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河川也要懂手續:一次搞懂河川公地使用申請眉角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假日開車經過河濱,看到有人在河床空地上露營、烤肉,甚至搭起簡易的工寮,或是農友在河川高灘地上整地種植。心裡或許會閃過一個疑問:「這樣可以嗎?」其實,這些看似尋常的河川區域使用行為,多數都需要事先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核准。這篇文章,就是想和你聊聊「河川區域一般案件使用申請」這件事,它沒有想像中複雜,但絕對值得你花點時間了解。

為什麼要管這麼多? 臺灣的河川,不只是風景,更是我們珍貴的自然資源與防洪的重要屏障。經濟部水利署及各河川局(像是北部的第一河川局、中部的第三河川局、南部的第七河川局等)依據《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負責管理這些「河川區域」的土地使用。所謂「河川區域」,簡單說就是水利署公告劃定的行水區、堤防預定線內土地及堤防用地範圍。在這些範圍內,無論是短期活動(如拍片、活動搭台)、農業使用(種植作物)、設置簡易設施(工寮、圍籬),或是既有設施的維護,通常都需要經過申請許可。目的只有一個:確保河防安全、維護水流順暢,並保護使用者的權益與安全。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除了可能面臨罰鍰,更可能被要求立即拆除恢復原狀。

一、 誰需要申請?什麼情況會用到?

「河川區域一般案件使用申請」適用於非屬大規模開發、非長期占用、非營建永久性建築物的常見使用類型。以下幾種狀況,很可能就需要你踏進河川局或上網點點滑鼠:

  1. 農林漁牧使用:

    • 種植農作物: 在河川公地(高灘地)上種植短期作物(如蔬菜、瓜果)、長期作物(如果樹、造林)或種植特定植物(如蘆葦)作為水土保持之用。
    • 簡易畜牧: 例如圈養少量的家禽家畜。
    • 養殖漁業: 在特定許可區域設置簡易漁塭或定置漁網(需特別注意是否涉及漁業權,可能需另向漁業主管機關申請)。
  2. 設置簡易設施:

    • 工寮、資材室: 供農業或養殖作業人員休息、放置農機具、肥料飼料等使用。這類設施通常要求是「臨時性」、「可移動」或「非鋼筋混凝土構造」。
    • 圍籬、圍網: 為了管理範圍、防止動物入侵或標示使用界線。
    • 簡易看守棚、瞭望台: 例如魚塭或種植區的看守需求。
    • 廣告物設置: 特定活動的臨時廣告看板(需符合相關廣告物管理規定)。
  3. 短期活動使用:

    • 文化、教育或公益活動: 如學校戶外教學、淨灘活動、社區藝文展演、宗教祭祀活動等,需要在河灘地搭設臨時舞台、帳篷或擺放設施。
    • 影視拍攝: 電影、電視劇、廣告等取景拍攝,需要架設器材、車輛進出、臨時搭景。
    • 體育活動: 如路跑、自行車活動、龍舟賽等需部分占用河川區域作為路線或場地。
    • 臨時停車場: 因應大型活動需求,短期劃設停車空間(需確保不影響防洪及水流)。
  4. 既有設施維護管理:

    • 已經合法取得許可的簡易設施(如前述工寮、圍籬),在進行修繕、改建(限同規模同位置)或拆除時,通常也需要報備或申請。
  5.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屬一般使用性質者:

    • 例如設置簡易的親水設施(非固定式)、進行環境教育解說站等。

二、 申請前的重要須知:資格、限制與你的責任

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也不是所有河川地都能用。在準備申請文件之前,務必先釐清以下關鍵點:

  • 申請人資格:

    • 原則上以自然人依法登記的法人(公司、農會、合作社、協會等)為主。
    • 申請的土地必須是國有或直轄市、縣(市)有的河川公地。私人土地在河川區域內的使用,涉及更複雜的權屬與法令問題,通常不適用此一般申請流程。
    • 申請人需具備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 土地使用限制(紅線絕對不能踩):

    • 不得影響河防安全: 這是最高原則。設施絕對不能阻礙水流、不得降低通洪斷面、不得在行水區或易受沖刷的危險區域設置。河川局會依據防洪計畫、河川治理線等專業判斷。
    • 不得妨礙水流: 任何設施或活動不得改變水流方向或造成局部沖刷、淤積。
    • 不得污染水質: 嚴禁排放廢污水、棄置廢棄物或使用可能污染水質的物料(如特定農藥、化學品需嚴格管制)。
    • 不得違反其他法令: 例如《環境影響評估法》(若達規模需環評者,此一般申請管道不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位於遺址或古蹟保存區範圍)、《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你的使用目的必須同時符合這些相關法規。
    • 不得影響公共通行或他人權益: 使用範圍不得阻礙既有的防汛道路、水防道路或公眾習慣通行路徑。
    • 不得興建「固定」或「永久性」建築物: 鋼筋混凝土構造、地基深固的建築物,屬於「許可使用」或更高等級的申請範疇(如河川公地種植使用以外的「許可使用」),非此「一般案件」所能涵蓋。簡易設施必須是「可移動」或「易於拆除」的臨時構造。
  • 使用期限與續約:

    • 一般案件核准的使用許可,期限通常較短。常見為1年至3年不等,視使用性質由河川局核定。例如農業種植可能核給較長期限(如2-3年),短期活動則可能僅數天至數週。
    • 期限屆滿即失效。如果還需要繼續使用,必須在期限屆滿前的一定時間內(例如1~3個月前),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使用。沒有自動續約這回事!
  • 使用人的責任與義務:

    • 善盡管理責任: 必須維持使用範圍內的整潔,不得堆置廢棄物或造成環境髒亂。
    • 配合防汛需求: 在颱風、豪雨來襲發布河川警戒或疏散命令時,使用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必要時需自行將可移動設施搬離或加固,並隨時注意河川局發布的訊息。汛期期間更應提高警覺。
    • 設施安全自負: 核准設置的設施,其安全維護(如防盜、防風、防傾倒)由使用人自行負責。若因設施損壞造成他人損害或影響河防安全,使用人需負擔賠償及法律責任。
    • 不得擅自轉讓或轉租: 取得的許可權益是專屬於申請人的,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或允許他人使用。若實際使用人變更,需重新以新使用人名義提出申請。
    • 配合主管機關檢查: 河川局、水利署或相關單位(如環保局)有權隨時派員進入使用範圍檢查使用情形,使用人不得拒絕。

三、 一步步來:申請流程與文件準備

了解自身需求與法規限制後,就可以進入實際申請階段。整個流程可以簡化為以下步驟:

Step 1:確認土地使用分區與可否申請

  • 關鍵工具:河川區域圖、水利法第78條相關書圖查詢系統。
  •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不是所有河川區域的土地都開放申請,也不是你看上的空地就能用。
  • 務必先上經濟部水利署或所屬河川局(如第十河川局、第二河川局等)的官方網站,利用「河川區域圖查詢」或「水利法第78條相關書圖查詢」系統(名稱可能略有不同,找關鍵字「河川區域圖」、「行水區」、「河川公地」)。
  • 輸入你想使用土地的地段、地號或直接在地圖上點選位置。系統會顯示該地是否屬於公告的河川區域範圍?屬於哪一類分區(如行水區、堤防用地、高灘地)?是否已公告為「可申請使用」的公地?是否有其他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規定?
  • 若系統顯示該地不在開放申請範圍內、屬於行水區核心範圍、或已有其他治理計畫(如將施作工程),那就無法申請。 別白忙一場!

Step 2:準備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書: 這是主文件。各河川局網站通常都有「書表下載」專區,找到「河川區域內一般案件使用申請書」或類似名稱的表格(例如「河川公地使用申請書」)。務必下載最新版本。
  • 填寫申請書重點:
    • 申請人資料: 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手機必填)。法人則填公司/團體名稱、統一編號、登記地址、負責人資料及聯絡窗口。
    • 使用土地資料: 詳列地段、地號、面積(通常需附土地登記謄本或地籍圖謄本佐證位置範圍)。面積要寫清楚。
    • 使用目的及現況: 具體說明要做什麼?種什麼作物?搭什麼設施?辦什麼活動?設施的材質、尺寸(長寬高)、面積?現況是空地、雜草、還是已有設施要修繕?
    • 使用計畫概要: 簡述使用方式、管理維護計畫(如農作物的種植計畫、活動的流程與人數管控、設施的安全維護措施)。
    • 使用期限: 寫明希望使用的起迄年月日。
    • 切結事項: 申請書上通常會有多項切結條款(如承諾遵守法規、配合防汛、自行負責安全、不轉讓等),申請人需逐一確認並簽名蓋章(法人蓋大小章)。
  • 必要附件(視使用類型而定,常見如下):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法人:公司登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證明土地位置、面積、所有權屬(需為國有或縣市有)。注意需是最近一定期限內(如一個月內)的謄本。
    • 位置實測圖(配置圖): 非常重要! 通常需自行或委託測量人員繪製。在地籍圖謄本上,用紅線明確標示申請使用的確切範圍、形狀、尺寸(標註長寬)。若有設施,需標示設施在範圍內的位置、平面尺寸、與周界(如堤防腳、水岸線)的距離。圖上需標示指北、比例尺、申請人簽名。
    • 設施構造圖說(若涉及搭設): 簡單的立面圖、剖面圖,標示主要結構、材料(如工寮是鐵皮浪板、角鋼骨架)、尺寸、高度。強調其臨時性、可移動性。
    • 活動計畫書(短期活動必備): 包含活動名稱、目的、日期時間、主辦單位、預估參與人數、活動流程、場地佈置圖(含舞台、帳篷、流動廁所、停車區等位置)、交通動線規劃、安全維護計畫(含緊急應變措施)、環境清潔維護計畫(含廢棄物處理方式)、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證明(通常要求一定額度)。
    • 其他機關許可文件(若涉及): 例如在國家公園範圍內需附管理處許可、涉及野生動物棲地需附林務單位意見、拍片可能需附文化局或影委會文件等。
    • 既有設施照片(修繕或改建案): 提供現況照片佐證。

Step 3:送件與繳費

  • 送件單位:土地所在地管轄的河川局(或水利署直屬分局) 提出申請。各河川局有明確的轄區劃分,別送錯地方。可上網查詢或電話詢問。
  • 送件方式:
    • 臨櫃送件: 直接到河川局的收件櫃檯繳交申請書及所有附件。記得索取收據。
    • 郵寄送件: 掛號郵寄至河川局指定地址。建議電話確認地址並自行保留寄件證明。
    • 線上申辦(部分案件): 留意水利署或河川局的「線上申辦系統」,部分較單純的案件(如查詢、部分申請)可能已開放線上填報與上傳附件。但複雜案件或需繳費者,通常仍需紙本作業。
  • 規費繳納: 提出申請時通常需繳納審查費。金額依據土地使用面積、使用性質等因素計算,有收費標準可查(各河川局網站可下載)。務必確認應繳金額並按規定方式繳納(如至指定銀行或便利商店繳款),並將繳費收據附在申請文件中。 未繳費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Step 4:主管機關審查與現勘

  • 書面審查: 河川局承辦人員收到你的申請案後,會先進行書面審查,確認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正確、申請內容是否符合法規與政策。
  • 現地會勘(極高機率): 對於涉及土地使用、設施搭建的申請案,河川局幾乎一定會派員到現場實地勘查。目的是:
    • 確認申請位置與範圍是否正確(對照你的位置圖)。
    • 確認現地狀況(是否為公告可申請地、有無他人占用或糾紛、地形地貌是否適合申請目的)。
    • 評估是否影響河防安全、水流、環境。
    • 確認設施規模、型式與申請書是否相符。
    • 必要時,承辦人會邀請相關單位(如地方政府工務、環保、農業單位)一起會勘,徵詢意見。
  • 補正通知: 如果在書審或現勘過程中,發現你的申請文件不齊全、內容有誤、或使用計畫有疑慮(如設施位置太靠近水邊、規模過大),河川局會發文通知你在一定期限內(通常是10~30天)補齊資料或修正計畫務必在期限內完成補正並回覆,否則申請案可能被駁回。

Step 5:核准與否決定及領取許可書

  • 審核結果: 完成書審、現勘及必要的補正程序後,河川局會做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 駁回: 若被駁回,會發文說明駁回理由(如:土地屬行水區禁止使用、影響防洪安全、文件不完備且逾期未補、違反其他法令等)。
  • 核准: 若核准,河川局會核發正式的「河川區域使用許可書」或「河川公地使用許可書」。
  • 領取許可書: 通常會通知申請人至河川局領取許可書正本,或郵寄給你。這份文件非常重要! 它是你合法使用的憑證,請妥善保管。許可書上會載明:
    • 許可字號。
    • 申請人姓名/名稱。
    • 許可使用的土地地段地號、位置圖說。
    • 許可的使用目的、項目及範圍。
    • 許可的使用期限(起迄日)。
    • 許可的條件與負擔(必須遵守的事項,如設施規格限制、不得堆置廢棄物、配合防汛等)。
    • 其他注意事項。

Step 6:後續管理與期限屆滿處理

  • 依核准內容使用: 領到許可書後,請務必嚴格按照許可書上核准的內容(範圍、用途、設施規格)使用。任何變更(如想多搭一個棚子、改變種植作物種類、擴大範圍)都必須事前向河川局申請變更許可,擅自變更可能導致許可被廢止!
  • 配合主管機關查核: 河川局人員可能會不定期到現場查核使用情形,請配合出示許可書並說明狀況。
  • 使用期限即將屆滿:
    • 如果你希望繼續使用,請務必在許可期限屆滿前的規定期限內(通常是1~3個月前),主動向原核准的河川局重新提出申請(流程同前述)。別等過期了才想起來!
    • 如果決定不再使用,應在期限屆滿前自行拆除所有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或至少恢復至不影響河防與環境的狀態),並通知河川局備查(有時許可書上會要求報備)。
  • 許可書遺失: 如果不慎遺失,應立即向原核發的河川局申請補發。

四、 常見的卡關點與提醒

申請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狀況或疑問。這裡整理幾個常讓申請人頭痛或忽略的地方:

  • 「我只是臨時用一下,幾天而已,也要申請嗎?」 答:是的! 只要你的活動符合前面提到的類型(如搭設舞台帳篷、聚集一定人數),且位在河川區域範圍內,即使只有一天,原則上都需要申請核准。「臨時」不是免死金牌,重點在於行為是否屬管制範圍內及是否影響河防安全。未申請的臨時活動,被取締開罰的案例不少。

  • 「這塊地看起來空空的,沒人用,我先用應該沒關係吧?」 答:大錯特錯! 河川公地是國有或縣市有財產,未經許可擅自占用,就是違法行為,可能觸犯《水利法》或《刑法》竊佔罪。河川局會定期巡查,發現占用會依法排除甚至移送法辦。「先占先贏」的心態絕對行不通。

  • 「申請書的位置圖畫不好怎麼辦?」 答:這是退補件的大宗原因。

    • 務必以最新地籍圖謄本為底圖。
    • 紅線標示的範圍要清晰、封閉、標註尺寸(長x寬)
    • 標示與固定參考點(如堤防里程樁、橋墩、永久性構造物)的距離
    • 若範圍形狀不規則或難以文字描述,強烈建議花點小錢委託合格的地政士(土地代書)或測量公司協助繪製精確的配置圖。自己隨手畫的示意圖,常因位置不清、範圍不明而被要求補正,反而延宕時間。
  • 「為什麼審查要這麼久?」 審查時間長短取決於案件複雜度、文件是否齊備正確、是否需要跨機關協調、以及承辦案件量。一般案件,從收件到核准,抓1~3個月是比較常見的時程。若遇到需補正、需多次現勘、需開會協調的複雜案件,時間會更長。建議有使用需求時,盡可能提早(例如2~3個月前)提出申請,避免因審查時程而耽誤原定計畫。送件後可適時電話關心進度,但請保持禮貌。

  • 「被要求補正,好麻煩,不補會怎樣?」 補正是給你修正錯誤、補充說明的機會。收到補正通知函,上面會寫明需要補哪些資料或修正什麼內容,以及補正期限務必在期限內完成並回覆。若逾期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河川局依法有權駁回你的申請案,等於前面努力都白費了。與其抱怨,不如盡快處理補正事項。

  • 「許可拿到後就沒事了嗎?」 拿到許可書只是開始。持續遵守許可條件才是關鍵。例如:

    • 核准種植,就不能擅自改養魚。
    • 核准搭設10坪工寮,就不能偷偷擴建成20坪。
    • 許可書要求保持環境整潔,就不能亂堆垃圾。
    • 最重要的:當颱風警報發布、河川局通知需要防汛時,必須無條件配合,必要時自行拆除可移動設施或確保安全。 違反許可條件,輕則被要求改善,重則可能被廢止許可並要求立即恢復原狀,甚至受罰。

五、 資源與諮詢管道

覺得流程複雜或有疑問?善用官方提供的資源:

  1. 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 這是總入口網站。找「主題專區」或「便民服務」項下的「河川管理」、「河川區域申請」等連結,有法規彙編、書表下載、常見問答(FAQ)。
  2. 各河川局(或水利署直屬分局)網站: 這是最重要的!因為申請是向土地所在地的河川局提出。務必找到負責你目標土地的河川局網站(如第一河川局、第二河川局…第十河川局)。網站上通常有:
    • 明確的申請資訊專區: 包含詳細的申請流程說明、應備文件清單、書表下載(申請書、切結書範本等)。
    • 收費標準表。
    • 線上查詢系統連結: 河川區域圖查詢、案件辦理進度查詢(若該局有提供)。
    • 聯絡窗口資訊: 承辦科室的電話、傳真、Email、地址。有問題直接打去問承辦人是最快的方式! 記得先準備好你的問題和相關地號資料。
  3. 政府服務入口網: 有時可連結到相關的線上申辦或查詢服務。
  4. 地政事務所: 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的地方。

打電話諮詢的小技巧:

  • 先準備好想詢問的問題重點和相關地號。
  • 上班時間打(通常是週一至週五 8:30-12:00, 13:30-17:30)。
  • 口氣溫和有禮,清楚說明問題。承辦人通常樂意解答。
  • 如果承辦人正在忙或開會,可留下聯絡方式請他回電,或另擇時間再打。

結語:合法申請,安心親水

河川,承載著我們的生活記憶、灌溉著農田、也維繫著生態平衡。在享受河川帶來的便利與美景時,理解並遵守相關的使用規範,是公民責任的體現。「河川區域一般案件使用申請」這套機制,固然需要花點時間準備文件、跑流程,但它保障的是更重要的價值:公共安全、環境永續,以及你自身使用權益的明確性。避免心存僥倖,一次把申請做對、做合法,才能用得長久、用得安心。下次當你興起在河邊空地辦活動、搭個小工寮、或是整理一塊地來耕種的念頭時,別忘了先查查地號、上河川局網站看看規定,或拿起電話諮詢承辦人員。守護河川的安全與美麗,也保障自己遠離罰單與糾紛的困擾,就從理解這份申請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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