位、專家及地方代表組成,具法律效力。屏東蓮霧園主透過調處,成功要求鄰廠停止超抽地下水。
行政救濟管道
對處分不服時可採:
- 收到處分書30日內提訴願
- 訴願失敗後2個月內提行政訴訟
- 重大案件可聲請停止執行(如停工處分) 苗栗某溫泉業者透過訴願,將原裁罰50萬降為10萬元。
實務操作提醒事項
水權與土地權的分離性
特別注意:水權不隨土地所有權移轉。常見糾紛發生在:
- 買賣土地未辦理水權過戶
- 繼承土地忽略水權繼承登記
- 租賃土地擅自使用原有水井 建議在產權移轉時,同步至水利單位辦理水權名義變更,規費僅200元。
地下水管制區規範
全臺九大管制區(如雲彰、屏東平原)額外規範:
- 新井申請全面凍結
- 既有水井需裝自動計量設備
- 年取水量超過五千噸須繳耗水費 彰化王功地區養殖戶就因未裝計量器,被連續開罰共計四十五萬元。
違規裁罰基準
常見處分類型與金額:
| 違規情節 | 罰鍰金額 | 法律依據 | 
|---|---|---|
| 無權取水 | 2-10萬元 | 水利法93條 | 
| 超量取水 | 1-5萬元 | 同法94條 | 
| 未裝計量設備 | 1-5萬元 | 同法95條 | 
| 拒絕檢查 | 2-10萬元 | 同法97條 | 
| 污染地下水 | 5-50萬元 | 水污法38條 | 
永續用水的關鍵作為
取得水權只是起點,建議同步採取這些措施:
- 定期維護水井:每年清淤檢測,避免水質惡化
- 建立用水日誌:記錄取水量與水質變化
- 參與水權人會議:掌握區域水資源調配政策
- 設置備用水源:雨水回收系統可減輕地下水負荷
- 申請節水設備補助:經濟部有最高二十萬元補助方案
雲林口湖鄉的協作案例值得參考:十二戶養殖業者組成水資源管理小組,共用監測設備並調配取水時段,使地下水位十年回升1.2公尺,還獲得水利署表揚。
結語:水權即永續
水權申請看似繁瑣,實則是維繫水資源永續的關鍵機制。隨著衛星監測技術精進,水利署透過地下水位感測器與空照圖比對,每年查獲違規取水案超過三百件。與其事後受罰,不如主動完備程序。當我們妥善管理每口井,便是為下一代守住珍貴的藍金資源。
經濟部水利署水權科提醒:各縣市受理窗口與書表格式略有差異,建議臨櫃前先電洽當地水利單位確認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