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老闆看過來:搞定員工勞保、職災險新投保的眉角與注意事項
新成立事業單位或首次僱用員工,勞保與職災險投保實務解析
當你在臺灣開始經營事業,只要僱用一名員工,就踏入了勞工相關社會保險的適用範圍。這裡談的,主要是「勞工保險」(包含普通事故保險與就業保險)以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的職業災害保險。這兩大保險體系,是保障勞工權益的基石,也是雇主必須履行的法定責任。許多初次當老闆的人,對於如何著手辦理這些保險的新投保手續,常感到陌生甚至有些困擾。本文旨在釐清相關規定與實務操作流程。
勞保、就保、職災險:基本認識與差異
- 勞工保險 (勞保): 這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保險,包含「普通事故保險」(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和「職業災害保險」(職災相關的醫療、傷病、失能、死亡給付)。適用於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的勞工(部分行業別強制投保門檻為1人)。值得注意的是,就業保險是勞保條例中的一個重要分支,但實務上常被併入勞保一併辦理。
- 就業保險 (就保): 這是勞工保險條例中的獨立一章,主要提供非自願離職勞工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保障。只要是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不論公司大小(即使只有1名員工),都屬於強制投保對象。外籍配偶、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依法取得工作許可者也可投保。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職災險): 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職災保險已從勞保中獨立出來,成為一項全體受僱勞工都強制納保的保險。無論公司規模大小(1人公司即適用)、勞工年齡(不限15-65歲)、身份別(包含本國籍、外籍移工、部分工時人員、工讀生、臨時工、執行業務人員等),只要受僱領薪,雇主就必須為其投保職災險。保障範圍聚焦於勞工因執行職務所致傷病、失能或死亡時的醫療與現金給付。
簡單總結三者關係與強制性:
- 職災險: 強制性最高,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就必須保。
- 就業保險: 強制性次之,僱用本國籍勞工(1人以上)就必須保(外籍移工不適用就保)。
- 勞保 (普通事故): 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特定行業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成立投保單位。未滿5人的單位,員工可自願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但雇主仍必須為其投保職災險與就保(本國籍)。
對於「新投保案件」的雇主而言,核心重點是:當你首次僱用員工(即使是1位員工),你必須立即為該員工辦理「就業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手續。 如果員工人數達到強制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的門檻(一般為5人),也必須同時辦理勞保的投保。
成為投保單位的第一步:設立登記
在你開始為員工加保前,你的公司或行號必須先向勞工保險局(勞保局)登記成為「投保單位」。這是辦理任何加退保、申報薪資調整等業務的基礎。
申請資格與時限
- 當你的事業單位首次僱用勞工(領取薪資者),並且該勞工符合上述強制投保條件(職災險或就保)時。
- 應辦日期: 公司、行號應於「成立之日起」或「開始僱用員工之日起」5日內,備齊文件申請成立投保單位。這點非常重要,延誤申請可能導致罰鍰。
需備文件清單(實務上常見組合)
- 基本必備文件:
- 投保申請書: 勞保局制定的專用表格(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
-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需清晰可辨識。
- 「雇主」與「勞工」的關係證明文件: 這是關鍵。
- 公司組織: 最新核准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需有主管機關核準章)。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的列印資料亦可。
- 非公司組織(如補習班、私立幼兒園、事務所等): 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或稅籍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參加職業工會: 此情況非本文討論之雇主新投保範圍。
 
 
- 附加文件(視情況可能需要):
- 印章登記卡: 填寫單位大小章(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印模。
- 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提供未來扣繳保險費的帳戶資訊(存摺封面影本),建議一併提供,方便後續作業。
- 委託書: 若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管道多元,便利性高
- 臨櫃辦理:
- 地點: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 優點:有專人可立即解答疑問,文件若有缺漏可馬上補正。
- 缺點:需花費交通與等候時間。
 
- 郵寄辦理:
- 將備齊的文件掛號郵寄至勞工保險局(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或所屬轄區辦事處。
- 優點:不受時間地點限制。
- 缺點:文件往返耗時,若有缺漏補正時間更長,需自行確認送達狀態。
 
- 網路線上申請 (最推薦):
- 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 步驟:
- 雇主需先申請「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
- 使用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 選擇「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單位憑證及負責人憑證申請」或「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報」。
- 依系統指示輸入相關資料,並上傳所需證明文件電子檔。
 
- 優點: 24小時可辦理,省時省力,系統會引導填寫,減少錯誤,狀態追蹤方便。
- 缺點: 需事先備妥憑證與掃描文件。
 
網路申辦已成為主流,強烈建議新事業單位優先採用此方式。
申請成立投保單位後的重要步驟:首次加保員工
成功登記成為投保單位,取得「保險證號」後,下一步就是為你僱用的第一位(或首批)員工辦理「加保」手續。這是保障勞工權益的起點。
加保申報的關鍵點
- 申報時限: 員工到職當日就必須申報加保。絕對不能拖延,實務上常有雇主誤以為試用期過後才需投保,這是錯誤觀念,可能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及雇主受罰。
- 需備資料:
- 填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投保申請書」(同一份表格涵蓋三項)。
- 員工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居留證影本,如外籍移工)。
- 清楚填寫員工的到職日期、投保薪資等級。
 
- 投保薪資的認定:
- 投保薪資是計算保險費的基礎,也關係到勞工未來請領給付的金額。
- 應以員工的「月薪資總額」為準(包含本薪、固定津貼、經常性給予的獎金等)。
- 需對照勞保局公布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兩者分級可能略有不同,需分別查找),找到對應的等級金額申報。不得低報。
- 新進員工若到職薪資不確定(如按日計酬、按件計酬),可先按契約約定薪資或同工作等級員工薪資申報,但最遲須於到職後15日內確定申報。
 
- 申報管道: 與成立投保單位相同,可透過臨櫃、郵寄或最便利的「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報。線上申報加保,效率最高。
就業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新投保的核心要點
針對首次僱用員工的雇主,再次強調這兩項保險的強制性與辦理重點:
就業保險 (就保)
- 對象: 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本國籍受僱勞工。外籍移工、留學生等不適用。
- 強制性: 僱用1名以上本國籍勞工即強制投保。
- 保費: 由雇主負擔70%,勞工負擔20%,政府補助10%。費率目前為1%。
- 辦理: 隨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或職災險一併辦理加保時,在申請書上勾選「就業保險」即可。若單位未達強制勞保標準(未滿5人),單獨為員工加就保和職災險時,同樣使用同一份表格申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職災險)
- 對象: 所有受僱勞工,不論國籍、年齡(無15-65歲限制)、身分別(正職、兼職、工讀生、臨時工、外籍移工等)、公司大小(1人公司即適用)。
- 強制性: 僱用1名以上員工即強制投保。 是雇主最基本的法定責任。
- 保費: 全額由雇主負擔。費率依據行業別有不同的「行業別災害費率」,再加上「上、下班災害費率」(目前為0.07%)。可在勞保局網站查詢「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行業別費率表」。
- 辦理: 成立投保單位後,為員工加保時必須包含職災險。表格已整合。
- 保障範圍擴大: 新法下,職災險的保障範圍更明確廣泛,涵蓋治療期間必需的醫療、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補償、失能與死亡給付等。
線上申辦:e化系統操作實務指南
對於現代企業,尤其新創或中小企業,善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是提升效率、減少錯誤的不二法門。以下是針對新投保單位線上操作的關鍵步驟:
- 事前準備:
- 取得數位憑證: 公司/行號需有「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負責人個人可申請「自然人憑證」或使用「健保卡+註冊密碼」(但單位設立登記強烈建議用單位憑證)。
- 備妥掃描檔: 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員工身分證正反面(或居留證)、銀行帳戶存摺封面等。
 
- 登入系統: 進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點選「線上申辦」> 「e化服務系統」>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插入單位憑證IC卡並輸入PIN碼登入。
- 單位設立登記:
- 選擇「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報」。
- 依序填寫單位基本資料(統一編號、名稱、地址、負責人資料等)。
- 上傳必備證明文件電子檔。
- 填寫扣繳保險費的金融機構帳號。
- 確認資料無誤後,進行電子簽章送件。
 
- 首次加保員工:
- 單位設立核准後(系統可查狀態),登入系統。
- 選擇「保險費管理」> 「勞保、勞職保、就保 一人申報作業」或「多人申報作業」。
- 輸入員工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到職日期)。
- 選擇投保薪資等級: 分別選擇「勞保(普通事故)投保薪資」等級(如適用)、「勞職保投保薪資」等級(必選)、勾選「參加就業保險」(本國籍必勾)。
- 確認資料無誤後,進行電子簽章送件。
 
- 狀態查詢與列印: 送件後可隨時登入系統查詢申辦進度。核准後,可線上列印「保險證號核定函」及「加保申報表核定函」,無需等待紙本郵寄。
線上申辦的好處在於即時性與準確性,系統會進行基本檢核,減少人為疏失,且申報紀錄明確可查。
新投保單位常見的錯誤與注意事項
初次辦理,難免有些疏漏。以下整理常見問題,幫助你避開陷阱:
- 延誤申報:
- 成立投保單位延誤: 超過成立/僱用員工日起5日。
- 員工加保延誤: 未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 後果: 勞保局可依規定處以罰鍰(金額為應負擔保險費的4倍,且可連續處罰)。更嚴重的是,若員工在未加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如職災、非自願離職),雇主需自行負擔所有法定補償責任,金額往往遠高於保險費。這是最大的風險。
 
- 投保薪資以多報少:
- 為了節省保費,故意低報員工薪資。
- 後果: 經查獲,除需補繳短繳的保險費外,也會被處以罰鍰(短報保險費的4倍)。員工未來請領給付的權益也會受損(給付金額變少),可能衍生勞資爭議。
 
- 未替符合資格的員工投保:
- 誤以為試用期員工、工讀生、臨時工、部分工時人員、高齡員工(超過65歲)或外籍移工不需投保職災險與就保(本國籍)。
- 事實: 如前所述,職災險涵蓋所有受僱領薪者;就保涵蓋所有15-65歲本國籍受僱者。試用期員工、兼職人員、高齡勞工(職災險仍強制)、外籍移工(職災險強制,就保不適用)都需依法投保。
 
- 混淆勞保、就保、職災險的適用範圍與強制性: 特別是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常誤以為什麼都不用保,而忽略了職災險與就保(本國籍)是絕對強制的。
- 加退保日期填寫錯誤:
- 加保日期晚於實際到職日。
- 退保日期早於實際離職日(如填離職當日而非次日)。
- 後果: 造成保險效力中斷或銜接錯誤,影響勞工權益,也可能導致保費計算錯誤。
 
- 未即時申報薪資調整:
- 員工調薪後,未在次月底前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 後果: 與低報薪資類似,需補繳差額保險費及可能受罰。員工給付權益受損。
 
實用資訊與資源
- 勞工保險局官方網站: 最權威的資訊來源。提供各類申請書表下載、法規查詢、費率表、分級表、線上試算、常見問答等。
- 諮詢電話:
- 勞保局總局:(02) 2396-1266
- 各地辦事處電話可在網站查詢。
 
-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線上申辦、查詢、繳費的入口。
- 行業別費率查詢: 在勞保局網站搜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行業別費率表」。
- 投保薪資分級表查詢: 在勞保局網站搜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定期檢視: 每月檢查勞保局寄發的「保險費繳款單」,確認投保人數與薪資級距是否正確。
結語:合規是保障也是責任
為員工申辦就業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的新投保,絕非只是繁瑣的行政程序。它是雇主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勞工工作安全與經濟生活穩定的具體表現,更是遵守勞動法令、避免重大法律與財務風險的必要作為。初次辦理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強制性原則」(僱人就要保職災險與就保)、「即時申報原則」(5日內設單位、到職日加保)、「據實申報原則」(正確薪資、正確身分),並善用政府提供的線上申辦工具,就能順利完成這項重要的任務。
理解這些保險的內涵與價值,能幫助雇主更重視工作環境的安全與員工的福祉。合規投保,不僅是對員工的保障,更是企業永續經營的穩固基石。當勞工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完善保障,工作安全感提升,對企業的向心力與生產力也將隨之增強。這是一項值得用心投入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