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事務所實戰筆記:登記助理員備查申請的關鍵眉角

身為在臺北市執業十五年的地政士,每當事務所新增人力時,登記助理員備查申請就是首要任務。這個程序看似簡單,卻是許多同業最容易忽略細節的環節。今天就用事務所實際案例,分享操作過程中的實戰經驗。

為什麼需要辦理備查申請?

根據《地政士法》第 12 條規定,事務所聘僱助理人員處理登記相關業務時,必須在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這不僅是法律要求,更牽涉到三個實務層面:

  1. 法律責任歸屬:明確界定助理員可執行的業務範圍
  2. 文件效力確認:經備查的助理員才能代為用印或遞件
  3. 事務所管理機制:建立人員職掌的書面紀錄

去年中正區就有事務所因未辦理備查,導致客戶的抵押權設定文件被退件,延誤了三天才完成補正。這類行政疏失完全能避免。

申請前的準備工作

人員資格確認

登記助理員不需專業證照,但須符合基本條件:

  • 年滿 20 歲具行為能力
  • 無《地政士法》第 6 條規定的消極資格(如曾受撤銷證照處分)
  • 高中職以上學歷(實務上多數事務所要求商科背景)

我們事務所在面試時會特別注意應徵者對土地登記規則的熟悉度。曾有位助理員因不熟悉繼承登記的檢附文件要求,導致連續三件補正,這在備查申請時雖不影響資格,卻是後續訓練的重點。

文件清單整備

需準備一式兩份的紙本文件:

  1. 備查申請書(各縣市格式略有差異)
  2. 助理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影本
  4. 勞保投保證明(證明僱傭關係)
  5. 地政士開業執照影本
  6. 事務所用印委任書(由負責地政士簽署)

特別提醒兩點實務細節:

  • 台北市要求學歷證明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事務所章
  • 新進人員若在一個月內送件,可免附勞保證明(以切結書替代)

申請流程的實務操作

步驟一:申請書填寫要領

申請書核心欄位包含:

欄位名稱 填寫要點 常見錯誤
助理員職稱 實際職稱如”登記助理”、”測繪助理” 填寫”業務人員”等模糊用語
到職日期 實際報到日而非聘僱契約日 與勞保紀錄不符
業務權限範圍 明確列出如”謄本申請”、”文件校對” 籠統寫”協助登記業務”
用印權限 勾選可使用的印章類別 未勾選卻實際用印

高雄曾有事務所因「業務權限範圍」欄位只寫「一般行政」,結果助理員代為簽收補正通知書被認定無效。建議具體列出如:「土地建物謄本申請」、「登記申請書形式審查」等項目。

步驟二:縣市送件差異

各縣市收件窗口不同:

  • 六都:直轄市地政局(地政處)專責科室
  • 其他縣市: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送件方式也有區別:

  1. 臺北市/新北市:採線上預約送件,需提前三日登錄「智慧地所」系統
  2. 桃園市:可直接臨櫃辦理,但週三下午不受理
  3. 台中市:需先至聯合服務中心取號
  4. 非都會區:建議上午送件,當日可取得回執

特別注意,花蓮、台東地區因轄區遼闊,備查函通常需五個工作天,比西部多兩天。

步驟三:補正與核備

主管機關審查重點:

  • 文件用印是否與地政士留存印鑑相符
  • 學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畢業證書無效期問題)
  • 申請書職務內容是否超出法定範圍

遇補正最常見的三種狀況:

  1. 印鑑不符:事務所變更大小章未辦理變更登記
  2. 學歷證明模糊:影本未加註「與正本相符」
  3. 業務範圍過寬:例如包含「代理審核登記要件」等應由地政士執行的事項

通過審查後,會取得地政士事務所助理員備查函,務必與申請書副本一併歸檔。我們事務所將此文件列入移交清單,避免人員異動時產生斷層。

人員異動的後續處理

離職備查程序

助理員離職時,需在七日內辦理註銷備查,準備文件:

  • 註銷備查申請書
  • 離職證明或退保明細
  • 原備查函字號

未辦理註銷可能導致兩個問題:

  • 該員若涉及業務疏失,責任歸屬爭議
  • 事務所遭冒用名義時舉證困難

職務變更備案

當助理員業務權限調整時(例如新增「地價查詢」權限),應辦理變更備查。需注意:

  • 新增業務不得涉及《地政士法》第 22 條的專屬業務
  • 每項新增權限都需載明在申請書
  • 變更程序與初次申請相同

曾有臺中事務所讓助理員協助計算土地增值稅,因未辦理權限變更備查,被認定違反業務規範。稅務計算雖非地政士專屬業務,但涉及登記文件準備的一環,仍應明確授權。

實務常見問題與處理方式

Q:助理員同時任職兩家事務所?

原則上允許,但需注意:

  • 兩家事務所皆需分別辦理備查
  • 申請書應註明「部分工時」
  • 勞健保不得重複投保

Q:備查申請期間助理員能否執業?

在取得備查函前,助理員僅能處理:

  • 內部文件整理
  • 資料歸檔作業
  • 客戶預約登記

不得執行任何需用印或遞件至地政機關的業務。建議在聘僱初期安排教育訓練,待備查完成再實際操作。

Q:備查函遺失如何處理?

向原核備機關申請補發,需準備:

  1. 補發申請書(載明原備查字號)
  2. 事務所執照影本
  3. 切結遺失聲明書

補發程序約需三個工作天,期間若需證明助理員資格,可出示當初的申請書副本加蓋事務所章替代。

電子化進程與未來趨勢

近年各縣市推動線上備查系統:

  • 台北市:地政雲端服務網可線上申辦
  • 新北市:採「新北地政LINE即時通」預審文件
  • 高雄市:自然人憑證線上簽章送件

傳統紙本與線上申請差異比較:

項目 紙本申請 線上申請
處理時程 3-5個工作天 2個工作天(預審制)
補正方式 書面通知 系統訊息及Email通知
領取結果 臨櫃領取或郵寄 電子公文下載
適用區域 全台各縣市 六都及部分縣市試行

線上申請需注意:

  • 須使用地政士自然人憑證
  • 附件需掃描為PDF/A格式
  • 用印處需有數位簽章

建議小型事務所仍可採紙本作業,因線上系統需搭配掃描設備與憑證讀卡機,對少量申請案反增作業成本。

結語:建立事務所管理制度

登記助理員備查不只是行政程序,更是風險控管機制。我們事務所的做法是:

  1. 雙層確認制:申請書由負責地政士與事務所經理雙簽核
  2. 定期檢視:每季核對在職人員與備查名單
  3. 權限分級:依年資能力設定不同業務權限
  4. 文件歸檔:獨立建立「人事備查」專卷保存

這些年看過太多同業因輕忽備查程序,導致客戶文件效力受質疑。花三十分鐘完成的手續,換來的是法律風險的屏障與業務流暢的保障。當您下次聘用新助理員時,不妨重新檢視這套看似簡單卻至關重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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