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民看過來!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省錢關鍵別錯過
身為臺中市民,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是許多人的夢想。但你知道嗎?每年十一月開徵的「地價稅」,如果你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稅率可是能從千分之十大幅降到千分之二,足足差了五倍!這可不是小錢,一年省下幾千元甚至上萬元都是有可能的。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稱臺中稅務局)負責這項業務,但老實說,很多人不是搞不清楚申請條件,就是錯過了申請時間,白白多繳了稅金。這篇就來好好聊聊,如何聰明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把該省的錢省下來。
為什麼「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差這麼多?
先來搞懂基本觀念。地價稅是針對「持有土地」所課徵的稅,稅率高低取決於土地如何使用。政府為了照顧民眾自住的需求,特別給予「自用住宅用地」超低的優惠稅率(千分之二),相較於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起跳,甚至累進到千分之五十五),稅負差距非常大。
想像一下,同樣一塊位於臺中市區、公告地價一百萬元的土地:
- 一般用地稅率(假設適用最低千分之十): 1,000,000 元 * 10‰ = 10,000 元
-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 1,000,000 元 * 2‰ = 2,000 元
一年就差了 8,000 元! 這筆錢拿來繳水電瓦斯、幫家裡添購用品,或是帶家人吃頓好的,不是更實在嗎?所以,符合條件卻沒申請,等於每年把錢白白送出去。
我家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資格嗎?五大條件缺一不可!
不是所有名下有房子的土地都能適用優惠稅率。臺中稅務局審核「自用住宅用地」的標準很明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大條件,一個都不能少: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 這是核心條件!房子是你(所有權人)的,但你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爸媽、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的戶口,必須實際設在這間房子的門牌地址上。
- 常見NG情況:房子是爸媽的,但爸媽戶籍在老家,子女戶籍設在這;或是所有權人戶籍根本沒遷入;或是房子出租,戶籍是租客的。這些都不符合。
- 重點提示:戶籍登記是向戶政事務所辦理,辦好戶籍是申請地價稅優惠的第一步。記得確認戶籍謄本上的地址跟房屋坐落土地完全一致。
 
- 
房子是「住宅」使用,而且沒有出租或營業: - 這塊土地上的房屋,必須是單純拿來「住家」使用。整層、部分出租?開工作室、診所、商店?擺放貨品當倉庫?通通不行!
- 注意:就算只有一間房間出租、或是騎樓擺個小攤位、一樓做店面,只要有「非住家使用」的事實,整塊土地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有「完全未出租且未營業」才符合。
- 臺中稅務局人員可是會實地勘查的!別心存僥倖。
 
- 
地上房屋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 土地是你的,但上面的房子是誰的?必須是你本人、你的配偶、或是你的直系親屬(爸媽、子女等) 名下的房子才行。
- 常見疑問:房子是兄弟姐妹的?不行。是叔伯阿姨的?也不行。直系親屬才符合。
 
-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 公畝 (約 90.75 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7 公畝 (約 211.75 坪): - 政府給予優惠是為了保障基本居住需求,不是給豪宅用的,所以有面積限制。
- 臺中市大部分區域屬於都市土地(例如各市轄區),上限是 3 公畝(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少部分非都市土地(例如特定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等)上限是 7 公畝(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 如果你家土地面積超大怎麼辦?別擔心,只有超過限制的部分才按一般稅率課徵,符合面積限制的部分還是可以申請優惠稅率。
 
-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合計只能申請「一處」: - 這是關鍵限制!一戶家庭(所有權人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全國範圍內,只能有一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例如:你在臺中一間、高雄老家一間,兩間都符合條件,但只能選擇其中一間申請優惠。另一間必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 例外情況:如果房子是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等其他直系親屬「單獨所有」(非與你或配偶共有),且他們在該地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那麼他們名下的那一處,也可以獨立申請一處優惠。簡單說,就是「一戶一處」,但不同成年人的獨立房產,可以各自申請一處。
 
什麼時候該去申請?錯過時間點,今年優惠就飛了!
了解條件後,時機點超級重要!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是自動生效的,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出申請,而且有嚴格的申請期限限制:
- 最重要期限:每年「9月22日」前!
- 這是申請適用「當年」(當年11月開徵)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的最後截止日。例如:你想省 2025年11月 開徵的地價稅,你必須在 2025年9月22日(含)以前,向臺中稅務局提出申請並經核准。
- 錯過9月22日才申請?很抱歉,你只能從「申請的次年」 開始適用優惠稅率。今年的稅金,還是得按一般稅率繳納。別讓辛苦錢飛了!
 
- 新取得土地或新符合條件者:如果是在年度中才買到房子、蓋好房子、或把戶籍遷入讓條件剛符合,記得同樣要在當年度 9月22日前 提出申請,才能趕上當年度優惠。
- 申請核准後,原則上長期有效:一旦申請通過,只要你的使用狀況沒有改變(戶籍沒遷出、沒出租營業、沒賣掉等),以後年度就會自動按優惠稅率課徵,不需要每年重新申請。除非條件變動了!
該怎麼申請?臺中稅務局線上、臨櫃都能辦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了方便市民,提供了多元的申請管道:
1. 線上申請(最推薦!24小時不打烊)
*   **工具**:你需要有 **「自然人憑證」** 或 **「健保卡+註冊密碼」**(需先至[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mLogin.aspx?ReturnUrl=%2fcloudic%2f)註冊設定密碼)。
*   **步驟**:
    *   進入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
    *   選擇「地價稅」->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   依指示插入憑證或讀取健保卡,輸入密碼登入。
    *   系統會帶出你名下的土地資料,選擇要申請優惠的土地。
    *   填寫相關申請資料(如設籍親屬姓名、身分證字號等)。
    *   上傳應備文件(詳見下方)。
    *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申請。
    *   系統會提供收件編號,記得留存。
*   **優點**:免出門、免排隊、快速便利,檔案上傳清晰即可,申請進度可線上查。2. 臨櫃申請(有專人服務)
*   **地點**: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豐原區)或各分局(東勢分局、大智分局、文心分局、民權分局)。
*   **攜帶文件**:
    *   申請書(可現場索取或事先至臺中稅務局網站下載列印「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後退還)及印章(或簽名)。
    *   設籍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證明符合條件親屬的戶籍設在此處)。
    *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證明房屋為合法建築並確認門牌)。
    *   如果是委託他人辦理,需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驗後退還)、印章。
*   **流程**:抽號碼牌 -> 填寫申請書 -> 備齊文件交給櫃檯人員 -> 核對資料無誤後完成收件。3. 郵寄申請(適合無法親自辦理者)
*   **步驟**:
    *   下載並填妥「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   影印好所有應備文件(身分證正反面、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建物證明文件)。
    *   將申請書及文件影本寄到:**420018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區)或所屬分局地址**(請根據土地所在地選擇正確的稽徵機關,可上臺中稅務局網站查詢)。
*   **注意**:郵寄者建議使用掛號,並自行保留寄件證明。文件務必清晰。申請時要準備哪些文件?一次看清楚
無論透過哪個管道申請,以下文件是必備的:
- 必備核心文件:
- 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土地地號、設籍人資料等。線上申請則在系統填寫。
- 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臨櫃驗正本)。
- 戶籍證明:全戶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可省略)。這是最關鍵的證明,用來確認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確實設籍於該址。
 
- 房屋證明文件(擇一即可):
-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 房屋稅籍證明書(可向稅務局申請)。
- 載有該房屋門牌號碼的繳納水費、電費收據(需能清楚辨識地址)或門牌編釘證明等。目的在證明房屋坐落於申請的土地上。
 
- 視情況可能需要的文件:
- 委託書:若非本人辦理,需檢附。
- 其他證明文件:若土地或房屋有特殊情況(如部分面積符合等),稅務局可能要求補件。
 
申請後怎麼知道結果?後續要注意什麼?
- 審核時間:臺中稅務局收到申請後會進行審查(包含可能實地勘查),作業時間依案件量而定,通常數週內會有結果。
- 查詢進度:
- 線上申請者: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查詢。
- 電話查詢:可打臺中稅務局總局或所屬分局電話詢問。
- 臨櫃查詢:攜帶身分證及相關資料至櫃檯詢問。
 
- 核准通知:申請核准後,不會另外發核准函。你會在當年 10月底或11月初 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看到課稅種類欄位註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二,就表示成功了!
- 未收到稅單或對稅額有疑問:務必主動向臺中稅務局查詢,別置之不理。稅單上通常也有承辦人員分機可聯繫。
- 後續維持資格:一旦核准,只要戶籍沒遷出、房子沒出租營業、沒賣掉、你家庭全國仍只有這一處申請優惠,以後年度都會自動適用,不用再申請。稅務局每年會透過各種方式(如戶政資料勾稽、民眾檢舉、實地查核)確認資格是否存續。
狀況變了怎麼辦?一定要主動申報!
- 戶籍遷出:例如設籍的子女長大搬走、父母回老家居住等,導致該址不再有任何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
- 出租或營業:把房子租給別人、自己開店做生意、分租房間、提供場地給他人使用(如當辦公室、倉庫)等。
- 房屋拆除或改建:導致地上已無合法供居住使用的房屋。
- 土地所有權移轉:賣掉土地、贈與給他人等。
- 你或配偶在其他地方又申請了一處自用住宅優惠:違反全國一處的限制。
發生以上任何一種情況,請務必在「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主動向臺中稅務局申報! 申報方式可以打電話、寫書面說明、或利用線上服務。如果沒主動申報,被稅務局查獲,除了會被追補按一般稅率計算的差額稅款外,還可能被處罰鍰。誠實申報,避免後續更大的麻煩和損失。
常見疑問解答 Q&A
- 
Q1: 我的房子是跟兄弟姊妹「共有」,可以申請嗎? A: 關鍵在於「所有權」和「設籍」。如果你持有「部分」土地和房屋持分,且你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確實設籍在「該房屋」內居住,且符合其他條件(無出租營業、面積限制、你家庭全國只有這一處申請),那麼你持有的「土地持分」部分,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他共有人持有的部分,他們若符合條件,也可以各自申請(需他們自己提出)。 
- 
Q2: 我繼承了爸媽在臺中的老房子,戶口還在,但他們已過世,這樣還能適用嗎? A: 要看繼承後是誰設籍。如果繼承後,是你本人、你的配偶、或你的直系親屬(如你的子女) 的戶籍設在該址,且符合其他條件(房子是你繼承後所有、無出租營業、面積符合、你家庭全國只有這一處申請),可以申請。如果戶籍上只剩下已過世父母的戶籍(未辦理除戶),或完全無人設籍,則不符合申請條件。 
- 
Q3: 我家一樓是店面出租,二樓以上自己住,整塊土地都不能申請嗎? A: 是的,非常遺憾。法規規定必須「全部」供自住使用,無出租或營業。只要有部分面積出租或營業的事實,整塊土地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即使你認為樓上面積比較大,但法規認定是整塊土地。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土地能明確劃分出租/營業部分與自住部分(例如獨棟透天,一樓店鋪有獨立門牌和出入口,二樓以上自住也有獨立門牌),且經稅務局勘認屬實,則自住部分對應的土地面積,可以單獨申請適用優惠稅率。但這情況複雜,建議直接諮詢稅務局人員。 
- 
Q4: 我申請核准了,但今年收到稅單怎麼還是很貴? A: 首先確認稅單上「課稅種類」是否已註明「自用住宅用地」?如果沒有,可能是申請未核准或處理中,請立即聯繫稅務局。如果已註明,請核對稅單上的「課稅地價」、「稅率」是否正確(應為千分之二)。計算方式:課稅地價 * 2‰ = 應納稅額。如果計算有誤或覺得金額異常高,也請攜帶稅單洽詢稅務局。 
- 
Q5: 線上申請一定要自然人憑證嗎?沒有怎麼辦? A: 自然人憑證是最方便的方式。若沒有,可以使用「健保卡+註冊密碼」進行線上申請。只要事先到「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設定密碼即可。若真的不熟悉線上操作,臨櫃或郵寄申請也是可靠的選擇。 
- 
Q6: 申請書哪裡可以下載? A: 可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通常在「申辦書表」或「下載專區」裡,搜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即可找到PDF檔下載列印。 
善用資源,權益顧牢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了豐富的資訊和服務管道:
- 官方網站:是資訊最齊全的地方,包含法規、申請書表下載、常見問答、線上申辦連結、各分局聯絡方式等。養成習慣,有疑問先上官網查。
- 電話諮詢:總局及分局都有服務電話,對於比較複雜或個人化的問題,直接打電話詢問承辦人員是最快的方式。講清楚你的土地地段地號或稅籍編號,方便他們查詢。
- 臨櫃服務:帶著你的問題和相關文件(如稅單、權狀影本、戶口名簿等)親自前往,櫃檯人員可以提供面對面的詳細解說。
- 稅務小幫手/線上客服:留意官網是否有提供線上文字客服或智能機器人服務,有時簡單問題可以快速獲得解答。
結語:省稅是權利,申請要及時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是政府照顧自住民眾的美意,但「主動申請」是享受這項權益的關鍵第一步。臺中市的鄉親們,趕快檢視一下自家條件:
- 戶籍對了嗎?(自己、配偶、直系親屬在裡面)
- 房子純住家嗎?(沒租人、沒做生意)
- 房子是誰的?(自己、配偶、直系親屬的)
- 面積超標了嗎?(臺中市區90.75坪內)
- 全國只有這一處申請嗎?
如果都符合,務必在每年9月22日前,選擇你最方便的方式(推薦線上申辦),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把辛苦賺來的錢,聰明地留在自己口袋裡,為家庭開銷減輕一些負擔。小小的動作,換來的是實實在在的節省。別再猶豫了,趕快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