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力量大!省(市)級合作社與儲蓄互助社成立登記實務

走在臺灣的鄉間或社區,經常能看到掛著「合作社」招牌的據點。這些組織不只販售農產品或日用品,更是臺灣基層經濟的重要支柱。當一群人想共同解決經濟需求,合作社就成為實踐互助精神的理想選擇。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在臺灣要如何從零開始籌組省(市)級合作社或儲蓄互助社。

一、為什麼要成立合作社?先釐清基本觀念

合作社不是普通公司,而是根據《合作社法》成立的互助組織。成員共同出資、共同經營,最後按交易額比例分配盈餘。這種模式特別適合小農、社區居民或特定職業團體。

儲蓄互助社則是更聚焦金融互助的組織,受《儲蓄互助社法》規範。社員透過定期儲蓄建立資金池,急需用錢時可申請低利貸款,特別受基層勞工歡迎。

兩者核心差異

  • 合作社:經營範圍較廣(生產、消費、運輸等)
  • 儲蓄互助社:專注儲蓄與貸款業務
  • 主管機關:都是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二、籌組階段的關鍵準備工作

(1) 找對發起夥伴

根據現行規定,籌組省(市)級合作社至少需要21位發起人,儲蓄互助社則要25人以上。這些發起人必須具備共同需求,例如:

  • 同一地區居民
  • 相同職業類別(如教師、醫護)
  • 特定社團成員

發起人會議中要推選3-7名籌備委員,負責後續章程擬定與登記申請。記得保留完整會議紀錄,這在申請時是必要文件。

(2) 量身打造組織章程

章程就像合作社的「憲法」,需包含七大重點:

  1. 組織名稱與社址區域範圍
  2. 社員資格與入社條件
  3. 股金金額(每股通常100-1000元)
  4. 盈餘分配比例(至少10%公積金)
  5. 社務會議召開規則
  6. 理事監事選任方式
  7. 解散時財產處理原則

各縣市社會局網站都有範本可參考,但務必根據團體特性調整。例如農業合作社要寫明產銷規範,儲蓄互助社則需詳列存借款規則。

三、成立登記實戰流程

步驟①:備齊三項核心文件

向縣市社會局提出申請時,這三份文件缺一不可:

  1. 發起人名冊:含姓名、戶籍地址、簽章
  2. 章程草案:需全體發起人簽署同意
  3. 籌備會議紀錄:記載委員選舉結果與分工

步驟②:主管機關審查

社會局收到文件後,通常在30天內會完成形式審查。常見補正情況包括:

  • 章程條文與法規抵觸(如盈餘分配比例錯誤)
  • 發起人資格不符(例如跨縣市比例過高)
  • 未載明營運資金來源

步驟③:召開成立大會

通過初審後,需在兩個月內召開成立大會。這場會議至關重要,必須完成:

✓ 通過章程正本 ✓ 選出首屆理事、監事 ✓ 確認年度業務計畫

會議紀錄須有過半數出席社員簽名,會後15日內送交社會局備查。

步驟④:領取登記證書

最後階段需繳交:

  • 理事監事名冊(附身分證影本)
  • 社址使用同意書(自有或租賃證明)
  • 存入股金證明 社會局核發登記證書後,記得在一個月內向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四、營運後的管理眉角

財務管理要點

剛成立的合作社常遇到的資金問題:

  • 開戶限制:需持登記證書正本向銀行申請專戶
  • 稅務優惠:符合條件可免營所稅(但需年申報)
  • 公積金提撥:每年盈餘至少提10%充實公積金

臺中某社區消費合作社就曾因未提足公積金,被社會局要求限期改善。財務透明是合作社永續的基礎,建議委任專業會計人員。

社員權益平衡術

實務上常見的社員糾紛包括:

• 新舊社員股金差異(早期社員出資較少) • 交易額分配爭議(應以惠顧比例計算) • 表決權平等性(每人一票,避免大股東把持)

高雄某儲蓄互助社曾因表決權爭議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確認:無論股金多寡,每位社員的表決權確實平等。

五、常見困境與解決之道

案例1:場地登記卡關

新北某生產合作社原想登記在農地,因土地使用分區不符被駁回。後來改租用工業區小型辦公室,三個工作天即核准。提醒大家:

  • 都會區優先選商業/工業用地
  • 農地需符合農業發展條例
  • 住宅區需取得鄰居同意書

案例2:跨縣市成員爭議

桃園某職業合作社因30%成員來自雙北,被要求調整成員比例。最後透過在雙北設立服務據點,成功申請為跨區合作社。關鍵在於:

  • 單一縣市成員應過半數
  • 跨區需證明服務必要性
  • 章程須明定服務區域

六、當代合作社的創新方向

隨著數位化浪潮,許多合作社開始轉型:

  • 線上入社系統:臺南某社導入電子簽章,入社流程從2週縮至3天
  • 多元支付整合:彰化消費合作社串接行動支付,年輕社員增3成
  • 社員資料數位化:符合個資法又可提升管理效率

去年新成立的「桃園青年創藝合作社」更結合LINE社群,定期舉辦線上共學課程,讓傳統組織展現新活力。

寫在最後:互助精神的當代實踐

在苗栗鄉間,有間成立超過30年的儲蓄互助社。牆上掛著發黃的老照片,記錄著社員們集資幫單親媽媽開早餐店、協助農民度過風災的點滴。理事長笑著說:「我們存的不是錢,是互信。」

成立合作社確實要克服行政程序,但當你看見社員首次借到創業資金時的眼神,或是長輩們用社內點數兌換生活物資的笑容,就會明白這些努力為何值得。臺灣的互助經濟,正需要更多這樣的起點。

若在籌組過程遇到難題,各縣市社會局都有專人諮詢。也可參考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的最新法規,避免誤踩地雷。記得,每個成功合作社背後,都是從一群願意相信「團結力量大」的普通人開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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