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商必知!台中有公有市場結束營業的關鍵手續與權益保障
在臺中打拼多年的陳阿姨,終於決定告別經營二十幾年的公有市場菜攤,準備回鄉含飴弄孫。本以為收拾好物品、跟老主顧道別就結束了,沒想到隔壁攤的老王提醒她:「阿姐,妳那個攤位要去經發局辦『終止使用』啦!不然押金拿不回來,搞不好還會被追討使用費喔!」陳阿姨這才驚覺,原來離開市場,還有一道重要的行政手續要完成。這就是「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終止使用申請書」存在的意義——它不僅是一張表格,更是保障攤商權益、確保程序完備的關鍵鑰匙。
什麼情況下,你會需要這份申請書?
這份文件,簡單來說,就是攤商正式向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科)表明:「我不再繼續使用這個公有市場的攤位了。」常見需要提出申請的時機包括:
- 自願結束營業: 像陳阿姨這樣決定退休、轉行,或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經營。
- 契約期滿不再續約: 與市場管理單位(通常是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委外經營的廠商或自治會)簽訂的契約到期,決定不再繼續承租使用。
- 違規遭終止契約: 因違反市場管理規章、契約條款(如長期未營業、轉租、環境衛生不合格等),經管理單位通知終止契約時,仍需辦理此手續以釐清責任。
- 特殊原因停業: 例如因健康因素、搬遷等,確定無法再繼續經營。
特別提醒: 單純「暫時休息」或「短期停業」並不需要辦理終止!終止使用代表的是永久性地放棄該攤位的使用權。
申請前的重要準備工作
別急著填表!在正式提出「終止使用申請書」之前,有些「功課」必須先做足,才能讓流程順利,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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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契約狀態與押金: - 翻出你當初與市場管理單位簽訂的「攤(鋪)位使用契約書」。仔細看清楚關於「終止契約」、「提前解約」、「押金退還」的條款規定。押金金額是多少?退還的條件是什麼?有沒有可能被扣款的情況(例如欠繳租金、水電費、清潔費或設備損壞賠償)?
- 關鍵點: 押金退還通常是完成終止手續、繳清所有欠款、確認攤位設備設施完好後的動作。務必先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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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清所有費用: - 使用費/租金: 確認使用費(租金)是否已繳納至終止日當月或當日?是否有積欠?
- 水電費: 市場攤位的水電費(特別是電費)是否已結清?通常需持管理單位開立的繳費單至指定地點繳納或確認扣款完成。
- 清潔管理費或其他規費: 確認其他相關費用(如垃圾清運費、自治會費等)是否已繳清。
- 欠款是大忌: 任何未結清的費用,都可能成為押金被扣抵或後續被追討的原因,甚至影響終止申請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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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點交準備: - 將攤位恢復到當初承租時的狀態(或契約約定的返還狀態)。移除所有個人物品、商品、私人物品。
- 檢查市場管理單位提供的設備或固定設施(如燈具、插座、水龍頭、檯面、門鎖等)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需先與管理單位溝通如何修復或賠償事宜。通常點交當日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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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管理單位: - 你的市場是由臺中市政府經發局直接管理,還是委託給民間公司經營?或是由市場自治會協助管理?這會影響你第一步該找誰溝通終止意願、領取申請書以及後續點交程序。直接向你的市場管理室或辦公室詢問最準確。
 
如何取得與填寫「終止使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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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管道: - 市場管理室/辦公室: 最直接的方式,向你所在的公有市場管理單位索取紙本申請書。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 通常可在經發局網站 > 業務專區 > 公有零售市場管理相關頁面下載申請書電子檔(PDF格式)。建議下載前先確認是最新版本。關鍵字搜尋:「臺中市 公有市場 終止使用 申請書」。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科臨櫃: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 (建議先電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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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重點解析(以常見欄位說明,實際以最新版申請書為準): 
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終止使用申請書
**申請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填寫送件當天日期)
**市場名稱:** _______________ (例如:建國市場、第二市場、豐原第一市場等,務必寫全稱)
**攤(鋪)位號碼:** _______________ (你的攤位編號,如A區10號、水果攤18號等)
**申請人(原使用人)資料:**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契約書相同)
*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絡電話(日):_____________ (手機) 聯絡電話(夜):_____________ (市話)
*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與戶籍地不同,務必填寫,重要文件會寄到此)
**終止使用原因:** □契約期滿 □自願終止 □其他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勾選並簡述,如:退休、遷移、健康因素等)
**終止使用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你希望停止使用攤位的「最後一天」是哪天?通常需提前申請,非當天說停就停)
**切結事項(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後簽名):**
1.  本人保證已結清至終止日止之使用費、水電費、清潔費及其他應繳納之費用。
2.  本人同意於終止日前將攤(鋪)位內之私有物品全部搬離,並將攤(鋪)位(含市場提供之設備)回復原狀點交予貴局(或管理單位)。如有損壞願照價賠償。
3.  本人所繳之保證金(押金),同意於完成點交手續、結清所有費用及賠償後,無息退還。如有應扣抵之款項,同意由保證金中扣抵。
4.  終止使用後,本人承諾不再對該攤(鋪)位主張任何權利。
**申請人簽名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務必親自簽名並蓋章,通常與契約書用印一致)
**填表小叮嚀:**
*   **字跡清晰:** 最好用正楷填寫或用電腦打字,避免潦草造成誤會。
*   **資料正確:** 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攤位號碼務必反覆核對無誤。聯絡電話一定要能打通,後續點交聯繫全靠它。
*   **終止日明確:** 想清楚最後一天是哪天,這關係到費用計算的截止點。通常需給管理單位合理的作業時間(例如提前7-14天申請),無法今天申請明天立刻終止。
*   **切結事項是核心:** 每一條切結都代表你的承諾和法律責任,務必確認自己能做到再簽名蓋章。特別是「費用結清」和「點交回復原狀」這兩點。遞交申請與後續流程
- 送件: 將填寫完畢、簽名蓋章的申請書,遞交給你所屬公有市場的管理單位(市場管理室/辦公室或委外經營公司)。他們是第一線受理窗口。部分市場可能要求直接送經發局市場管理科,務必事先問清楚。
- 管理單位初審: 管理單位收到申請書後,會先初步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基本條件是否符合。他們會開始核算你到「終止日」為止的所有應繳費用(租金、水電、管理費等)。
- 費用結算通知與繳清: 管理單位會通知你確切的欠費金額(或告知已無欠費)。你必須在終止日前或點交前,將所有款項繳清,並保留繳費證明(收據)。
- 攤位點交:
- 這是最關鍵的實地程序!管理單位(通常是市場管理員或委外公司人員)會與你約定一個「終止日」當天或之後的幾天內(但不宜拖太久),進行現場點交。
- 點交內容: 確認個人物品已清空、攤位空間清潔、市場提供的公物設備(燈具、開關、水龍頭、檯面、門窗、鎖具等)是否完好、功能正常?水電錶度數是否記錄?
- 點交結果: 雙方會簽署一份「攤(鋪)位點交紀錄表」。如果設備有損壞需賠償,金額會在此時確認並從押金扣抵,或要求你現金支付。
- 完成點交: 點交順利完成、確認無誤並簽名後,才代表你正式將攤位空間與設備歸還給市府(管理單位)。
 
- 押金退還:
- 在完成所有程序(申請核准、費用結清、點交完成)後,管理單位會將相關文件送至臺中市政府經發局辦理後續行政作業。
- 經發局審核無誤後,才會啟動押金退還程序。押金不會在點交當天現場退現金!
- 退還方式通常是開立支票,寄送到你申請書上填寫的「通訊地址」,或以匯款方式(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退還時間可能需要數週甚至一兩個月,屬正常行政流程。 若久未收到,可主動向當初送件的管理單位或經發局市場管理科詢問進度。
 
終止後的注意事項與權益提醒
- 稅籍登記變更/註銷:
- 如果攤位有辦理營業稅籍登記(通常月營業額超過新台幣8萬元需辦稅籍),在終止營業後,記得主動向營業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停業」或「註銷」登記!
- 這點非常非常重要!沒辦註銷,國稅局會以為你還在營業,可能會繼續發單課稅,甚至因未申報而產生罰鍰。所需文件通常是停業/註銷申請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原核准函影本等。可洽詢國稅局或找記帳士協助。
 
- 勞健保轉出/退保:
- 如果攤位有雇用員工,在終止營業前,務必依規定為員工辦理勞保、健保、勞退的「轉出」或「退保」手續,保障員工權益也避免自身產生保費滯納問題。
- 負責人自身若以攤位為單位加保在職業工會或區公所,也要記得去辦理轉出或變更。
 
- 保留相關單據: 將「終止使用申請書」副本(最好有管理單位收件章)、點交紀錄表、所有費用繳清證明(收據)、押金退還支票或匯款紀錄等文件妥善保存至少3-5年,以備日後有任何爭議時可作為憑證。
- 不再主張權利: 如同切結書所載,完成終止程序後,就代表你自願放棄該攤位的使用權。後續該攤位由市場管理單位重新招租或運用,都與你無關了。
常見問題與情境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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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找到人頂讓我的攤位,可以直接轉給他嗎? A:不行! 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的攤位使用權是「契約關係」,原則上禁止私下轉讓、頂讓或轉租。原使用人(你)必須先辦理「終止使用」手續,繳清費用、點交完成後,由管理單位收回攤位。新的經營者必須符合市場規定,重新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或參與招租程序(若有),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簽約使用。私下頂讓不僅無效,還可能違反契約導致被終止使用且沒收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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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終止使用後,押金多久會退還? A:如前所述,這需要行政流程時間。從完成點交、所有文件送交經發局起算,通常需要4到8週是合理的等待期。如果超過2個月還沒收到,建議主動聯繫市場管理單位或經發局市場管理科查詢進度。退還速度也與你是否有欠費或需賠償扣款有關,結算清楚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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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點交時發現設備損壞怎麼辦? A:管理單位會根據損壞情況評估是「自然耗損」還是「人為損壞」。自然耗損通常不需賠償。若是人為損壞或疏失造成,會要求照價賠償。賠償金額會優先從你的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足,可能需要你額外補繳現金。建議點交前先自行檢查一遍,有輕微損壞可考慮先自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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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可以只停業幾個月,之後再回來做嗎? A:這要看你的契約規定和市場管理單位的政策。單純短期停業(如一兩個月)通常不需要辦理「終止使用」,但務必事先書面(或口頭但最好有紀錄)告知管理單位停業期間,並確認停業期間的租金/使用費如何計算(有些仍需繳基本費,有些可申請暫停)。若長期停業(如超過3個月或契約有明訂期限),管理單位可能會視同你無意經營,要求辦理終止或依契約處理。「終止使用」適用於永久不再使用該攤位的情況。 計劃休息後再回來,務必先與管理單位溝通清楚,避免攤位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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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我沒辦終止就自行離開會怎樣? A:這是最糟糕的情況!後果可能包括: - 押金被全數沒收。
- 持續被追討「使用費」(租金)直到管理單位發現並另行招租出去為止(可能產生數月甚至更久的欠費)。
- 若攤位內留有物品或造成髒亂,可能被要求支付清理費。
- 若有設備損壞未修復,會被求償。
- 可能被列入管理黑名單,影響未來投標或承租公有市場攤位的資格。
- 積欠的費用若未繳,可能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切勿不告而別!
 
尋求協助的管道
如果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不清楚的地方或困難,可以主動尋求協助:
- 第一線:所屬市場管理室/辦公室/委外經營公司: 他們最了解該市場的實際運作細節和流程。
- 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市場管理科
- 電話:04-2228-9111 分機 __ (請查詢經發局官網最新分機號碼)
-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
- 網站:搜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 > 業務專區 > 公有零售市場相關資訊。
 
- 各區公所經建課: 部分區公所可能提供初步諮詢或轉介服務。
- 專業人士: 對於稅籍註銷、勞健保退保等較專業的事項,可諮詢合格的記帳士或會計師。
結語:善始善終,保障權益也展現責任
辦理「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終止使用申請」,看似是一道行政程序,但背後代表的是對一段經營歲月的正式告別,也是對自身權益(特別是押金)的保障,更是遵守契約精神、負責任的表現。繁瑣的步驟,是為了確保公產的管理有序、費用結算清楚、點交責任分明。陳阿姨在了解整個流程後,按部就班地結清費用、仔細打掃攤位、與管理員順利完成點交,三個月後收到了押金支票。她感慨地說:「做了半輩子生意,最後這關手續做好做滿,心裡才真的踏實,對市場、對自己都有個交代。」
了解規則、按部就班、主動溝通、保留憑證,是順利完成終止使用手續的不二法門。預祝每位要轉換跑道的攤商朋友,都能圓滿完成這項重要任務,為市場生涯畫下完美的句點,安心邁向下一個人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