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撤銷申請書怎麼寫?超詳細步驟解說,手把手教你搞定!
大家好!今天要來跟大家聊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撤銷申請書」的寫法。有時候我們可能因為一些原因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或申請,但後來情況改變了,想要撤銷申請,這時候就需要寫一份撤銷申請書。這份文件雖然看起來簡單,但寫錯可能會讓你的申請撤銷不了,所以今天我就來一步一步教你怎麼寫,保證讓你一看就懂!
什麼是撤銷申請書?什麼情況下需要申請?
先來講講什麼是撤銷申請書。簡單來說,就是你之前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出了某種申請(比如勞資爭議調解、申訴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等等),但後來因為某些原因(例如跟雇主和解了、或者你不想繼續這個案子了),你想要撤回之前提出的申請,這時候就需要寫一份「撤銷申請書」給勞工局。
常見需要撤銷申請的情況:
- 勞資雙方私下和解:這是最常見的情況,你跟老闆談好了,錢也拿到了,當然就不用勞工局再介入啦!
- 申請人不想繼續:可能覺得程序太麻煩,或是已經離職不想追究了。
- 申請內容有誤:發現當初申訴的事實或金額寫錯了。
- 其他個人因素:比如要出國、生病無法配合調查等等。
重點提醒:撤銷申請必須在勞工局處理你的案件之前提出。如果勞工局已經開始處理(例如已經安排調解會議),那可能就無法撤銷了,或者需要特別說明理由。
撤銷申請書怎麼寫?手把手教學
第一步:文件標題
首先,你的文件最上面一定要寫明「撤銷申請書」或「撤回申請書」,讓勞工局一看就知道你的目的。不要寫成「取消申請」或「不要辦了」這種口語化的說法喔!
第二步:申請人資料
這裡要填寫你的基本資料,勞工局才能確認是誰要撤銷申請:
- 姓名:一定要跟身分證一樣
- 身分證字號:這是最重要的識別資料
- 聯絡電話:勞工局有問題才能馬上找到你
- 地址:寄送公文會用到
- 原申請案的案號:如果當初勞工局有給你案號,一定要寫上去!
範例格式:
申請人:王大明
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聯絡電話:0912345678
地址: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00號
原申請案號:110勞資爭議字第1234號第三步:撤銷的申請事項
這裡要清楚寫出你要撤銷的是什麼申請。記得要寫清楚原申請的日期、案由(例如:勞資爭議調解申請、申訴雇主未給加班費等)。
正確寫法範例:
本人於民國110年10月1日向貴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號:110勞資爭議字第1234號),因已與雇主達成和解,爰依法申請撤銷該申請案。常見錯誤:很多人只寫「我要撤銷之前的申請」,但沒寫清楚是哪個案子。勞工局每天處理那麼多案件,這樣寫他們根本不知道你要撤銷哪一件!
第四步:撤銷理由
這部分要簡單說明為什麼要撤銷。理由要合理,不要太籠統。以下是常見的寫法:
範例1(和解情況):
撤銷理由:本人與雇主已於民國110年10月15日達成和解,雇主已支付積欠之加班費新台幣10,000元整,雙方爭議已解決,故無需再進行調解程序。範例2(個人因素):
撤銷理由:因本人已規劃於近期出國定居,無法配合後續調查程序,故申請撤銷本案。第五步:結尾與簽名
最後,要寫上「此致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然後在下面簽名並寫上申請日期。這部分很多人會忘記簽名,結果文件就無效了!
完整結尾範例:
此致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申請人:王大明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6日完整撤銷申請書範本
撤銷申請書
申請人:王大明
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聯絡電話:0912345678
地址: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00號
原申請案號:110勞資爭議字第1234號
撤銷事項:
本人於民國110年10月1日向貴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號:110勞資爭議字第1234號),因已與雇主達成和解,爰依法申請撤銷該申請案。
撤銷理由:
本人與雇主已於民國110年10月15日達成和解,雇主已支付積欠之加班費新台幣10,000元整,雙方爭議已解決,故無需再進行調解程序。
此致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申請人:王大明 (簽名)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6日如何提交撤銷申請書?3種管道完整解析
寫好撤銷申請書後,接下來就是要送給勞工局。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以下幾種方式:
1. 親自送件(最推薦!)
- 地點: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 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也可收件)
- 優點:當場可以確認文件是否齊全,有問題馬上修改
- 注意:記得帶身分證正本供查驗,建議準備兩份申請書(一份給勞工局,一份自己留存)
2. 郵寄申請
- 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收
- 信封註明:一定要在信封寫「撤銷申請書」字樣
- 建議:使用掛號信並保留收據,最好影印一份申請書自己留存
- 處理時間:約需3-5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3. 線上申請(視案件類型)
部分申請類型可透過「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線上辦理,但撤銷申請目前仍需書面文件。最新規定可電詢:(04)2228-9111分機35200
常見問題Q&A:撤銷申請的疑難雜症一次解
Q1:撤銷申請書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嗎?
原則上是要本人辦理,但如果真的有困難,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記得要準備:
- 你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
- 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雙方個資並簽名)
Q2:撤銷後還能再申請嗎?
要看情況:
- 如果是因為和解而撤銷,後來雇主又沒履行和解條件,你可以在知道雇主違約的30天內重新提出申請。
- 如果是其他原因撤銷,就要看是否還在申訴期限內(通常勞資爭議是知道權益受損的30天內)。
- 重要提醒:撤銷前一定要想清楚,因為重新申請勞工局可能會更嚴格審查!
Q3:撤銷申請需要多久時間處理?
- 文件齊全的話,勞工局通常3-5個工作天就會核准
- 核准後會發公文給你(和對方)通知案件已撤銷
- 如果超過1週沒消息,務必打電話去問:(04)2228-9111分機35200
Q4:調解會議前多久要提出撤銷?
越早越好! 建議至少會議前3天提出,因為:
- 勞工局要通知對方不用出席
- 要安排文書作業流程
- 如果會議當天才說要撤銷,可能還是要跑一趟會議現場辦理
Q5:撤銷申請書有什麼地雷不能踩?
- 沒寫案號:勞工局每天處理上百件案子,沒案號他們根本找不到你的申請
- 理由太模糊:寫「個人因素」這種說法可能會被退件
- 簽名用蓋章代替:一定要親筆簽名,蓋章可能不被接受
- 用立可白塗改:有任何錯誤就重寫一份,塗改可能被視為無效
撤銷後的權益保障: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就算撤銷申請了,還是有幾件事要特別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
和解內容要留證據
如果因為和解撤銷申請,務必要:
- 簽書面和解書(寫清楚金額、支付方式、期限)
- 雇主支付款項時給支票或匯款(不要拿現金)
- 保留所有證明文件至少3年
注意申訴期限
勞動基準法的申訴時效是:
- 工資請求權:5年
- 職災補償:2年
- 加班費:5年 撤銷後如果雇主沒履行承諾,記得在時效內重新申訴!
勞工局資源別浪費
臺中市勞工局其實提供很多免費服務:
- 法律諮詢:每週三、五下午有律師駐點
- 勞工大學課程:教你勞動法令知識
- 申訴保護機制:如果你怕被秋後算帳,可申請「不揭露姓名申訴」 撤銷申請不代表放棄權益,必要時還是要勇敢爭取!
結語:撤銷申請書關鍵重點回顧
寫撤銷申請書其實不難,只要掌握幾個重點:
- 文件標題寫清楚「撤銷申請書」
- 個人資料要完整(姓名、身分證、電話、地址)
- 原案號一定要寫,否則勞工局找不到案件
- 撤銷理由具體明確(和解、個人因素等)
- 親筆簽名+日期缺一不可
- 即時送件避免影響案件進度
最後提醒大家,勞工權益要自己爭取,但也要懂得適時收手。如果已經達成和解或真的不想追究,及時撤銷申請對雙方都好,也能節省行政資源。希望這篇能幫大家搞定撤銷申請書,有問題也歡迎到臺中市勞工局官網查詢最新資訊喔!
重要提醒:本文內容依據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公開資訊撰寫,最新規定請以勞工局官網公告為準。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動條件申訴等案件各有不同規定,申請前務必確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