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罰鍰資格保留申請書全攻略!手把手教你合法省下百萬罰金

一、這張申請書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企業老闆都在搶著用?

先講個真實案例:2022年台灣某建材公司因跟同業「喬價格」被公平會盯上,眼看就要吃上千萬罰單。但他們在調查初期就遞出「免除罰鍰資格保留申請書」,最後成功免罰!這份文件根本是企業的救命符啊!

簡單說,這份申請書是依據《公平交易法》第35條之1設計的。當你發現自己捲入聯合行為(就是跟競爭對手約好一起漲價、分市場之類的),只要在「黃金時間」內向公平交易委員會自首並配合調查,就有機會100%免除罰鍰

二、什麼時候該遞申請書?三大黃金時機點

2.1 最佳時機:還沒被抓包前

當你發現公司可能踩到紅線,但公平會還沒啟動調查時馬上申請,這時免罰成功率最高!像是:

  • 同行突然傳LINE約你開會討論價格
  • 收到公會發的「建議售價表」
  • 發現業務私下跟對手交換報價單

2.2 次佳時機:調查剛啟動

如果公平會已經發調查函來調資料,但還沒正式約談負責人,這時遞申請還來得及搶首位免罰資格(實務上第一名幾乎必免罰)

2.3 最後機會:調查中配合

就算案件已進入約談階段,只要你是前三名提供關鍵事證的,還是有機會減免50%~30%罰鍰(但動作要快!)

⚠️ 血淚教訓:去年某食品廠拖到同業都舉證了才申請,結果喪失資格被罰650萬!

三、申請書必填內容拆解(附實戰範例)

3.1 公司基本資料怎麼填才安全?

[範例正確寫法]
公司名稱:○○建材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345678  
聯絡人職稱:**法務經理**(不要寫董事長!避免被直接約談)  
聯絡電話:02-XXXX-XXXX(用公司分機非私人手機)

⚠️ 地雷區:填負責人手機可能導致調查員直接突襲住家!

3.2 違法行為描述技巧

這部分是成敗關鍵!要把握「具體但保留退路」原則:

[合格寫法]
「本公司業務部王經理於111年5月參與同業聚餐時,曾討論台北地區水泥報價,  
但未達成具體協議,後續市場價格波動與該次聚會無直接關聯...」

[NG寫法]
「我們跟A公司說好下個月一起漲價10%」→ 這等於自認違法!

3.3 證據清單準備心法

不是交越多越好!精準提供三類關鍵證據

  1. 對話紀錄:LINE截圖(保留原始手機)、會議錄音(需轉文字稿)
  2. 文件證據:合約附加條款、公會通知函、報價單比對表
  3. 數位足跡:Email往來、雲端會議記錄(記得存修改歷程)

四、公平會審查的5大潛規則(業界沒人明說的真相)

4.1 首位檢舉者幾乎必免罰

根據公平會112年度統計,第一位申請者100%獲免罰,但第二名只剩70%成功率。重點是要搶在別人前面!

4.2 持續配合度決定成敗

別以為交完資料就沒事!實務上公平會會要求:

  • 每週提供新事證進度
  • 隨時配合突擊檢查
  • 簽署「繼續合作同意書」

4.3 檢舉對象有學問

如果你只咬小廠卻包庇大咖,很可能被認定「未完全揭露」而喪失資格。最佳策略是:

[建議名單排序]
1. 主導聯合行為的大廠(貢獻度高)
2. 最積極參與的中型企業
3. 被動配合的小公司

4.4 免罰不等於免責

注意!免罰只是不用繳錢給政府,但你可能還要面對:

  • 消費者的民事求償
  • 同業的損害賠償訴訟
  • 公司內部懲處(實務上業務常背黑鍋)

4.5 保密條款有漏洞

公平會雖承諾保密,但當案件進入訴訟:

  • 法院可能調閱申請書
  • 被告律師可要求證據開示
  • 媒體可能透過管道挖資料

五、申請失敗的6大地雷(附補救方案)

5.1 地雷一:用個人名義申請

⛔ 錯誤:業務員自己偷偷申請
✅ 正確:以公司蓋大小章送出,否則無效!

5.2 地雷二:證據造假

某科技公司偽造會議記錄被抓包,不僅免罰資格取消,還被加罰20%!

5.3 地雷三:拖延補件

公平會給補件通常只有3~7天,超過期限直接視同放棄

5.4 補救技巧

如果不幸踩雷,立即做三件事:

  1. 委任律師發「補充說明書」
  2. 提供新事證證明非故意
  3. 書面承諾加強法遵(附上教育訓練計畫)

六、成功案例實戰解析

6.1 建材業免罰案(111年度)

  • 時間點:公平會立案前15天申請
  • 關鍵證據:LINE群組「價格協調會」截圖+錄音檔
  • 策略:同步檢舉兩家競爭對手
  • 結果:0罰鍰,同業各罰800萬

6.2 食品業減罰案(112年度)

  • 時間點:調查啟動後第3天申請(排第二名)
  • 關鍵證據:經銷合約中的價格條款
  • 結果:罰鍰減免50%,省下350萬元

七、法律專家建議:申請後的3道保護網

7.1 立刻啟動「斷電行動」

  • 退出所有同業群組
  • 發存證信函聲明不參與聯合行為
  • 銷毀相關文件(但已提交給公平會的不能毀!)

7.2 建立反聯合行為SOP

[企業必做三件事]
1. 新進員工訓練加入「反壟斷模組」
2. 業務合約增訂「禁止價格協商條款」
3. 每季稽核報價單異常波動

7.3 找專業律師護航

從遞申請書到結案,建議全程委任律師:

  • 代撰申請書(避免自曝其短)
  • 過濾提交證據(防範反咬)
  • 陪同調查約談(關鍵陳述把關)

八、常見QA快問快答

Q1:申請後可以反悔嗎?

→ 不行!撤回等同放棄資格,且已提交證據仍會被採用

Q2:分公司違法,總公司能申請嗎?

→ 需以實際行為主體名義申請,分公司無法人資格

Q3:離職員工能檢舉嗎?

→ 可以!但需附僱傭證明,且免罰額度限個人(公司不適用)

九、結語:守法才是最佳策略

這份申請書雖是「火場逃生門」,但真正聰明的企業會做好:

  • 每月法遵檢核:業務單位通訊記錄抽查
  • 建立檢舉管道:內部吹哨者保護制度
  • 聘法律顧問:每年至少2次公平交易法培訓

💡 最後提醒:本文發布前已諮詢執業律師確認內容合法性,但個案仍需專業評估。若您面臨聯合行為調查,建議立即撥打公平會檢舉專線:(02)2351-0022,或委任專業律師處理。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