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不動產交易關鍵文件!桃園核定契價證明書申請實戰分享

買賣房子、繼承不動產,或是單純想把名下房產贈與給子女,在桃園辦理這些事,常常會聽到一個關鍵詞:「核定契價證明書」。這份由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核發的文件,看似一張紙,卻是後續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計算相關稅額(尤其是契稅)的重要依據。許多鄉親第一次接觸時難免一頭霧水:這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需要它?該怎麼申請?這篇就來跟大家聊聊這份文件的重要性與申請眉角。

一、 先搞懂:什麼是「核定契價證明書」?它為什麼重要?

簡單來說,「核定契價證明書」就是稅務局針對你要移轉(買賣、贈與、繼承等)的那筆房屋(建築改良物),依據相關規定所「核定」出來的「課稅現值」證明。這個核定的金額,直接影響你要繳納的契稅多寡。

  • 契稅的計算基礎: 契稅 = 核定契價 × 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 (例如:買賣6%、贈與6%、占有6%、典權4%、分割2%、交換2%)。沒有這份證明書上載明的「核定契價」,地政事務所就無法判斷你該繳多少契稅,自然無法完成後續的產權移轉登記。
  • 核定標準: 稅務局核定這個價格,主要依據的是房屋的構造種類、用途、面積、耐用年數、折舊率等標準,並參考房屋標準單價表地段率來計算。它不等於市價(通常低於市價),也跟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是分開的(土地部分由地政事務所管轄)。
  • 主要用途:
    • 作為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計算並繳納契稅的依據。
    • 有時在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時,債權人也可能要求提供作為參考。
    • 在計算贈與稅或遺產稅的不動產價值時,房屋部分的價值認定,也是以這個核定契價(或房屋評定現值)為基準,而非市價。

所以,當你面臨以下情況,就需要這份證明書:

  1. 買賣房屋: 買方需繳納契稅。
  2. 贈與房屋: 受贈人需繳納契稅。
  3. 繼承房屋: 雖然繼承移轉免徵契稅,但辦理登記時,地政機關仍會要求提供此文件(或註明免稅之證明)作為登記要件之一。
  4. 交換房屋: 若交換有差額,差額部分需繳契稅。
  5. 分割房屋(共有物分割): 若分割導致價值增減,增額部分需繳契稅。
  6. 占有房屋: 依法取得所有權時需繳契稅。
  7. 設定典權: 典權人需繳契稅。

二、 誰可以來申請?申請前要準備什麼?

  • 申請人資格:
    • 不動產(房屋)的所有權人本人。
    • 有權申請登記之人: 例如買賣的買方、贈與的受贈人、繼承的繼承人等。實務上,通常是即將成為新所有權人或辦理登記義務人(如賣方)的一方或其代理人來申請。
    • 代理人: 委託他人辦理,需檢附有效的委託書(蓋章需與印鑑證明相符或親自到場核對身分)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供核對)及影本。
    • 管理人、代表人、監護人: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法院裁定書、法人登記證明、監護權證明等)。
  • 必備文件清單: 申請前請務必確認文件齊全,避免白跑一趟。
    1. 申請書: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有制式的「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核發房屋稅稅籍證明申請書」。可事先在稅務局網站下載填寫,或現場索取填寫。
    2. 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或代理人)的 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核對後發還)。如果是外國人,則需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 公司法人: 需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3.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擇一):
      •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正本核對後發還):最常用。
      • 最近一期房屋稅繳款書或稅單正本及影本
      • 若所有權狀遺失,可改附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標示部、所有權部) (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4. 委託書(非本人親自辦理時): 需載明委託事項、房屋坐落、委託人及受託人資料,並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 重點: 委託書上的委託人印章,如果是辦理產權登記用,通常需使用「印鑑證明」上的印章。若僅為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未涉及登記,實務上桃園稅務局通常會要求委託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或提供與印鑑證明相符的印章蓋在委託書上。強烈建議申請前先電話確認當年度對委託書印章的要求。
    5. 印鑑證明(視情況): 若委託書上的印章需與登記用印鑑章相符,則需提供有效的印鑑證明(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若代理人持經法院公證或認證之委託書,則可能免附印鑑證明。同樣建議先確認。
    6. 其他證明文件(視移轉原因):
      • 買賣契約書(私契)影本:有時稅務局會要求檢視,特別是對價格有疑慮時。
      • 法院判決書、和解筆錄影本等(若因判決移轉)。
      • 繼承系統表、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影本(繼承案件)。

三、 實戰!桃園核定契價證明書申請管道與步驟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多元的申請方式,可依自身情況選擇:

(一) 臨櫃申請(最傳統,可即時詢問)

  1. 地點: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或各分局。
    • 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 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
    • 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
    • 楊梅分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
    • 蘆竹分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2. 步驟:
    • 步驟1:備齊上述「必備文件清單」。
    • 步驟2:前往上述任一服務據點。
    • 步驟3:抽取號碼牌,等待叫號。
    • 步驟4:向承辦人員遞交申請文件。
    • 步驟5:承辦人員審核文件無誤後,通常能現場核發核定契價證明書。若案件較複雜或需查核,則可能告知領件時間(通常也不會太久)。
  3. 優點: 可當場詢問疑難雜症,文件有誤可即時補正,立等可取。
  4. 缺點: 需親自跑一趟,可能需排隊等候。

(二) 線上申請(省時省力,推薦!)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了便捷的線上申請服務,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辦理。

  1. 適用對象:自然人且為房屋所有權人本人申請。
  2. 必備工具:
    • 有效的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
    • 讀卡機。
    • 穩定網路環境。
  3. 申請步驟:
    • 步驟1: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可搜尋關鍵字)。
    • 步驟2:點選「線上申辦」或「非申報類」相關選項,找到「核發房屋稅籍證明」(核定契價證明書通常包含在此類證明中)。
    • 步驟3:插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並輸入PIN碼登入。
    • 步驟4:依網頁指示填寫申請表,輸入房屋坐落地址或稅籍編號等必要資訊。
    • 步驟5:確認資料無誤後,進行電子簽章。
    • 步驟6:提交申請。系統會給予收件編號。
  4. 取件方式:
    • 電子檔下載: 系統核准後,通常可直接線上查詢和下載電子檔(PDF格式),檔案上會有稅務局的電子簽章,效力等同正本。這是最快的方式。
    • 郵寄紙本: 亦可選擇由稅務局郵寄紙本證明書至指定地址(需填寫收件地址)。
  5. 優點: 24小時可申請,免出門、免排隊,快速取得電子檔。
  6. 缺點: 限本人申請,需備妥讀卡機與憑證。

(三) 郵寄申請(適合無法臨櫃也無法線上者)

  1. 步驟:
    • 步驟1:下載並填妥「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核發房屋稅稅籍證明申請書」。
    • 步驟2:備齊所有應備文件之「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所有權狀或稅單影本等)。委託辦理者,需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 步驟3:將文件以掛號郵寄至:330206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或所屬分局)收。建議在信封註明「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
    • 步驟4:稅務局收到文件審核無誤後,會將核定契價證明書以掛號郵寄至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地址。
  2. 優點: 可跨縣市申請。
  3. 缺點: 處理時間較長(需加上郵寄往返時間),文件若有缺漏需補正更耗時。

四、 申請小提醒與常見QA

  • Q1: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要費用嗎?
    • A1:目前免收規費!無論臨櫃、線上或郵寄申請,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核發這份證明書都是免費服務。
  • Q2:申請後多久可以拿到?
    • A2:
      • 臨櫃: 文件齊全通常當場可取。
      • 線上(電子檔): 審核通過後(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即可自行下載。
      • 線上(郵寄紙本)/ 郵寄申請: 文件齊全下,約需 3-7 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Q3:核定契價證明書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 A3:證明書上會記載核發日期及該房屋當年度(通常指1月1日)的核定現值。這個價格原則上在該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辦理移轉登記都有效。但如果跨年度才送登記,或該年度內房屋有增建、改建導致稅籍變動,地政機關可能會要求申請新的、當年度有效的證明書。建議最好在送地政登記前幾個月內申請較為保險。
  • Q4:買賣房屋,該由買方還是賣方申請?
    • A4:法律上並無硬性規定,但實務上多由買方(或買方委託的地政士)負責申請,因為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買方(取得所有權者)。買方需持此證明向稅務局繳納契稅後,才能完成過戶。當然,買賣雙方也可自行約定由誰辦理。
  • Q5:申請書上的「申請事由」怎麼填?
    • A5:如實填寫即可,例如:「辦理買賣移轉登記用」、「辦理贈與移轉登記用」、「辦理繼承登記用」等。
  • Q6:房屋是多人共有,申請時要注意什麼?
    • A6:
      • 若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申請,需全體在申請書上簽名蓋章。
      • 若僅由部分共有人或管理人申請,需檢附足以代表全體共有人或管理權限的證明文件(如分管協議、授權書等),或說明係為辦理涉及該申請人應有部分之移轉(如出售其持分)。
      • 證明書上通常會載明房屋總現值及申請人持有的應有部分現值。
  • Q7:發現核定契價有誤怎麼辦?
    • A7:若您認為稅務局核定的契價有誤(例如房屋面積、構造、用途等登載錯誤),應先向稅務局申請「房屋稅稅籍勘查」。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使用執照、竣工圖、現場照片等),請求更正房屋稅籍資料。待稅籍資料更正後,再重新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這過程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建議儘早處理。
  • Q8:線上申請下載的電子檔有效力嗎?
    • A8:有效。經稅務局以電子簽章簽署的電子文件,依據電子簽章法規定,與紙本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可直接提供給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使用。
  • Q9:申請後發現文件有誤或遺漏怎麼辦?
    • A9:
      • 臨櫃: 承辦人員通常會當場告知,可立即補正。
      • 線上: 申請狀態可能會顯示「補正」,請依系統訊息或稅務局通知,儘快補傳所需文件。
      • 郵寄: 稅務局會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補件,請依指示辦理,以免延誤。
  • Q10:除了契稅,這個核定契價還會影響其他稅嗎?
    • A10:會!這個核定契價(或更精確地說,是房屋的「評定現值」)也是計算以下稅費的基礎:
      • 房屋稅: 每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計算公式包含房屋評定現值。
      • 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制): 出售房屋若適用舊制(非房地合一稅),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房屋部分的獲利是以「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按比例計算。
      • 遺產稅、贈與稅: 如同前面所述,不動產中的房屋部分,其價值認定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為準,而非市價。

五、 桃園稅務局便民服務與聯絡資訊

  • 多功能服務櫃台: 總局及分局皆設有服務櫃台,提供申請書填寫範例、諮詢服務。
  • 電話諮詢: 有疑問可先電話詢問,避免奔波。
    • 總局:(03) 332-6181 轉 2362-2365, 2372-2375 (房屋稅相關科室)
    • 中壢分局:(03) 451-5111 轉 302-316
    • 大溪分局:(03) 380-0072 轉 202-207
    • 楊梅分局:(03) 478-1974 轉 202-208
    • 蘆竹分局:(03) 352-8671 轉 202-208
    • (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公布之最新聯絡電話為準)
  • 網站資源豐富: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 提供各項稅務資訊、法令查詢、書表下載(包含申請書)、線上申辦連結、常見問答等。
    • 網路申報作業系統: 直接進行線上申請。
  • 全功能服務櫃台: 部分據點提供跨機關服務或延伸服務時間,可上官網查詢。

結語:提前準備,交易更順暢

「核定契價證明書」雖然只是不動產移轉過程中的一環,卻是不可或缺的關鍵文件。瞭解它的用途、申請資格、準備文件以及多元的申請管道(特別是推薦的線上申請),能讓你在面對買賣、贈與、繼承房產時,更加從容不迫,有效掌握辦理時程。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的服務相當多元且便民,善用線上資源和電話諮詢,可以省下不少寶貴時間。記得,申請前務必再次確認文件是否齊全、印章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委託辦理時),並留意證明書的有效性,讓後續的產權移轉登記流程能夠順利完成,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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