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全攻略!補發流程、填寫範例、注意事項一次搞懂

吼!不小心把重要的「土地所有權狀」搞丟了,心裡是不是超慌的?別緊張啦,這種事情真的很多人遇過。在臺中,不管你是遺失了土地權狀還是建物權狀,第一步就是要找「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簡稱臺中地政局)來處理補發。而整個補發流程裡面,最重要的一份文件就是「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大家常簡稱「遺失切結書」)。這份切結書到底要怎麼寫?要注意哪些眉眉角角?整件事跑下來要多久?會不會很貴?這篇超級詳細的攻略,就是要幫臺中的鄉親們,一步一步、清清楚楚地把這個麻煩事搞定!

到底什麼是「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先來搞懂這張紙是什麼來頭。簡單講:

  1. 它是一份「具結」文件: 「具結」在法律上的意思,就是你用「自己的人格和信用」來擔保你講的事情是真的。在這份切結書裡,你主要就是要「具結」兩件事:
    • 第一: 你真的把土地或建物的所有權狀搞丟了、不見了(遺失)或被偷了(滅失)。
    • 第二: 你保證這張不見的權狀,絕對沒有被拿去設定什麼奇奇怪怪的抵押權(像是一胎、二胎房貸)、也沒有被拿去辦什麼會影響所有權的登記(像是被人家偷偷過戶)。
  2. 它是補發權狀的「必要條件」: 地政局沒辦法你說不見就馬上印一張新的給你,這樣太危險了。所以法律規定(土地登記規則第155條),所有權人必須先提出這份「遺失切結書」,地政局才會受理你的補發申請。這是一種保護機制,避免有人明明權狀還在(可能押在銀行或別人那裡),卻謊稱遺失來申請補發,造成「一物兩權狀」的混亂局面,甚至被不肖人士拿去詐騙。
  3. 它是有「法律責任」的: 這點超!級!重!要!你在切結書上簽名蓋章,就表示你對上面寫的內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如果你明明知道權狀沒有不見(比如藏在某個抽屜,或是其實抵押在銀行還沒還清貸款),或者你隱瞞了權狀已經被拿去設定抵押的事實,卻還是填了切結書說遺失、沒有設定任何負擔,這就構成「虛偽不實」的申報。 嚴重的話,可能會吃上《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是有刑責的!所以,填寫前務必百分之百確認你講的都是真的。

什麼情況下,你需要這份遺失切結書?

很簡單,當你發現你名下的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正本不見了、找不到了、被偷了、毀損到不能用了(例如被火燒了、被水泡爛了、被撕碎了), 你想要向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一張新的權狀時,你就一定需要填寫並提交這份「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臺中市民申請補發權狀的完整流程(含遺失切結書)

整個流程可以拆解成幾個步驟,遺失切結書是核心的一環:

  1. Step 1:確認權狀真的遺失 & 搜尋: 先冷靜下來,把可能放的地方再仔細翻一遍!夾在書裡?保險箱深處?跟其他重要文件放一起?真的確定找不到了,再進行下一步。別急著申請,結果過兩天又在沙發縫裡找到,那就尷尬了。

  2. Step 2:準備申請補發所需的文件: 這是重點!缺一不可。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正本): 今天的主角!下面會詳細教你怎麼寫。
    • 身分證明文件 (正本+影本):
      • 申請人(所有權人)的 身分證正本 (核對後退還) 及 清晰影本 (地政留存)。
      • 如果所有權人是好幾個人(共有),每個人都要提供身分證正影本。
      • 如果所有權人是公司、法人(像協會、基金會),要帶 公司/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正影本負責人身分證正影本
    • 印章: 申請人(所有權人)的 印鑑章。這個很重要!切結書上要蓋的章,通常需要跟你當初登記土地時在地政機關留存的「印鑑證明」所用的印章一致,也就是你的「印鑑章」。如果沒有特別登記印鑑,就是用你平常在用的印章(但強烈建議用地政登記過的印鑑章最保險)。共有土地的話,每個所有權人都要蓋自己的印鑑章。
    • 規費: 補發權狀要繳工本費。目前土地所有權狀補發是 一張新臺幣500元,建物所有權狀補發也是 一張新臺幣500元。如果你同時遺失土地和建物權狀,就要各繳500元。記得帶現金或支票。
    • 委託書 (如果是請人代辦): 如果你沒空親自跑地政事務所,可以委託別人(像家人)或專業的地政士(代書)幫你辦。這時就需要 委託書 (正本)。委託書格式地政事務所有,通常需要委託人(所有權人)簽名蓋章(一樣建議用印鑑章)。受託人(代辦人)也要帶自己的身分證正本和影本。
  3. Step 3:填寫「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下面會用「超詳細圖解」的方式告訴你每個欄位怎麼填(雖然不能放圖,但會用文字描述得非常清楚)。

  4. Step 4:到正確的臺中地政事務所辦理: 臺中市有好幾個地政事務所,你要去的是 土地/建物所在地管轄的地政事務所 申請。比如你的土地在西屯區,就要去「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在烏日區,就要去「臺中市大平地政事務所」。跑錯所會被退件喔!出門前最好先上網查清楚或打電話問一下。

    • 臺中各地政事務所聯絡方式(建議出發前電話確認):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總局,但申請通常在各分所)
      • 中山地政事務所 (西區、西屯區、南屯區)
      • 中正地政事務所 (中區、東區、南區、北區)
      • 豐原地政事務所 (豐原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
      • 大甲地政事務所 (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清水地政事務所 (清水區、沙鹿區、梧棲區)
      • 東勢地政事務所 (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
      • 大里地政事務所 (大里區、霧峰區)
      • 大平地政事務所 (太平區、烏日區、龍井區)
  5. Step 5:現場送件 & 繳費: 帶著所有準備好的文件,到地政事務所的「收件櫃檯」辦理。承辦人員會檢查你的文件是否齊全、切結書填寫是否正確。沒問題的話,就會收件並開立收據給你,同時請你繳納規費(500元/張)。

  6. Step 6:等待審核 & 補發: 地政事務所收到你的申請後,會進行內部審查。主要是確認你的身分、所有權狀況,以及切結書的內容。這個過程通常需要幾個工作天(實務上大約3-7天,視案件量和複雜度而定)。 如果審查沒問題,地政機關就會公告你的權狀遺失(公告期一般至少30天),並在公告期滿且無人提出異議後,核發新的所有權狀給你。

  7. Step 7:領取新權狀: 等地政事務所通知(通常會打電話或簡訊,或自己看申請進度)可以領新權狀時,記得帶:

    • 之前申請時拿到的 收據
    • 申請人(或受託人)的 身分證正本
    • 申請人(或受託人)的 印章。 到原申請的地政事務所「領件櫃檯」領取你的新權狀。領到新權狀後,原本遺失的那張舊權狀就正式失效了! 就算以後找到,也千萬不能再用。

「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填寫超詳細圖解(文字版)

現在我們來把切結書拆解,一個欄位一個欄位說明怎麼填。強烈建議你先下載空白書表對照著看!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通常有提供書表下載。搜尋「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書表下載」或「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書表下載」,找到「登記類」或「補發權狀」相關的,通常會有「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失書」的Word或PDF檔。務必下載最新版本使用!

假設我們下載到的切結書格式如下(欄位名稱大同小異,依最新書表為準):

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範例格式)

立切結書人: [你的名字] (以下簡稱立切結書人)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 立切結書人: 這裡就填 所有權人的名字。如果是好幾個人共有這塊地,所有共有人都要一起當「立切結書人」,名字並列寫在這裡。例如:「王大明、李小美、張小華」。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緊接著立切結書人後面或下面,會有填身分證字號的地方。每個立切結書人都要填寫自己的身分證字號。 公司法人則填統一編號。
    • 住址: 填寫立切結書人(所有權人)的 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通常填戶籍地址最標準。如果是公司法人,填公司登記地址。
    • 電話: 填寫可以聯絡到你的電話號碼(市話或手機),方便地政人員有問題時聯絡。
因所有權狀遺失(滅失),為申請補發,茲切結下列事項: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 這段是制式說明,表示你因為權狀遺失(或被毀損滅失)了,所以要申請補發,並為以下事項做切結(擔保)。不用特別填寫。
一、  立切結書人所有坐落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土地所有權狀( [字號] 字第 [號碼] 號)業已遺失(滅失)。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這是切結書最核心的第一個切結事項!
    • 坐落 這裡要填寫 遺失的那張土地權狀所對應的土地詳細位置
    • [縣市]「臺中市」
    • [鄉鎮市區] 填土地所在的 行政區,例如:「西屯區」、「北區」、「太平區」、「清水區」等。
    • [段] 填土地登記的 「段」名。例如:「惠來段」、「西屯段」、「大平段」、「新庄段」等。這資料可以在舊的權狀影本(如果你有)、土地登記謄本(第二類謄本可線上申請)、或是之前的地價稅單上找到。
    • [小段] 如果該地段有再細分「小段」,就填小段名。如果沒有小段,這個欄位就讓它空白或劃掉,不要亂填。例如:「惠來段」就沒有小段,「西屯段」可能有「西屯段」本段或其他小段。
    • [地號] 填寫土地的 地號。這是最重要的識別碼!例如:「100」、「100-1」、「100-2」等。務必填寫正確!同樣從舊權狀、謄本或稅單上找。
    • 所有權狀( [字號] 字第 [號碼] 號) 這裡要填寫 你遺失的那張舊權狀的「字號」和「號碼」。格式通常是:
      • [字號] 通常是該地政事務所核發權狀的代字。例如:「中正字」、「中山字」、「豐原字」、「清水字」、「東勢字」等。這在舊權狀的左上角或最上方會有標示。
      • 字第 固定字,不用改。
      • [號碼] 就是那張舊權狀的流水編號,通常是一串數字。例如:「012345」。
      • 範例填法:「所有權狀(中山字 字第 001234 號)」
    • 業已遺失(滅失) 這句是固定的,表示確實遺失(或被毀損)了。不用改。
    • 重點提示:
      • 如果你一次遺失了好幾筆土地(或好幾張土地權狀),每一筆土地都要分別寫一張切結書! 不能把好幾筆地號擠在同一張切結書上!地政事務所會要求你一筆(或一張權狀)對應一份切結書。
      • 如果你遺失的是「建物」所有權狀,書表名稱會變成「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欄位會變成「坐落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建號] 建物所有權狀( [字號] 字第 [號碼] 號)業已遺失(滅失)」。填寫原則相同,只是把「地號」換成「建號」,「土地」換成「建物」。
二、  上開權狀並無設定他項權利(抵押權等)或限制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等)情事,如有不實,致損害他人權利時,立切結書人願負法律責任。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這是切結書第二個,也是法律風險最高的切結事項!
    • 上開權狀 指的就是你剛剛在第一項填的那張遺失的權狀。
    • 並無設定他項權利(抵押權等) 你要「切結」(擔保)這張遺失的權狀所代表的土地(或建物),沒有被拿去設定任何「他項權利」。最常見的他項權利就是:
      • 抵押權: 像跟銀行貸款設定的抵押權(一胎房貸)、跟民間借貸設定的二胎、三胎抵押權。
      • 其他還可能有地上權、地役權、典權等(較少見)。
    • 或限制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等)情事 同時也要切結這塊地 沒有被辦理「限制登記」。常見的限制登記包括:
      • 預告登記: 通常是防止所有權人偷偷把房子賣掉或抵押給別人,常見於買賣過戶前或特定協議(如借名登記要防止出名者亂賣)。
      • 查封登記: 因為欠債沒還,被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發文給地政事務所查封土地。
      • 其他:假扣押、破產登記等。
    • 如有不實,致損害他人權利時,立切結書人願負法律責任 這句是固定寫法,也是最重要的警告!再次強調,如果你明明知道這塊地有設定抵押權(貸款還沒還清!)或被查封了,卻在切結書上勾選或填寫「無」,這就是「虛偽不實」! 一旦被查出來(地政事務所會調謄本核對,但你的切結是聲明),或者因為你補發了新權狀,導致原本的抵押權人或查封債權人權利受損(例如銀行因為你謊報遺失補發新權狀,結果你拿新權狀去跟另一家銀行借錢設定抵押,造成銀行債權風險),你就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吃上前面提到的刑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切記!切記!切記! 有設定權利或限制登記,就不能用遺失切結的方式補發!必須走其他程序(例如清償後塗銷抵押權才能補發權狀)。
三、  立切結書人所報遺失(滅失)屬實,如有不實或糾紛,願負法律責任。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這是總結性的切結。
    • 再次確認你申報權狀遺失(滅失)這件事是真的。
    • 再次聲明如有不實或因此產生糾紛(例如有人跳出來說權狀在他那裡,是你押給他的),你願意承擔法律責任。這強化了前面兩點的法律效力。
此  致
臺中市 [ ] 地政事務所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 臺中市 固定。
    • [ ] 這裡要 手動填入你要送件的「地政事務所」全名。例如:「中山」、「中正」、「豐原」、「清水」、「東勢」、「大里」、「大平」等。務必填對!你前面填的土地坐落在哪個區,就要送哪個所。例如西屯區送「中山地政事務所」,太平區送「大平地政事務所」。
      立切結書人: [簽名 或 蓋章] (請蓋印鑑章)
              (姓名) [手寫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手寫身分證字號]
      住址:[手寫戶籍地址]
      電話:[手寫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欄位解讀與填寫說明: 最後的簽署欄!
    • 立切結書人: 這裡是所有權人 「簽名」或「蓋章」的地方強烈建議「簽名」加「蓋章」!蓋的章務必使用你在地政機關登記的「印鑑章」! 這是確認身分和文件效力的關鍵。如果當初登記沒特別留印鑑,就用你平常登記在用的印章。共有土地,每個所有權人都要親自簽名蓋章!
    • (姓名) 在簽名/蓋章的旁邊,親筆手寫你的姓名。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再次 親筆手寫 你的身分證字號。公司法人寫統一編號。
    • 住址: 再次 親筆手寫 你的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
    • 電話: 再次 親筆手寫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填寫你 「簽署」這份切結書的當天日期。例如今天是民國113年7月10日,就寫「中華民國 113 年 07 月 10 日」。

填寫切結書的「超級重點注意事項」& 常見錯誤

  1. 絕對誠實!絕對誠實!絕對誠實! 這點講三次都不夠!再次強調,虛偽申報沒有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如果土地有貸款(設定抵押權),權狀通常押在銀行(金融機構)那裡,這不叫遺失!你不能申請補發!必須等貸款還清,銀行把權狀還給你(或出具清償證明和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才能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塗銷完成後,如果權狀真的遺失,才能用遺失切結方式申請補發。如果土地被查封,更是絕對不能用遺失切結補發權狀!務必先釐清權狀下落和土地權利狀態。最保險的做法,在填切結書前,先花點小錢(幾十元)申請一份最新的「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可用自然人憑證在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上面清楚記載了這塊地有沒有設定抵押權、有沒有被限制登記(預告、查封等)。確認謄本上「他項權利部」和「限制登記部」是空白的,你才能切結「無」!

  2. 所有共有人都要一起切結! 如果土地是好幾個人共有(不管是公同共有還是分別共有),每一位所有權人都是「立切結書人」,都必須在切結書上簽名蓋章(用印鑑章),並提供身分證影本。不能只由其中一個人代表簽。這點常被忽略,特別是家族共有土地時,一定要找到所有持分者簽名蓋章。

  3. 印鑑章!印鑑章!印鑑章! 在切結書上蓋的印章,強烈建議使用你在地政機關登記有案的「印鑑章」。這能大幅減少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和文件效力的困擾,避免被要求補正。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登記過印鑑章,或印章遺失了,請先向戶政事務所或地政事務所查詢。不要隨便拿一個沒登記過的章就蓋下去!

  4. 資料務必「精準無誤」: 土地地段、地號、舊權狀字號、所有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全部都要正確無誤。任何一個小錯誤(例如地號寫錯、身分證號碼寫錯一個數字、舊權狀字號寫錯),都可能導致申請被退件或延誤。填寫完務必再「核對三遍」!特別是地號和舊權狀號碼。

  5. 用「最新版」書表: 地政機關的書表格式偶爾會微調。不要拿好幾年前的空白書表來填,或是隨便在網路上抓一個格式不明的來用。務必到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官網或你所要送件的「地政事務所」官網 的「書表下載」專區,下載最新版本的「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或「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來填寫。通常會有Word檔或PDF檔。用電腦打字填寫再印出來簽名蓋章,或印出空白表後用「正楷字體」親筆「工整填寫」。避免塗改,寫錯建議重寫一張。

  6. 一權狀一申請一費用: 如果你同時遺失了土地權狀和建物權狀(通常土地和建物權狀是分開的兩張紙),你需要分別填寫「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和「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各一份! 然後各繳500元規費(共1000元)。如果是同一張權狀上有多筆土地(較少見),原則上還是算一張權狀,一份切結書,繳500元。

找代書辦 vs. 自己辦?費用大公開

  • 自己辦:

    • 優點: 省錢!只需要支付政府規費(權狀補發費500元/張)。如果熟悉流程,其實不難。
    • 缺點: 要自己跑地政事務所(可能花時間排隊)、自己研究書表填寫、萬一填錯或漏文件會被退件要重跑。如果土地是多人共有,要自己聯絡協調所有共有人簽章,比較麻煩。
    • 適合對象: 權狀單純(只有一筆地、一個所有權人)、對文件填寫有把握、有時間親自跑流程的人。
  • 找地政士(代書)辦:

    • 優點: 省時省力!專業的代書熟悉流程和書表,會幫你檢查確認、準備文件、跑腿送件領件,處理共有人的協調問題。遇到複雜狀況(例如繼承後權狀找不到)也比較知道怎麼處理。
    • 缺點: 要額外支付 代書服務費。費用沒有公定價,是市場行情。在臺中地區,單純補發一張權狀(假設只有一個所有權人)的代書費行情,大約落在 新臺幣 2,000 元到 4,000 元 之間。如果土地持分人多、權狀遺失張數多、或是案件比較複雜(例如繼承後一堆人找不到權狀),費用可能會更高。務必事先跟代書詢價清楚,確認總費用(規費+代書費)和服務內容。
    • 適合對象: 沒時間親自處理、覺得填表跑流程很麻煩、土地持分人眾多難以協調、或者對法律程序沒把握想找專業人士把關的人。
    • 如何找代書: 可以透過親友介紹、網路搜尋(例如搜尋「台中 地政士 推薦」、「台中 代書 權狀補發」)、或直接去你家附近的地政士事務所詢問。選擇有合格執照、口碑良好的代書。

申請補發後,多久可以拿到新權狀?

這是大家最常問的問題。流程時間大致如下:

  1. 送件當天: 地政事務所收件、初審文件齊全性、開收據給你。完成繳費。
  2. 公告期: 地政事務所內部審核無誤後,會 「公告」你的權狀遺失資訊。這個公告期 依法至少是30天。實務上,公告通常會貼在地政事務所的公告欄,也可能會刊載在網站或特定報紙(但現在較少用報紙)。公告的目的是讓可能的利害關係人(例如偷偷拿著你權狀的人、或你遺忘的抵押權人)有機會在期限內提出異議。
  3. 公告期滿: 30天公告期滿後,如果都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就會正式製作核發新的所有權狀給你。
  4. 通知領狀: 公告期滿且無異議後,地政事務所會通知你(通常打電話或簡訊,或你主動查詢進度)可以來領取新權狀了。從你送件到實際領到新權狀,整個流程抓「大約1個半月至2個月」是比較合理的預期時間。如果遇到案件量大、補件、或複雜情況(例如共有人意見喬不攏),時間可能會更長。

領到新權狀後,舊權狀找到了怎麼辦?

千萬記住!一旦地政事務所核發了新的所有權狀給你,並且你領走了,那麼你之前遺失的那張「舊權狀」就自動失去法律效力了!它變成了一張廢紙! 即使你之後在沙發底下、書本夾層、或某個遺忘的角落找到了那張舊權狀,也絕對不能拿它去做任何登記或抵押貸款!你應該要立刻把找到的舊權狀「銷毀」(例如剪碎或撕毀),或者交回給核發新權狀的地政事務所註銷,避免它不小心流出去造成混淆或被不當使用。

預防勝於治療!權狀保管小撇步

權狀補發畢竟是個麻煩事,最好還是保管好:

  • 影本分開放: 把權狀影印幾份(可在影本上註明「僅供參考用」),放在不同地方或給信任的家人。正本則妥善保管。
  • 正本妥善存放: 正本建議放在 防火防潮的保險箱(固定在家中隱密處或銀行保管箱)。避免隨手夾在書裡、抽屜深處、或潮濕易忘的地方。
  • 避免隨意押給他人: 除非是跟正規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設定抵押(權狀會押在銀行),否則不要輕易把權狀正本交給他人(如民間借貸、合夥投資等),風險極高。
  • 善用謄本: 很多時候(例如報稅、證明所有權)其實提供「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就足夠了,不見得需要拿出正本權狀。可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謄本,方便又安全。
  • 數位掃描備份: 用手機或掃描器將權狀正本清晰掃描存成電子檔(PDF或JPG),加密存放在電腦、隨身碟或雲端硬碟(選擇安全性高的雲端服務)。這不是正本,但萬一遺失時,至少清楚記得權狀字號和內容,方便申請補發。

結語:遺失權狀莫慌張,切結誠實按步來

在臺中遺失了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雖然很頭痛,但只要按部就班,誠實面對,填好這份「遺失切結書」,準備好相關文件,親自跑一趟或委託信任的代書辦理,最終都能順利補發回來。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那份切結書的「誠實申報」和法律責任。 千萬不要為了省事或心存僥倖而隱瞞土地上的抵押權或限制登記狀況,那會帶來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希望這篇超級詳細的臺中地政局遺失切結書攻略,能幫你把慌亂的心情安定下來,一步步解決問題,重新拿回那張代表你重要財產權利的證明文件!記得,新權狀到手後,好好保管才是王道!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相關資訊 (供查詢最新規定與書表下載):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官網: (請自行搜尋)
  • 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聯絡電話: (請自行搜尋最新電話)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