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動物展演申請實務:業者如何符合法規與提升動物福利
在臺灣,當業者想要利用動物進行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時,無論是休閒農場、寵物咖啡廳還是生態教育園區,都必須面對「動物展演」的法規要求。尤其對屏東縣這個觀光與農業並重的縣市來說,合法申請動物展演許可不只是法規遵循,更是提升動物福利與遊憩品質的關鍵一步。
一、動物展演的法律定義與適用範圍
依《動物保護法》第3條明確定義,展演行為是指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這包含常見的觀賞、餵食、觸摸甚至騎乘等活動[citation:1][citation:6]。屏東縣轄區內目前預計有13家休閒農場或其他具動物展演事實的場所,但許多正面臨轉型與申請困境[citation:3]。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利用動物的場所都需要申請。農委會公告的「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例如公立動物園、學術研究機構等可排除[citation:6]。但多數商業或觀光場域,尤其是屏東常見的休閒農場與生態園區,均需依法申請許可才能營運。
二、申請前的關鍵準備:從土地文件到專業人力
申請動物展演許可是一項系統工程,業者需提前備齊五類核心文件與資源:
- 
土地與建物合法證明 
 需檢附展演場所的土地登記謄本、著色標明範圍的地籍圖謄本。若場所有建築物,須提供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若非申請人單獨所有,還需檢附合法使用證明文件[citation:5][citation:9]。這一步常是農場轉型業者的門檻,建議提前向屏東縣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或利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辦理。
- 
專業人力配置 
 依法須設置至少一名專任「動物經理人員」,資格包括畜牧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修習動物照護學分20學分以上,或具四年以上動物飼養經驗[citation:7][citation:9]。另需指定專任或特約「專門技術人員」(獸醫師、畜牧技師等),負責每月動物健康檢視與簽署管理報告[citation:9]。對小型業者而言,可考慮共享特約獸醫師以降低人力成本。
- 
營運計畫書 
 這是審查核心,應詳細記載:- 場地配置圖與安全防護設施
- 展演時間、訓練方式及時數(嚴禁強迫表演或使用藥物)
- 動物來源、醫療規劃與人道處理措施
- 歇業時的動物安置方案[citation:4][citation:9]
 屏東縣政府曾為此舉辦講習會,邀請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專家指導業者撰寫[citation:3],建議新申請者主動詢問縣府最新課程。
 
- 
保證金計算與繳納 
 依動物數量分級繳納保證金:動物數量 保證金 附註 未滿10隻 10萬元 10-100隻 30萬元 100-300隻 50萬元 300-600隻 100萬元 600隻以上 200萬元 展演保育類動物需再加徵50%(上限200萬元)[citation:5][citation:9]。此保證金用於業者歇業或違規時,政府代為安置動物的費用。 
三、屏東縣申請流程解析:從遞件到取得許可證
申請人需向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遞交申請書與附件(一式五份),流程可分三階段:
- 
補正期(約1個月):若文件不全,縣府將書面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citation:9]。實務上常見缺漏是「動物安置計畫不夠具體」,建議明確列出合作收容單位或轉移動物的路徑。 
- 
專家審查(1-2個月):縣府會從農委會專家資料庫遴選至少3人,實地會勘並提出改善要求[citation:3][citation:10]。例如高雄「天使與惡魔寵物互動園區」便經多次複查才通過[citation:2]。業者可預先參照《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18條,確認籠舍尺寸、遮蔭設施是否符合物種習性。 
- 
許可核發:通過審查並繳足保證金後,縣府核發效期最長5年的許可證。業者需將許可證懸掛於場所明顯處,並在廣告文宣中揭露字號[citation:6][citation:9]。 
四、許可後的責任:評鑑、稽查與動物福利實踐
取得許可證只是起點,屏東縣政府會透過兩大機制持續監督:
- 每季不定期稽查:動保員檢查飼養環境、醫療紀錄及有無不當訓練。例如高雄市便針對爭議園區於四個月內進行四次突擊檢查[citation:2]。
- 每兩年評鑑:結果分優、良、普通、不合格四級,不合格者須兩個月內改善,連續兩次不合格可能廢止許可[citation:6]。評鑑報告依法公布於屏東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供公眾監督。
業者平時應落實:
- 由動物經理人員按季填寫「動物管理表」、每年提交「自我評估報告」[citation:9]。
- 即時通報動物傷病或死亡事件,禁止隱匿。
- 若動物出現刻板行為(如反覆踱步、啃籠),須調整展演方式或暫停互動[citation:1]。
五、給業者與民眾的具體建議
對申請業者:
- 屏東縣政府提供講習與專家輔導,中小型農場可善用此資源減少試錯成本[citation:3]。
- 營運計畫書應強調教育導向(例如解說牌設計、保育推廣活動),較易獲審查支持[citation:1][citation:6]。
- 與屏東在地獸醫院建立特約合作,解決人力資格門檻。
對消費者與民眾:
- 進入展演場所時,先查看懸掛的許可證,無證者可通報屏東縣動物保護及保育科(08-732-0415)。
- 若發現動物有傷病、環境髒亂或嚴重刻板行為,可拍攝具體事證(附時間地點)向1999或動保處舉報[citation:6][citation:7]。
- 避免參與違反天性的表演(如動物騎乘、特技),以消費選擇促進友善展演。
屏東縣的觀光農場與海洋生態資源,是發展動物展演產業的利基。然而,合法化只是基本門檻。業者若能主動提升飼養環境豐容度、設計符合動物習性的互動方式,並轉型為生命教育場域,才能在法規遵循與動物福利間創造雙贏。當民眾更理解這些規範背後的意義,選擇支持合法、友善的展演場所時,才能真正讓屏東成為動物與人共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