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卸任職申請實戰手札:從遞件到權益維護的關鍵眉角

當海事生涯轉彎時

站在船舷望著逐漸模糊的港口輪廓,這可能是你最後一次以現職船員身分眺望這片海域。無論是轉換人生跑道或規劃退休生活,船員卸任職申請是海事工作者不可忽視的法定程序。這紙文件不僅是職務交接的憑證,更是保障薪資結算與履歷完整性的重要依據。

臺灣作為航運樞紐,交通部航港局對船員職務異動訂有明確規範。據統計,每年約有數千名船員辦理卸任手續,其中三成曾因文件瑕疵或流程疏失而延誤新職報到。本文將深入拆解實務操作細節,幫助你避開常見地雷。

法源依據與適用情境

船員法的關鍵條文

根據《船員法》第24條及《船員服務規則》第16條規定,船員終止僱傭契約時,船東應於三日內向航港局辦理卸任職登記。此程序適用於:

  • 契約期滿不再續約
  • 個人因素主動離職
  • 船公司資遣或解雇
  • 因傷病無法繼續任職
  • 船舶所有權移轉導致僱傭關係終止

特別注意,即便簽訂的是短期航次契約,只要實際服務超過七日,都需完成法定卸任程序。曾有漁船船員未辦理手續逕自離船,三個月後申請新職時發現系統註記「職務未解除」,延誤遠洋作業機會。

文件整備實戰清單

核心文件三要件

  1. 卸任職申請書
    航港局制式表格(編號:MTNet-AS-107),需載明船舶名稱、IMO編號、卸任日期及原因。實務常見錯誤是船員自行填寫離職原因為「個人規劃」,但船公司系統記錄為「不適任」,建議雙方確認用詞一致性。

  2. 服務資歷證明正本
    須包含任職起迄日期、職務名稱及航行區域。2023年起新增QR碼防偽標籤,可透過「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掃碼驗證。若服務期間更換過職位(如從二副升大副),需分段開立證明。

  3. 船員手冊與適任證書
    手冊需繳回航港局註銷任職紀錄,適任證書則由船員保留。常見爭議是船公司扣留證書作為擔保,此舉已違反《船員待遇保障指引》,可向航務中心申訴。

情境加附文件

  • 傷病離職:區域醫院以上診斷書(需載明不適任船員工作)
  • 資遣解雇:船公司議定書正本(須有雙方簽章)
  • 外籍船員:居留證影本及勞動部核准函
  • 權益交接確認書(非強制但建議簽署)

高雄港務分公司去年處理的案例顯示,未簽署交接確認書的爭議案件,平均處理時程達45天,遠高於標準作業的7個工作天。

雙軌申辦流程拆解

線上申辦實作指南

  1. 登入「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https://web02.mtnet.gov.tw/
  2. 進入「船員事務」>「職務異動」專區
  3. 上傳預掃描文件(PDF檔,單檔限5MB)
  4. 填寫船舶識別碼與卸任事由代碼
    (事由代碼表:契約終止01/資遣02/退休03/其他04)
  5. 電子簽章確認後取得案號(格式:AS-YYYYMMDD-XXXXX)

系統將自動檢核船員資格狀態,若發現有:

  • 未結清船員福利金
  • 海事案件調查中
  • 證書效期不足三個月 系統將即時攔阻並提示處理路徑。

臨櫃辦理注意要點

全臺設有四個受理點:基隆、臺中、高雄、花蓮航務中心。建議採預約制避免久候:

  • 攜帶正本文件供核驗(身分證+船員證)
  • 現場提供文件影印服務(每張2元)
  • 可同步申請服務資歷英文版(加收200元)

臺中港務分公司承辦員分享實務經驗:「每週一上午與颱風後是報到高峰,週三下午通常較少人。若文件齊全,現場處理時間約15分鐘。」

職務交接的隱藏地雷

薪資結算三階段

階段 項目 法定期限
離船前 當月薪資、加班費 離船前結清
卸任後7日 未休假期折算金 依比例計算
卸任後30日 年終獎金/績效分紅 依契約約定

曾有散裝貨輪船員離職半年後,發現公司未發放海上津貼差額。經航港局調解後,船公司除補發款項外,另需支付延遲利息(按年息5%計算)。

證件處理關鍵動作

  1. 船員手冊:航港局將在「任職紀錄頁」加蓋「卸任職章」(紅色橢圓章)
  2. 船員服務簿:船長需簽署最後航次紀錄
  3. 專業訓練證書:不需繳回但需確認效期
  4. 海員識別證:交還船公司註銷

特別提醒油輪船員,若有簽署危險品操作保密協議,卸任時需簽署解禁確認書,否則可能影響後續任職。

爭議處理實戰守則

常見糾紛類型與對策

  1. 卸任日期認定歧異
    實際離船日與系統登錄日差距超過三日時,可檢附船舶進出港紀錄或通關證明申訴。

  2. 服務資歷登載不實
    若發現職務名稱或航區錯誤,應立即填寫「船員任職紀錄更正申請書」並檢附航行日誌佐證。

  3. 薪資結算短少
    向船籍港航務中心申請「船員待遇爭議調處」,需檢附薪資單與勞動契約。航港局設有專責稽核員,最晚四十天內完成調查。

2023年高雄航務中心受理案件中,資歷登載問題佔比達65%,主要發生在兼職船員與代理職務情境。

權益救濟雙通道

graph LR
A[爭議發生] --> B{爭議類型}
B -->|薪資/契約| C[地方勞工局]
B -->|資歷/證照| D[交通部航港局]
C --> E[勞資爭議調解]
D --> F[船員事務審議會]
E --> G[民事訴訟]
F --> H[行政救濟]

航港局統計顯示,經審議會調處的案件,八成五可在二十天內達成和解,較司法程序效率提升三倍。

離職後權益延續策略

證照有效性管理

  • 適任證書:卸任不影響效期,但需注意五年內需有十二個月海上資歷才能換新證
  • 基本安全訓練:每五年需複訓更新(救生艇筏操作、滅火技術等)
  • 健康檢查證明:轉陸職後可改持一般勞工體檢表

福利接軌要點

  1. 勞保轉銜:船員屬強制納保對象,離職可選續保工會或轉國民年金
  2. 船員儲金:帳戶保留至六十五歲,可申請轉入個人退休帳戶
  3. 海員工會會籍:維持會籍可繼續享有意外險保障與職訓資源

退休船長老陳分享經驗:「卸任時記得申請『服務資歷總表』,這份文件申請船員退休金時可縮短三週審核時間,還能折抵海訓中心進修時數。」

新制變革與未來趨勢

電子化進程

航港局推動「船員任職無紙化」計畫,預計2025年全面實施:

  • 電子船員手冊(試行中,可綁定自然人憑證)
  • 區塊鏈資歷存證系統
  • 跨境任職紀錄交換平臺

目前已有三十家航商參與試辦,船員透過生物辨識即可完成在職確認,卸任程序縮短至二十四小時內完成。

法規修正方向

立法院審議中的《船員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

  • 增訂「強制休息期」後離職免賠償訓練費條款
  • 明定遠端視訊辦理卸任程序合法性
  • 建立船員職涯中斷補助機制

航港局長在近期海事論壇強調:「新制將強化船員轉職彈性,卸任程序從管理導向轉為服務導向,銜接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LC修正案。」

結語:航向人生新階段

完成卸任職申請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專業船員的責任印記。記得在繳回船員手冊前,翻閱那些密密麻麻的任職紀錄——每枚船章都是航海生涯的勛章。當航港系統註記「卸任完成」的瞬間,你已為這段航程畫下完美句點,同時開啟下段人生旅程的導航座標。

(附錄)實用資源:

  • 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24小時線上申辦
  • 各航務中心電話服務時段:平日08:30-17:30
  • 船員工會法律諮詢:每週三下午免費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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