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職務調度關鍵:輪機長兼漁航員的臺中報備實務
漁船作業最怕遇上人力調度卡關!當船長臨時需要調整職務分配,例如輪機長兼任漁航員,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這份「漁船輪機長得兼漁航員報備申請書」就是你的通關密件。這張看似簡單的表格,背後牽涉漁業法規、航行安全與船員權益三大關鍵。讓我用實際經驗告訴你,如何避開常見疏漏,讓報備流程一次到位。
為什麼需要這份報備申請?
漁船航行不是職務隨意調派就能上路。根據《漁船船員管理規則》,輪機長主要負責機械維護,漁航員則專職航行定位與安全監控。兩種職務專業性不同,當船長因人力調度需要由輪機長暫時兼任漁航員時,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核准。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特別強調:「未經報備擅自調職,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還會影響漁業執照換發。」
去年梧棲漁港就發生過案例:陳船長因漁航員臨時生病,直接讓輪機長代班航行,結果被查獲開罰9萬元。事後他懊惱說:「以為只是三天代班沒關係,沒想到這麼嚴重。」
申請書逐欄解讀與填寫訣竅
這份申請書分為五大區塊,每項資訊都關乎審核結果:
1. 漁船基本資料欄位
- 漁船統一編號:要與漁業執照完全一致,常見錯誤是填寫船籍編號或誤植數字
- 船名:若船名含「○」或特殊符號,需加註括號說明(例:海○王→海(圓)王)
- 噸位:填寫「總噸位」而非淨噸位,可參考漁業執照第二頁
小提醒:臺中農業局承辦人特別叮嚀,曾有船主因噸位填錯導致申請被退件,延誤出海作業時程。
2. 兼任人員雙重資格驗證
這裡最容易卡關!輪機長必須同時具備兩項證明:
- 輪機長適任證書: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 漁航員專業訓練證明:需有漁業署核發的「航行當值訓練結業證書」
臺中區漁會輔導科科長分享經驗:「遇過輪機長拿出十年前的訓練證書,但法規要求五年內需有更新訓練紀錄。建議先上漁業署人才培訓網查詢最新認證課程。」
3. 兼任時效與範圍
這欄需明確填寫三項關鍵:
- 兼任起迄日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且需在漁業執照有效期內
- 航行區域:填寫實際作業海域(如:臺中沿岸至東經120度以東)
- 兼任頻率:需註明「全程兼任」或「特定時段兼任」
建議填寫範例:「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於臺中沿岸至東經122度海域作業期間,每日0600-1800時段兼任」
4. 船長切結責任條款
申請書最下方的切結事項常被輕忽,其實隱藏重要責任:
□ 保證兼任不影響船舶航行安全
□ 輪機長已接受漁航員職前訓練
□ 願負擔因兼任產生之相關責任
(需親筆簽名蓋章)
梧棲漁港安檢所人員透露:「曾有船長只勾選卻未簽名,導致申請無效。切結簽署後,若發生航行事故,船長需負連帶管理責任。」
必備文件清單與常見退件原因
送件時別只交申請書!臺中農業局要求三項核心文件:
- 漁業執照正反面影本(需加蓋船章)
- 輪機長證書與漁航員訓練證明(訓練證明需有最近五年紀錄)
- 船員手冊影本(含個人照片頁與最新考核頁)
港務辦公室統計前三大退件原因:
- 訓練證明過期(佔退件量45%)
- 漁業執照影本未蓋船章(佔30%)
- 兼任時程超出六個月限制(佔20%)
臺中特色服務與辦理管道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兩種便民送件方式:
臨櫃辦理
- 地點: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農業局漁業科)
- 時間:週一至五 08:00-17:00(中午彈上班)
- 特色服務:現場提供範本對照填寫,承辦人員直接初審文件
郵寄辦理
-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註明漁業科收)
- 注意:需附回郵信封與連絡電話,審核進度可電洽04-22289111分機53607
臺中漁業科科長特別說明:「申請通過後會核發核准函,船長需將正本隨船攜帶備查。核准期間若遇海巡查驗,應主動出示文件。」
船主最常問的五大問題
Q1:核准後可延長兼任時間嗎?
需重新申請,且須附前次任職紀錄。農業局會審查實際兼任期間的航行安全紀錄。
Q2:輪機長兼任時薪資如何計算?
法規未強制規定,但臺中漁業建議在勞動契約中載明加給標準。曾有勞資爭議因未約定津貼產生。
Q3:遇颱風延期出海怎麼辦?
核准函有效期不變,但可檢附氣象證明申請展延,最長延三十日。
Q4:申請核准要多久?
臺中農業局標準作業流程為七天,旺季(如漁汛期前)建議提前十四天申請。
Q5:外縣市籍漁船能在臺中申請嗎?
需向船籍所在地申請。例如基隆籍漁船即使停靠臺中港,仍須向基隆市政府申請。
兼任期間的權益保障重點
輪機長兼任時,船長需特別注意這些保障措施:
- 工時紀錄:需分項登載輪機與漁航工作時數,避免超時工作爭議
- 保險加保:應通知保險公司職務調整,確認意外險理賠範圍
- 設備檢核:兼任前需確認漁航設備(如GPS、雷達)操作正常
- 交接程序:輪機長需與原漁航員完成航線與漁區資料交接
臺中區漁會勞工安全輔導員提醒:「去年發生過輪機長因不熟悉電子海圖操作導致偏航,建議安排至少三天跟船訓練。」
這張申請書背後的海洋思維
當我們仔細拆解這份申請書,會發現它不只是張行政表格。從漁業署的立場,透過報備機制掌握職務兼任狀況;對船主而言,是合法調度人力的保障;對船員來說,更確保專業分工不被模糊化。
臺中港資深船長林先生說出心聲:「以前覺得報備很麻煩,但有次被海巡查驗時拿出核准函,省掉兩小時盤查時間,反而保住作業潮汐窗口。」這正是這份申請書存在的意義——在法規框架下創造彈性,讓漁船能在安全與效率間找到平衡點。
最後提醒船主們,每年一月農業局官網會更新申請書格式,記得下載最新版本。下次當你需要調整船上人力時,不妨提早準備這份關鍵文件,讓每趟出海都能安心又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