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場攤位轉讓實戰手冊:避開常見錯誤,順利完成申請
走進臺中公有零售市場,此起彼落的叫賣聲交織著在地生活的溫度。當攤商因生涯規劃需要轉讓經營多年的攤位時,「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申請書」便成了關鍵文件。這份看似簡單的表單,卻藏著許多值得留意的細節。今天就帶您逐步拆解這份申請書,避開常見地雷,讓轉讓流程更順暢。
一、轉讓申請的關鍵前提
(一) 誰有資格提出申請?
根據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要點,申請人必須是原承租人或合法繼承人。實務上常見以下三種情況:
- 
原承租人主動轉讓 
 需確認租賃契約中無禁止轉讓條款,且積欠租金、清潔費等費用已結清。
- 
繼承人辦理轉讓 
 需檢附繼承證明文件,若有多位繼承人,須全體同意並推舉代表人。
- 
合夥經營轉讓 
 合夥契約需載明轉讓權限,所有合夥人應共同簽署同意書。
📌 實務提醒:曾遇過攤商將攤位「私相授受」未辦理正式轉讓,導致新經營者被視為違規佔用。務必透過正式程序保障權益。
(二) 哪些情況無法轉讓?
- 攤位涉及違建或公安違規未改善
- 市場正進行整修或遷建計畫
- 積欠管理費用超過三個月
- 原承租人因違規遭停業處分中
二、申請書填寫實務技巧
申請書分為五大部分,每項填寫都有訣竅:
(一) 基本資料欄位
| 欄位名稱 | 填寫要點 | 常見錯誤 | 
|---|---|---|
| 市場名稱 | 填寫全稱(例:第二市場) | 簡寫為”二市”不被接受 | 
| 攤鋪號碼 | 依契約書編號填寫 | 與現場門牌號混淆 | 
| 原承租人 | 身份證姓名需與戶籍完全一致 | 使用暱稱或簡稱 | 
| 統一編號 | 有稅籍登記才需填寫 | 個人攤商誤填公司統編 | 
(二) 轉讓事由欄位
最關鍵的陳述空間!建議採用「原因+具體事證」的寫法:
✅ 正確範例:
「因健康因素無法繼續經營(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 錯誤範例:
「個人因素轉讓」(過於籠統可能被退件)
(三) 新承租人意願書
此處最常出現代簽糾紛!注意:
- 新承租人需親自簽名並蓋章
- 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清晰可辨)
- 經營計畫書應具體可行(例:保留原特色商品XX,新增服務YY)
(四) 切結事項簽署
法律效力最強的部分!常見兩大盲點:
- 第5條「無積欠費用」包含水電費、垃圾清運費等附加費用
- 第7條「遵守市場公約」需確認新承租人知悉最新版公約內容
三、必備文件清單與準備訣竅
| 文件類型 | 準備要點 | 注意事項 | 
|---|---|---|
| 原租賃契約書 | 繳驗正本+影本,正本核對後退還 | 遺失者可申請補發 | 
| 新承租人證件 | 身分證影本+商業登記(若適用) | 影本需註明「與正本相符」 | 
| 轉讓同意書 | 繼承案件需全體繼承人簽章 | 可至地政事務所認證 | 
| 無欠費證明 | 向市場管理室申請最近三個月繳費紀錄 | 需加蓋管理室章戳 | 
| 攤位現況照片 | 拍攝全景(含攤號標示)及設備特寫 | 避免糾紛的重要依據 | 
💡 文件小技巧:
- 所有影本建議使用A4規格單面影印
- 不同文件用迴紋針分夾勿釘死
- 重要文件可先至臺中地政事務所申請「驗證」(每張20元)
四、實戰流程八步驟
- 
事前諮詢 
 先至經發局市場工程科(西區民權路99號)索取最新申請書,或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下載電子檔。
- 
協商確認 
 與新承租人達成協議,明確交接內容(包含設備、客戶名單等)。
- 
文件備齊 
 依前述清單準備,特別注意證件有效期限。
- 
填寫申請書 
 建議先用鉛筆打稿,確認無誤再用藍黑墨水筆謄寫。
- 
現場會勘 
 市場管理員將安排現況紀錄,雙方均需到場確認。
- 
送件窗口 
 至原市場管理室繳件,取得收執聯(務必妥善保存)。
- 
審查期間 
 約7-14個工作天,可憑收執聯編號線上查詢進度。
- 
簽訂新約 
 核准後通知雙方至經發局簽訂新租約,原承租人同時解約。
五、權益保障三重點
(一) 押金處理機制
原承租人繳交的押金將直接移轉給新承租人,但需注意:
- 若攤位有損壞將扣除修復費
- 轉讓手續完成後始得辦理退還差額
(二) 債務分割原則
- 水電費:以會勘日為切割點,前期由原承租人負責
- 進貨貨款:新承租人僅承接接手後的債務
- 設備維修:轉讓前損壞由原承租人修復
強烈建議:簽訂私契約書載明細節,避免日後爭議。
(三) 稅務影響提醒
- 原承租人:當年度租金支出仍可列報扣除
- 新承租人:接手後需重新申請稅籍登記
- 免稅額適用:符合「小規模營業人」標準可免用統一發票
六、常見退件原因與對策
根據經發局統計,前三名退件狀況及解決方案:
| 退件原因 | 發生比例 | 解決方案 | 
|---|---|---|
| 新承租人資格不符 | 35% | 確認無市場違規紀錄,可先至服務櫃檯查詢 | 
| 文件漏簽或未用印 | 28% | 用印需與證件完全相符,不可用原子筆蓋章 | 
| 欠費未清 | 22% | 補繳時保留收據正本,影本附入申請文件 | 
| 攤位現況與登記不符 | 15% | 恢復原始格局或補辦變更登記 | 
七、特別情境處理指引
(一) 繼承轉讓怎麼做?
- 檢附死亡證明書及除戶謄本
- 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書(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 若繼承人未成年需加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 合夥拆夥轉讓
- 原始合夥契約書影本
- 拆夥協議書(載明資產分配)
- 新舊合夥人共同簽署轉讓文件
- 商業登記變更證明(若原為商號)
(三) 攤位分租爭議
公有市場原則禁止分租!若屬「共同經營」需注意:
- 主要承租人仍負全責
- 共同經營者名單需報備管理室
- 轉讓時需全體經營者同意
八、諮詢管道與進階提醒
(一) 官方服務窗口
- 
經發局市場工程科 
 電話:(04)2228-9111 分機31040(建議下午時段較易接通)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 8:00-17:00(中午照常服務)
- 
各市場管理室 
 現場諮詢記得攜帶原租約編號,加速查詢效率
(二) 權益保護要點
- 簽約前確認新承租人經營項目符合市場分區規定
- 設備點交建議錄影存證並簽署移交清冊
- 若遇審核爭議,可依「臺中市政府受理陳情辦法」提出書面說明
(三) 未來趨勢提醒
配合市府「市場智慧化計畫」,未來將新增:
- 電子化轉讓申請系統(測試中)
- 線上押金轉帳服務
- 市場攤位轉讓資訊透明化查詢
結語:傳承的不只是攤位
市場攤位的轉讓,表面是經營權的移交,實則是地方經濟脈動的延續。當您仔細填寫每欄資料,準備每份文件時,正是在為這座城市的庶民經濟把關。臺中市政府近年簡化流程的努力值得肯定,但關鍵仍在申請人對細節的重視。期待每份轉讓申請書背後,都是攤商新舊生命的完美交棒。
📣 最後叮嚀:法規可能隨時調整,送件前務必至臺中市政府經發局網站確認最新公告,或撥打服務專線確認,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