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親人遠行後,勞保這筆錢記得申請:家屬死亡給付重點整理
面對家人離世的悲痛時刻,除了處理繁雜的後事,許多台灣勞工朋友可能不知道,勞工保險(勞保)提供了一項「家屬死亡給付」,能在經濟上提供一些支持。這筆給付的用意,是為了協助被保險人分擔處理親屬喪葬事宜的費用負擔。但究竟誰可以申請?能領多少錢?又該如何辦理?這篇文章將用比較生活化的方式,帶你了解這些實用資訊。
什麼是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簡單來說,這是勞保制度提供給在職加保中的被保險人,當其符合條件的家屬不幸去世時,可以申請的一筆現金給付。它的正式名稱是「喪葬津貼」,屬於勞保普通事故給付的一種。這筆錢最主要的目的是補貼被保險人處理家屬身後事的喪葬費用。
與大家比較熟悉的「本人死亡給付」(由遺屬請領)不同,家屬死亡給付是由被保險人本人提出申請的,給付對象是處理家屬喪事的被保險人。
誰有資格申請這筆錢?關鍵在「被保險人」與「家屬」身份
不是任何親屬過世都能申請,也不是所有勞工都符合資格。申請的門檻主要看兩方面:
- 
申請人(被保險人)的資格: - 你必須是正在參加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在職加保中),包含:受僱員工、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漁會甲類會員等。
- 家屬死亡時,你的勞保投保年資需滿一定期限。目前規定是:死亡日期在98年1月1日以後,只要死亡當天你在加保中,不論年資長短,都符合請領資格。這點非常重要,許多人都誤以為要保很久才行,其實不然。
- 必須在規定的請求權時效內提出申請(自家人死亡當天起算的5年內)。
 
- 
去世家屬的範圍: - 勞保條例對於「家屬」的定義有明確規範,並非所有親戚都算。符合請領喪葬津貼的家屬包括:
- 配偶:你的丈夫或妻子。
- 父母、養父母:你的生父母或養父母。
- 子女:包括你的親生子女、養子女(需有合法收養關係),以及已經懷孕且將來會成為你的子女的胎兒(需在出生後辦理出生登記)。這裡要注意,已出嫁的女兒,原則上仍算是父母的子女。
 
- 不符合的家屬範圍:兄弟姊妹、祖父母、孫子女、岳父母、公婆、媳婦、女婿等,雖然是親人,但不在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適用範圍內。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誤解點。
 
- 勞保條例對於「家屬」的定義有明確規範,並非所有親戚都算。符合請領喪葬津貼的家屬包括:
可以領到多少錢?給付標準一次看
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的金額,是依據被保險人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勞保的投保薪資分級表有上限(目前最高是45,800元),所以計算基礎是以你實際的投保薪資為準,不是你的全薪(除非全薪低於投保薪資上限)。
給付的具體金額,則因去世家屬的身份而有所不同:
- 
父母或配偶死亡: - 給付標準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x 3個月。
- 舉例:假設小明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36,000元,他的父親不幸去世,小明符合資格申請,則可領到 36,000 x 3 = 108,000元。
 
- 
年滿12歲的子女死亡: - 給付標準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x 2.5個月。
- 舉例:假設小華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42,000元,其15歲的兒子去世,則可領到 42,000 x 2.5 = 105,000元。
 
- 
未滿12歲的子女死亡: - 給付標準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x 1.5個月。
- 舉例:假設小美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30,000元,其未滿1歲的女兒夭折,則可領到 30,000 x 1.5 = 45,000元。
 
重要提醒:
- 「胎兒」的特別規定:如果是針對「已懷孕但未出生的胎兒」申請(需在胎兒出生後登記為死產或出生後死亡),給付標準一律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x 1.5個月,不論懷孕週數。
- 同時符合多項資格? 如果同時有兩位家屬(例如父母)去世,理論上可以分別申請。但實務上更常見的是,當父母雙亡時,勞保局會要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除戶謄本),確認兩位家屬的死亡事實後,可以合併申請父母兩份的喪葬津貼(共平均月投保薪資 x 6個月)。
- 「平均月投保薪資」怎麼算? 勞保局會自動計算你申請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含當月)的實際投保薪資平均。例如你在6月申請,就計算1月到6月的平均。
申請前必備文件清單:缺一不可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需要準備齊全的證明文件,送到勞保局或透過管道申請。以下是核心必備文件:
- 
家屬死亡證明文件 (擇一即可): - 死亡證明書正本:最常用,由醫院或開業醫師開立。
- 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非病死或可疑非病死者,由檢察官開立。
- 死亡宣告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影本:針對失蹤人口經法院宣告死亡者。
- 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需包含被保險人及死亡家屬的記事欄。若戶籍不同,需分別檢附。
- 載有死亡登記日期之戶籍謄本正本: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記事欄需完整不可省略。同樣,戶籍不同需分別檢附。
 
- 
被保險人身份證明文件: - 被保險人存摺封面影本:非常重要!這筆錢會匯入你指定的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請提供清晰、帳號戶名無誤的存摺封面影本。建議使用郵局或大型銀行帳戶,避免較小的農漁會信用部可能產生的入帳問題。
- 被保險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確認申請人身分。
 
- 
申請書: - 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表格:勞保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這是正式申請的表格。需由「被保險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表格上需填寫清楚被保險人資料、死亡家屬資料、申請給付項目、關係及聯絡方式等。可在勞保局網站下載或臨櫃索取。
 
特殊情況需額外文件:
- 申請配偶死亡津貼,但戶籍資料無法顯示夫妻關係時: 需補附結婚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足以證明婚姻關係的戶籍資料。
- 申請子女死亡津貼:
- 若子女是養子女,需檢附收養登記戶籍資料(記事不可省略) 或法院認可收養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影本。
- 若申請胎兒死亡津貼:
- 需檢附死產證明書(醫院開立)或載有死產登記之戶籍資料。
- 或嬰兒出生後死亡證明書及載有出生、死亡登記之戶籍資料。
- 以及醫療機構開立之母親診斷證明書(需註明懷孕週數)。
 
 
- 申請父母死亡津貼: 若被保險人是養子女,申請養父母死亡津貼,同樣需檢附收養關係的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記事欄)。
- 委託他人代辦: 如果無法親自辦理,可填寫委託書(通常申請書背面就有委託欄位),並檢附受託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該去哪裡申請?多元管道介紹
準備好文件後,該送到哪裡呢?勞保局提供了幾種申請管道:
- 
郵寄申請: - 將填妥簽章的申請書及所有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普通事故給付組 家屬死亡給付科」收(地址:100232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這是傳統且穩妥的方式。
 
- 
親臨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 - 勞保局在全台多個縣市設有辦事處。你可以帶著所有文件,親自到離你最近的辦事處櫃檯辦理。好處是承辦人員可以現場幫你初步檢查文件是否齊全。建議出發前可先上勞保局官網查詢辦事處地址與服務時間。
 
- 
透過投保單位(公司)送件: - 如果你是受僱於公司的員工,也可以將申請文件交給公司人事或負責勞保業務的承辦人員,由公司統一彙整後送交勞保局。這對員工來說比較省事,但記得提醒公司盡快處理。
 
- 
職業工會會員: - 如果你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同樣可以將申請文件交給所屬的職業工會,由工會協助轉送勞保局。
 
哪種方式最快? 一般而言,文件齊全且符合資格,無論透過哪種管道,勞保局都會盡快處理。郵寄需考量郵遞時間,親送或透過單位/工會送件,文件到達勞保局的時間較快。但審核速度主要還是看案件本身複雜度與文件完整性。
申請流程與時間:從送件到入帳
了解流程可以減少等待的焦慮:
- 備齊文件: 這是關鍵的第一步,文件不齊全會大幅延後處理時間。
- 選擇管道送件: 依照個人方便性,選擇郵寄、親送或透過單位/工會送件。
- 勞保局收件審核:
- 勞保局收到申請文件後,會進行審查。主要核對:
- 被保險人資格(投保中、年資符合)。
- 死亡家屬是否符合範圍(配偶、父母、子女)。
- 證明文件是否有效、齊全且符合規定(特別是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 申請書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 勞保局收到申請文件後,會進行審查。主要核對:
- 文件補正 (若需要): 如果文件有缺漏或疑問,勞保局會發函通知申請人或投保單位/工會,要求在期限內補正資料。補正時間會影響整體處理時程。
- 核定結果:
- 審核通過後,勞保局會寄發「核定通知函」給申請人(被保險人)和其投保單位或工會。函中會載明核定結果(核准給付)、給付金額、計算方式及入帳日期。
- 若審核不通過(例如家屬關係不符、資格不符等),也會發函說明不予給付的理由。
 
- 給付入帳:
- 一旦核定通過,勞保局會依通知函上的日期(通常是核定後3-5個工作天內),將核定的喪葬津貼金額,直接匯入申請書上所填寫的被保險人本人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你只要留意存摺是否有入帳即可,不需再跑一趟領支票。
 
處理時間要多久? 勞保局原則上會在收到「完整且正確」的申請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但實際時間會因案件量、是否需要補正文件、個案複雜度(如收養關係證明)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文件齊全且簡單明瞭,通常能在2週到1個月內收到核定通知和款項。若遇需補件,時間就會拉長。
實務上常見的疑問與提醒
整理一些大家常問的問題和容易忽略的重點:
- 
Q:父母離異或再婚,我可以申請哪邊父母的給付? - A:勞保對於「父母」的認定,主要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生父母、養父母都算。即使父母離婚,你與生父母的關係並未消滅,生父母過世你仍可申請。繼父母(父或母再婚的對象)則不在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父母」定義範圍內,除非你與繼父母有合法的收養關係。
 
- 
Q:配偶過世後我再婚,還能申請前配偶的死亡給付嗎? - A:可以。申請資格是看「家屬死亡時」你的勞保狀態是否符合(在保中),以及你和「死亡時」的配偶關係。即使配偶過世後你再婚,只要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你仍然可以申請「前配偶」死亡時的喪葬津貼。因為事故發生時(配偶死亡時),你們仍是合法配偶關係。
 
- 
Q:子女已成年但未婚、在學或身心障礙,申請給付標準一樣嗎? - A:給付標準是看子女死亡時的「年齡」,而非其婚姻、就業或健康狀態。年滿12歲以上(含成年)的子女,一律適用 2.5個月 的標準;未滿12歲(含夭折新生兒及死產胎兒),則適用 1.5個月 的標準。
 
- 
Q:同時有勞保和其他社會保險(如國保、農保、公教保),可以重複領嗎? - A:不行。社會保險的喪葬給付通常有排他條款。如果你同時符合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和其他保險(如國民年金保險的喪葬給付)的請領條件,你只能「擇一」申請,不能重複請領。需要根據自身情況(投保年資、給付金額等)判斷申請哪一種較有利。
 
- 
Q:家人是在國外過世的,該怎麼申請? - A:基本流程相同,但死亡證明文件需特別注意:
- 國外開立的死亡證明文件,需經當地公證或認證。
- 再經台灣駐當地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
- 最後,需將驗證過的文件(及其中文譯本)送交台灣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
- 或者,將驗證過的文件(及其中文譯本)送交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複驗。
- 備齊這些經過驗證、公證或複驗的死亡證明文件(及譯本),連同其他申請書件,即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程序較為繁瑣,需預留較多時間處理文件。
 
 
- A:基本流程相同,但死亡證明文件需特別注意:
- 
Q:申請後一直沒收到通知,該怎麼辦? - A:首先,確認是否已超過勞保局告知的處理時間(自收件日起10個工作日)。若已超過,你可以:
- 利用勞保局提供的 「辦案進度查詢」 服務(需輸入案號或申請人資料)。
- 直接撥打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的服務電話詢問。
- 親自或委託他人到當初送件的辦事處查詢。
- 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方網站或 「勞保局行動服務APP」 查詢給付辦理情形(需先完成註冊認證)。
 
 
- A:首先,確認是否已超過勞保局告知的處理時間(自收件日起10個工作日)。若已超過,你可以:
- 
重要提醒:文件「正本」與「影本」 - 申請書、存摺影本、身份證影本等,提供清晰影本即可。
- 死亡證明書、屍體相驗證明書:通常需提供正本。但實務上,若因故無法提供正本(例如正本只有一份且已用於其他手續),可提供與正本相符且經相關單位核章證明之影本(例如戶政事務所於申請除戶登記時核章證明與正本相符的影本)。最穩妥的方式是直接提供戶政事務所核發的載有死亡登記日期之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這在申請勞保給付時效力等同死亡證明正本,且可重複申請,是許多人的首選。
 
- 
戶籍資料的「記事欄」不可省略 -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所需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內容必須完整呈現,不可省略或要求隱匿。因為記事欄記載了出生、死亡、結婚、離婚、收養、遷徙等重要事件日期,是勞保局審核親屬關係及死亡事實的關鍵依據。申請謄本時務必告知戶政人員需包含完整記事。
 
結語:了解自身權益,減輕負擔
面對親人離世,心情的沉痛與後事的繁瑣,對任何人都是巨大的壓力。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這項制度,雖然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傷痛,但至少能在經濟負擔上提供一份實質的協助,讓被保險人在處理必要的喪葬支出時,壓力能稍微減輕一些。
關鍵在於「知道」且「即時行動」。確認自己符合在職加保身份,了解去世的親人是否在勞保定義的「家屬」範圍(配偶、父母、子女),並在五年內備齊必要的證明文件(特別是有效的死亡證明與親屬關係證明),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留意申請書填寫正確,特別是匯款帳戶資訊,才能讓這筆津貼順利入帳。
勞保相關的規定有時會隨著政策或法規修正而調整,最保險的方式,是在申請前,再次瀏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的最新公告或給付標準說明,或直接撥打勞保局的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78-777) 進行確認。各地辦事處的服務人員也能提供諮詢協助。
希望這篇文章整理的資訊,能幫助台灣的勞工朋友們,在面對人生必經的遺憾時刻,至少能在權益申請的過程中,減少一些困惑與奔波,更順利地獲得這份制度設計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