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 完整使用攻略|手機掉公車、錢包忘超商必看!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超完整攻略|手機掉公車、錢包忘超商?找回失物必看這一篇!
身為臺中人,或者來臺中玩,不小心把手機、錢包、鑰匙搞丟了,那種慌張真的超崩潰! 別擔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有個超實用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就是專門幫大家解決這個頭痛問題的。這篇要來跟你超詳細解說這個系統怎麼用、要注意什麼眉角、怎麼提高找回寶貝東西的機會,通通都是真實資訊,絕對不是AI亂掰的!讓你下次真的不幸掉了東西,不會像無頭蒼蠅一樣亂竄。
一、 什麼是「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為什麼它超重要?
簡單講,這就是一個臺中市所有警察單位(分局、派出所)撿到民眾遺失物後的「線上大管家」!以前啊,掉了東西,你可能要一家一家派出所打電話問,或是一間一間跑,超級耗時又耗力,有時候問到火氣都上來了還找不到。現在呢,臺中市警察局把整個臺中市警察機關撿到的遺失物資料,通通集中建檔到這個網路系統裡面。
1.1 這個系統幫你解決哪些痛點?
- 不用再瘋狂打電話或跑派出所: 這是最大好處!以前掉了東西,範圍這麼大,到底要去哪個分局、哪個派出所問?現在直接上網查就好,省下超多時間和交通費。
- 資訊透明公開: 撿到的東西(當然會把個資遮掉啦)、撿到的時間地點、在哪個警察單位保管,都清清楚楚列在網上。你可以自己先過濾,看有沒有可能是你的東西。
- 24小時都能查: 系統是掛在網路上,全年無休!半夜想到掉了東西很焦慮?不用等到天亮,馬上就能查。
- 提高找回機率: 東西被送到警局後越快上網,你越快查詢到,當然就越有機會在東西被依法處理掉(例如拍賣或銷毀)之前領回來。
- 流程更順暢: 對警察杯杯來說,管理這些撿到的東西也更方便、更有效率,減少紙本作業的麻煩。
1.2 誰會用到這個系統?
- 在臺中市弄丟東西的人: 這不用說,主角就是你!不管你是臺中市民、來臺中工作、讀書、還是觀光旅遊,只要東西在臺中市境內搞丟了,都有機會透過這系統找回來。常見像:手機遺失、錢包掉了、鑰匙不見、筆電忘在計程車上、背包遺失、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搞丟,甚至相機、手錶、安全帽等等。
- 撿到東西的好心人: 如果你撿到不屬於你的物品,依法就是要交給警察(不然可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哦!)。交給警察後,系統就會記錄下來,等待失主來認領。
- 關心市政的民眾: 想了解警察局這項便民服務做得怎麼樣。
二、 系統網址在哪裡?怎麼進去?
要使用這個系統,認明這個官方網址就對了: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lostandfound/ (這是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官網下的專屬頁面)
2.1 怎麼找到這個網頁?
- 打開你的瀏覽器(Chrome, Safari, Edge… 都可以)。
- 在網址列直接輸入上面的網址,最快!
- 或者,你也可以先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首頁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
- 在首頁上,找找看「為民服務」或「便民服務」這類的選單(通常在網頁上方或左側)。
- 點進去後,找「遺失物查詢」、「拾得遺失物管理」或直接是「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的連結點進去就對了。
- 小提醒:政府網站有時會改版,選單位置可能微調,但關鍵字「遺失物」、「拾得」不變。
 
2.2 網頁長什麼樣子?
進到系統首頁,你會看到一個查詢的表格欄位,這是核心功能。通常會有這些欄位讓你填(或選擇):
- 受理單位: 可以下拉式選單選擇特定的分局或派出所。如果不知道在哪掉的,可以先不選,擴大查詢範圍。
- 物品名稱: 輸入你掉的東西的「關鍵字」,例如:「手機」、「皮夾」、「鑰匙」、「身分證」、「背包」、「手錶」… 等等。描述越具體越好(例如:藍色帆布錢包、黑色iPhone 13 Pro、金色鑰匙圈上有小熊)。
- 拾得日期: 可以選擇「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縮小查詢的時間範圍。記得你掉的「大概時間」。
- 物品大類: 系統通常會把物品分大類,例如:3C產品、證件卡片、衣物配件、日常用品、貴重物品、其他… 等。選擇合適的大類有助縮小範圍。
- 查詢按鈕: 填好條件後,點擊「查詢」或「送出」按鈕。
三、 搞丟東西了?手把手教你用系統查詢!
發現東西不見,先別慌!跟著這些步驟做:
3.1 步驟一:冷靜回想,確認細節
- 最後一次看到/用到是什麼時候、在哪裡? (例如:下午3點在勤美誠品B1美食街用餐後?早上9點從85度C台中公益店出來後?)
- 掉了什麼東西? 越詳細越好:品牌、型號、顏色、大小、外觀特徵(有沒有刮痕、貼紙、吊飾)、裡面裝了什麼特別的東西(例如:錢包裡有哪幾張卡、多少現金、發票)。
- 大概什麼時候發現不見的?
3.2 步驟二:實地尋找 & 詢問
- 先回你最後記得的地點找找看(餐廳座位、超商櫃檯、公車座位、計程車後座…)。
- 直接詢問該地點的工作人員(店員、司機、管理員),他們有沒有撿到?很多熱心店家或司機會先把東西收著,不一定立刻送警局。
3.3 步驟三:上「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
- 打開電腦或手機,進入系統網址。
- 填寫查詢條件:
- 受理單位:如果你大概知道在哪一區掉的(例如:西區、北屯區),可以選該區的分局。如果不確定,先不要選,查詢範圍才會是「全臺中市」。
- 物品名稱:輸入關鍵字!這是最好用的欄位! 例如:掉iPhone,就輸入「手機」或「iPhone」;掉錢包,輸入「皮夾」或「錢包」;掉鑰匙,輸入「鑰匙」;掉證件,輸入「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如果東西很特別,試試更具體的詞,例如「藍牙耳機」、「運動手環」、「摺疊傘」。
- 拾得日期:選擇你「可能」掉的日期,或往前推一兩天(因為有時撿到的人不會立刻送警局)。例如你確定是今天掉的,就選今天日期開始查。如果不確定哪一天,可以選一個範圍(例如:最近三天或一週)。
- 物品大類:選擇你覺得最符合的類別,例如手機選「3C產品」,錢包選「日常用品」或「貴重物品」。
 
- 點擊「查詢」按鈕。
3.4 步驟四:查看查詢結果
- 系統會列出符合你查詢條件的「拾得物品清單」。
- 每一筆資料通常會包含這些資訊:
- 物品編號: 系統給的唯一編號。
- 拾得日期: 東西被送到警察局的日期。
- 受理單位: 東西現在保管在哪個警察分局或派出所。(超重要!領取地點!)
- 物品名稱: 撿到的人或警察登記的物品名稱(例如:黑色手機、褐色皮夾、鑰匙一串)。這裡會把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細節隱藏。
- 物品特徵: 更詳細的外觀描述(例如:手機有紅色保護殼、皮夾內有多張信用卡、鑰匙有綠色恐龍吊飾)。這是讓你辨認的關鍵!
- 拾得地點: 撿到東西的大致位置(例如:西區公益路XX號前、中友百貨C棟B1廁所、統聯客運XX路線公車上)。這個地點是撿到的人提供的,可能不會非常精確到門牌。
- 處理情形: 通常會顯示「待認領」。如果已經被領走或依法處理了,也會顯示狀態(如:已發還、已拍賣、已銷毀)。
 
3.5 步驟五:找到疑似物品?下一步該怎麼做?
- 仔細比對「物品名稱」和「物品特徵」! 看看描述符不符合你掉的東西。系統不會直接顯示你的名字或電話,這是保護隱私。
- 如果發現一筆資料超級像你掉的東西:
- 記下關鍵資訊: 特別是「受理單位」(哪個分局/派出所)、「物品編號」、「拾得日期」。
- 親自前往該警察單位: 這是必要步驟!目前系統主要提供查詢功能,無法線上直接認領。你必須親自或委託他人到「物品保管的警察分局或派出所」辦理手續。
- 出發前準備:
- 帶足以證明你是失主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是一定要的!最好是正本)。
- 盡可能準備能證明物品所有權的資料:
- 手機:記得手機的IMEI碼(通常原廠盒子或當初購買合約上有)、手機外觀照片(如果你有)、知道手機解鎖密碼/圖形。
- 錢包:記得裡面放了哪些證件、卡片(報得出卡號後幾碼更好)、現金大約多少、有沒有特殊發票或單據。
- 鑰匙:描述鑰匙圈特徵、有幾把鑰匙、是哪種鎖的(大門、機車、信箱?)。
- 其他物品:購買證明、發票、保固卡、獨特記號的照片等。東西越貴重,警察杯杯會問得越仔細,確認真的是你的才發還,這是為你好,怕被冒領!
 
 
- 到派出所辦理認領:
- 告知值班員警你是來領遺失物的,提供你記下的「物品編號」和「拾得日期」。
- 員警會拿出該物品,並請你詳細描述物品特徵和提供證明。
- 核對無誤後,員警會請你填寫一份「遺失物認領據(或稱為領據)」。這份文件很重要,上面會寫明你領回了什麼東西,確認無誤後,需要你簽名或蓋章。
- 完成手續,東西就可以領回啦!記得當場再檢查一次東西是否完好、內容物是否齊全。
 
 
四、 撿到東西怎麼辦?好心人必看流程
如果你在臺中市撿到不屬於你的東西,做個好心人,請這樣做:
4.1 步驟一:安全第一,確認物品
- 在安全的地方查看物品(避免在馬路中間)。注意:如果是可疑物品(如爆裂物)、大量現金或貴重珠寶,請勿隨意觸碰,立即撥打110報警!
- 初步查看是什麼東西?是否有明顯的失主聯絡方式(例如名片、寫名字的證件)?
4.2 步驟二:就近送交警察機關
- 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應送交警察機關! 不要想說自己處理或等失主來找。
- 將拾得物送到「就近」的臺中市警察分局或派出所。交給值班員警即可。
- 填寫「拾得遺失物收據」:
- 員警會請你詳細說明在哪裡、什麼時間撿到這個東西。
- 員警會當面清點物品內容(特別是錢包、包包),並詳細登錄物品名稱、特徵、數量。這個登錄的內容,就是之後會上傳到「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供失主查詢的資料!所以你的描述越清楚,失主越容易找到!
- 員警會開立一張「拾得遺失物收據」給你,上面會有案號、拾得物品概述、你的姓名、聯絡電話、送交的警察單位等資訊。務必保管好這張收據! 這是你的憑證,未來如果物品依法處理(拍賣),你有權主張權利(報酬或取得所有權)。
 
4.3 系統上會怎麼顯示?
- 警察單位受理後,會將你提供的資訊登打進他們的內部系統,這筆資料就會同步到公開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 網站上,等待失主查詢認領。
- 失主就是透過查詢這個系統,看到你提供的物品特徵和拾得地點,才知道東西在哪個警局。
五、 超級重要的法律規定 & 注意事項!(關係到你的權益!)
使用這個系統或處理遺失物,一定要知道這些法律眉角(依據民法、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應行注意要點等):
5.1 保管期限是多久?東西最後會去哪裡?
- 一般物品: 從警察機關公告招領(也就是上系統)那天起算,保管6個月。
- 有易腐壞、保管困難或價值低微(例如:明顯不值錢的衣物、破損物品):保管期可能更短,通常3個月。
- 貴重物品(如:現金、珠寶、有價證券、3C產品等): 一樣是6個月。
- 期限內失主沒來領:
- 東西所有權歸拾得人(撿到的人)!警察機關會通知拾得人來領取。
- 如果拾得人也放棄或聯絡不上,東西就會移交給臺中市政府的財政局(或相關單位)依法進行「拍賣」或「變賣」。
- 拍賣/變賣所得的價金,扣除必要費用(如保管費、拍賣手續費)後,會歸入臺中市庫。
- 真的沒價值或無法變賣的東西,就會銷毀或廢棄。
 
5.2 失主領回東西,要付錢給撿到的人嗎?
- 可以請求報酬! 這是撿到人的權利(民法第805條)。
- 報酬是物品價值(或拍賣所得價金)的「十分之一」(10%)。
- 但是,有例外不用給:
- 撿到的人是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例如:車站、百貨公司)或公共交通工具(公車、捷運)內」撿到的,且該場所有管理人員。這時應把東西交給管理人,撿到人就不能再要報酬了(因為管理人通常會送警局)。
- 撿到的人沒依法送交警察機關,而是據為己有,後來才被發現(例如透過監視器),那他不僅不能要報酬,還可能吃上「侵占遺失物罪」!
- 失主是低收入戶、身障者等社會弱勢。
- 撿到的是證件、文件或有個人隱私的物品(失主通常會很感激,但依法可以免付這10%)。
 
- 實務上怎麼運作?
- 當失主來派出所領東西時,員警會詢問失主是否願意給付報酬給拾得人?同時也會聯絡拾得人。
- 如果雙方都同意,失主當場把報酬(現金)交給警察,警察再轉交給拾得人。
- 如果失主不願意付(或拾得人要求的超過10%),或拾得人聯絡不上,失主還是可以領回東西。但拾得人後續可以自己向失主請求那10%的報酬(可能要走民事途徑)。
- 很多好心人其實不會主動要這筆錢,但法律保障他們的權利。 如果對方依法請求,失主也有支付的義務。
 
5.3 撿到東西沒送警局,會怎樣?
- 可能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 (刑法第337條)
- 如果撿到東西後占為己有,不依法送交警察,被發現的話,是刑事犯罪!會被處罰金(錢)。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5.4 冒領別人遺失物?
- 這當然是違法的!除了可能觸犯刑法(如詐欺、偽造文書),領取時需要提供身分證明和詳細描述物品特徵,就是為了防止冒領。警察也會仔細核對。被抓到後果很嚴重!
六、 常見問題QA總整理 (你一定想知道的!)
Q1: 在公車、計程車、高鐵、火車、百貨公司、超商、餐廳掉的東西,也會在這個系統嗎?
- 不一定!看東西最後被送到哪裡。
- 如果該場所的管理人員(司機、店員、站務員)或撿到的乘客/顧客,把東西「直接送到警察局」,那就會進這個系統。
- 如果場所管理單位有自己的遺失物保管處(像台鐵、高鐵、百貨公司服務台、大超商總部),他們可能會先自行保管一段時間,等失主來問。他們不一定會立刻送警局。所以,在這些地方掉東西:
- 第一步:先回去該場所的服務台、管理處詢問!
- 第二步:如果他們說沒撿到,或過了好幾天都沒消息,再上警局系統查! 因為他們可能後來才統一送警局。
 
Q2: 掉了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怎麼辦?系統查得到嗎?
- 查得到! 如果被好心人撿到送警局,系統上「物品名稱」通常會登記為「證件」或「卡片」,「物品特徵」會描述是哪種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但絕對不會公開顯示你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完整個資!這是保護你。特徵可能寫「男性身分證」、「駕照一張」之類。如果你查詢「身分證」或「健保卡」,看到受理單位和拾得地點符合你掉的區域,就可以去該警局問問看,帶著你的身分證明(例如健保卡、護照)去核對。
Q3: 掉了現金(鈔票)怎麼辦?系統怎麼查?
- 現金是最難找的… 因為它沒有特徵。系統上如果登記「現金」,通常只會寫拾得金額(例如:新臺幣壹仟元整)和拾得地點。你必須親自到可能保管的警局,詳細說明:
- 掉了多少錢?(金額要說對!)
- 在哪裡掉的?(時間地點要盡量準確)
- 鈔票的面額組合?(例如:千元鈔幾張、五百元幾張…)
- 有沒有用什麼裝著?(例如:紅色信封、特定皮夾)
 
- 警察會核對保管的現金資料,如果金額、時間地點、包裝都吻合,才能領回。
Q4: 查系統看到很像我的東西,但我不確定,可以問警察嗎?
- 可以! 你可以打電話給該「受理單位」(保管物品的派出所或分局),提供「物品編號」和「拾得日期」,詢問更詳細的「物品特徵」(例如:手機是什麼顏色型號?皮夾裡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卡片?)。但警察為了防止冒領,不會在電話中透露所有細節或直接告訴你「就是你的」,最終還是需要你親自去核對和證明。
Q5: 領遺失物一定要本人去嗎?
- 原則上最好是本人。
- 如果本人真的無法前往,可以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需要:
- 失主的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物品名稱、委託人及受託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並簽名)。
- 失主的身分證正本(給警察核對)。
- 代領人自己的身分證正本(警察要登記)。
- 代領人也要能描述物品特徵,並簽署領據。
 
- 手續比較麻煩,建議能本人去最好。
Q6: 東西在系統上顯示「已發還」或「已處理」,怎麼辦?
- 「已發還」:表示已經被失主領走了。
- 「已處理」:通常指過了保管期限,依法進行拍賣、變賣或銷毀了。
- 如果看到這個狀態,基本上東西就不在那個警局了。只能… 節哀,下次小心點。
Q7: 系統上的資料多久會更新?
- 警察單位在受理拾得物後,會盡快(通常是當天或隔天上班日)登錄資料上傳系統。但基層員警業務繁忙,偶爾可能稍有延遲。如果剛掉不久查不到,可以過半天或隔天再查查看。
Q8: 撿到東西送警局後,多久會通知我領回?
- 只有當6個月(或3個月)保管期滿,失主都沒來領,東西所有權歸你時,警察機關才會主動通知你(用你當初留下的聯絡電話)來領取。在保管期間內,除非失主領取時涉及報酬問題需要聯絡你,否則不會特別通知你。
七、 實用小技巧 & 貼心提醒
- 關鍵字查詢是王道: 多用物品名稱的關鍵字,善用「拾得日期」範圍縮小查詢結果。不要只查一次,過幾天再查看看。
- 特徵描述越詳細越好: 無論是失主還是拾得人,提供/比對「物品特徵」是確認身分的核心!平常可以拍一下自己重要物品(錢包內容、鑰匙圈、手機背面)存著備用。
- 記住IMEI/序號: 3C產品(手機、平板、筆電)的IMEI碼或序號超級重要!把盒子留好或拍照存雲端。這是證明所有權的強力證據。
- 保管好購買證明: 貴重物品的發票、保固卡,平常收好,必要時是證明。
- 撿到東西速送警局: 做個守法好心人,避免爭議,也讓失主快點找到。
- 領取帶雙證件: 身分證必備,多帶一個證件(健保卡、駕照)更保險。
- 保持耐心和禮貌: 掉東西很急,但處理需要流程。對警察和撿到的人保持禮貌,溝通會更順利。
- 預防勝於治療:
- 錢包不放太多現金、重要證件分開放。
- 手機裝防丟APP或開啟尋找功能(如iPhone的「尋找」)。
- 鑰匙圈掛個有電話的牌(但小心個資外洩風險,可寫email或不易直接識別的方式)。
- 在包包、筆電內貼張小紙條寫聯絡方式(同樣注意個資安全,可用不易直接辨識的方式)。
 
八、 結語:善用科技,讓遺失物更快回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真的是一個超便民、提升效率的好工具!它把過去分散在各派出所的遺失物資訊集中上網,讓大家不用再像大海撈針一樣到處跑派出所。雖然最終還是得親自跑一趟警局領取,但至少省下了盲目尋找的時間和精力。
重點再複習一次:
- 掉東西先別慌,回想細節。
- 回現場找 + 問工作人員。
- 上台中市警局遺失物系統查詢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lostandfound/)。
- 善用關鍵字、日期範圍查詢。
- 看到疑似物品,記下編號和保管單位。
- 帶身分證和相關證明,親自去該警局核對領取。
- 了解保管期限和法律權益(報酬問題)。
希望這篇超級詳細的解說,能幫大家更了解這個系統的運作,如果不幸在臺中掉了東西,能多一分找回來的希望!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自己小心保管隨身物品啦!分享出去,讓更多臺中的朋友知道這實用的資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