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好康報你知:南投縣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申請

每當五月房屋稅單寄達,總讓不少南投鄉親眉頭深鎖。特別是經濟弱勢家庭,稅賦壓力往往成為生活重擔。南投縣政府其實有項鮮少人注意的德政——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最高能減免應納稅額六成。這項措施已實施多年,但實際申請比例卻不到符合資格者的四成,多數人因不熟悉程序而錯失權益。

一、誰能申請?減免條件深度剖析

基本資格雙要件

  1. 稅籍關係:房屋必須坐落南投縣轄區內,且申請人為房屋所有人或共有持分人
  2. 福利身分:當年度經南投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需持有縣府核發的有效證明)

房屋使用限制

  • 減免僅適用於實際居住的自用住宅
  • 營業用、出租或空置房屋不符合減免資格
  • 房屋評定現值不得超過新台幣120萬元(2025年標準)
graph TD
    A[申請資格] --> B[南投縣房屋所有人]
    A --> C[當年度低收入戶]
    A --> D[自用住宅]
    D --> E[非營業用]
    D --> F[非出租]
    D --> G[非空置]

特殊情況處理原則

  • 共有房屋:持分者皆需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才可全額減免,若部分符合則按比例計算
  • 繼承未辦登記:需檢附繼承證明文件及切結書
  • 違章建築:實際居住且符合條件者,憑門牌證明與水電繳費紀錄可申請

二、減免幅度與計算實例

法定減免級距

低收入戶等級 減免比例 年度減免上限
第一款 60% 無上限
第二款 40% 30,000元
第三款 20% 15,000元

實際試算案例

案例: 陳先生持有草屯鎮自住平房,房屋課稅現值85萬元,適用稅率1.2%,核定為第二款低收入戶

原應納稅額 = 850,000 × 1.2% = 10,200元
減免金額 = 10,200 × 40% = 4,080元
實繳稅額 = 10,200 - 4,080 = 6,120元

三、申請時程與管道選擇

年度申請期限

  • 常規申請: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適用當年度減免)
  • 逾期補申請:最遲可延至9月30日,但僅能追溯至申請當年度
  • 特殊事由:資格異動者應於變更日起30日內申報

多元申請管道

pie
    title 申請管道使用比例
    “臨櫃申請” : 55
    “線上申辦” : 30
    “郵寄申請” : 10
    “到府服務” : 5

臨櫃辦理據點

服務處 地址 服務時間
南投稅務局 南投市復興路200號 08:30-17:30
埔里分處 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60號 08:30-12:30/13:30-17:30
竹山分處 竹山鎮雲林路54號 08:30-12:30/13:30-17:30

線上申辦步驟

  1. 登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官網
  2. 進入「線上申辦」專區選擇「房屋稅減免」
  3. 上傳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身分證、房屋權狀)
  4. 使用手機認證或自然人憑證完成電子簽章
  5. 取得申辦案號即完成程序

四、必備文件清單與常見問題

核心文件三項

  1. 申請書:可至稅務局官網下載或現場索取
  2. 低收入戶證明:當年度縣府核發正本(需含全戶人口資料)
  3. 房屋權狀:最新年度謄本(三個月內申請有效)

特殊狀況補充文件

情境 應備文件
持分共有 全體共有人同意書
繼承未過戶 繼承系統表+遺產稅完稅證明
無保存登記 門牌證明+水電費單(六個月)
身心障礙者申請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常見申請阻礙排除

Q:低收入戶證明遺失怎麼辦? → 速洽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申請補發,當日可取件

Q:房屋登記親屬名下能否申請? → 需符合實際居住事實,並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與切結書

Q:減免核准後何時生效? → 審核通過後次期稅單自動扣減,已繳納者退稅至指定帳戶

五、權利維護與注意事項

動態申報義務

  • 低收入戶資格喪失時,應於30日內主動申報
  •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如部分出租)需重新申報
  • 未據實申報經查獲,除追繳稅款外另處應納稅額三倍罰鍰

權益救濟管道

若申請遭駁回,可採取三步驟救濟:

  1. 申請復查:收到駁回通知30日內提出
  2. 提起訴願:復查結果不服可向縣府遞狀
  3. 行政訴訟:最終救濟手段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告

六、延伸資源與配套措施

跨稅目整合節稅

除房屋稅減免外,低收入戶還可申請:

  •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
  • 牌照稅:排氣量2,400CC以下車輛免稅
  • 綜所稅:免稅額與扣除額加成計算

縣府輔助機制

  • 到府服務:行動不便者可電洽0800-496969預約
  • 文件代轉:各鄉鎮市公所提供申請書代收服務
  • 法令諮詢:稅務局每周三下午有專人駐點解說

七、實務操作技巧分享

文件準備要訣

  • 權狀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 舊年度稅單可作為居住事實輔證
  • 戶籍謄本記事欄需完整呈現(不可省略)

節稅組合策略

  1. 先申請自用住宅稅率(1.2%)
  2. 搭配低收入戶減免(最高60%)
  3. 合併使用老屋折舊(最高30年)
  4. 適用偏鄉加碼減徵(最高30%)

結語:主動出擊保障權益

南投縣這項稅賦減免政策,實質是對經濟弱勢者的居住正義保障。根據稅務局統計,全縣約有3,200戶符合資格,但2024年度僅1,189戶提出申請。許多家庭因不諳法令或畏懼繁瑣程序,平白喪失減稅權益。

建議符合資格的鄉親,每年二月底前主動確認三件事:低收入戶證明是否有效、房屋使用情形有無變更、稅籍資料是否正確。及早備妥文件,透過最便利的管道提出申請,讓政策美意真正轉化為生活壓力的減輕。畢竟,稅賦公平的真諦不在齊頭式平等,而在於按實際負擔能力給予相應調整,這正是南投房屋稅減免制度的核心精神。

本文內容依據南投縣稅務局最新公告修正,法規異動請以官方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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