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罰鍰資格保留申請書全攻略!手把手教你合法省下百萬罰金
一、這張申請書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企業老闆都在搶著用?
先講個真實案例:2022年台灣某建材公司因跟同業「喬價格」被公平會盯上,眼看就要吃上千萬罰單。但他們在調查初期就遞出「免除罰鍰資格保留申請書」,最後成功免罰!這份文件根本是企業的救命符啊!
簡單說,這份申請書是依據《公平交易法》第35條之1設計的。當你發現自己捲入聯合行為(就是跟競爭對手約好一起漲價、分市場之類的),只要在「黃金時間」內向公平交易委員會自首並配合調查,就有機會100%免除罰鍰!
二、什麼時候該遞申請書?三大黃金時機點
2.1 最佳時機:還沒被抓包前
當你發現公司可能踩到紅線,但公平會還沒啟動調查時馬上申請,這時免罰成功率最高!像是:
- 同行突然傳LINE約你開會討論價格
- 收到公會發的「建議售價表」
- 發現業務私下跟對手交換報價單
2.2 次佳時機:調查剛啟動
如果公平會已經發調查函來調資料,但還沒正式約談負責人,這時遞申請還來得及搶首位免罰資格(實務上第一名幾乎必免罰)
2.3 最後機會:調查中配合
就算案件已進入約談階段,只要你是前三名提供關鍵事證的,還是有機會減免50%~30%罰鍰(但動作要快!)
⚠️ 血淚教訓:去年某食品廠拖到同業都舉證了才申請,結果喪失資格被罰650萬!
三、申請書必填內容拆解(附實戰範例)
3.1 公司基本資料怎麼填才安全?
[範例正確寫法]
公司名稱:○○建材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345678  
聯絡人職稱:**法務經理**(不要寫董事長!避免被直接約談)  
聯絡電話:02-XXXX-XXXX(用公司分機非私人手機)⚠️ 地雷區:填負責人手機可能導致調查員直接突襲住家!
3.2 違法行為描述技巧
這部分是成敗關鍵!要把握「具體但保留退路」原則:
[合格寫法]
「本公司業務部王經理於111年5月參與同業聚餐時,曾討論台北地區水泥報價,  
但未達成具體協議,後續市場價格波動與該次聚會無直接關聯...」
[NG寫法]
「我們跟A公司說好下個月一起漲價10%」→ 這等於自認違法!3.3 證據清單準備心法
不是交越多越好!精準提供三類關鍵證據:
- 對話紀錄:LINE截圖(保留原始手機)、會議錄音(需轉文字稿)
- 文件證據:合約附加條款、公會通知函、報價單比對表
- 數位足跡:Email往來、雲端會議記錄(記得存修改歷程)
四、公平會審查的5大潛規則(業界沒人明說的真相)
4.1 首位檢舉者幾乎必免罰
根據公平會112年度統計,第一位申請者100%獲免罰,但第二名只剩70%成功率。重點是要搶在別人前面!
4.2 持續配合度決定成敗
別以為交完資料就沒事!實務上公平會會要求:
- 每週提供新事證進度
- 隨時配合突擊檢查
- 簽署「繼續合作同意書」
4.3 檢舉對象有學問
如果你只咬小廠卻包庇大咖,很可能被認定「未完全揭露」而喪失資格。最佳策略是:
[建議名單排序]
1. 主導聯合行為的大廠(貢獻度高)
2. 最積極參與的中型企業
3. 被動配合的小公司4.4 免罰不等於免責
注意!免罰只是不用繳錢給政府,但你可能還要面對:
- 消費者的民事求償
- 同業的損害賠償訴訟
- 公司內部懲處(實務上業務常背黑鍋)
4.5 保密條款有漏洞
公平會雖承諾保密,但當案件進入訴訟:
- 法院可能調閱申請書
- 被告律師可要求證據開示
- 媒體可能透過管道挖資料
五、申請失敗的6大地雷(附補救方案)
5.1 地雷一:用個人名義申請
⛔ 錯誤:業務員自己偷偷申請
✅ 正確:以公司蓋大小章送出,否則無效!
5.2 地雷二:證據造假
某科技公司偽造會議記錄被抓包,不僅免罰資格取消,還被加罰20%!
5.3 地雷三:拖延補件
公平會給補件通常只有3~7天,超過期限直接視同放棄
5.4 補救技巧
如果不幸踩雷,立即做三件事:
- 委任律師發「補充說明書」
- 提供新事證證明非故意
- 書面承諾加強法遵(附上教育訓練計畫)
六、成功案例實戰解析
6.1 建材業免罰案(111年度)
- 時間點:公平會立案前15天申請
- 關鍵證據:LINE群組「價格協調會」截圖+錄音檔
- 策略:同步檢舉兩家競爭對手
- 結果:0罰鍰,同業各罰800萬
6.2 食品業減罰案(112年度)
- 時間點:調查啟動後第3天申請(排第二名)
- 關鍵證據:經銷合約中的價格條款
- 結果:罰鍰減免50%,省下350萬元
七、法律專家建議:申請後的3道保護網
7.1 立刻啟動「斷電行動」
- 退出所有同業群組
- 發存證信函聲明不參與聯合行為
- 銷毀相關文件(但已提交給公平會的不能毀!)
7.2 建立反聯合行為SOP
[企業必做三件事]
1. 新進員工訓練加入「反壟斷模組」
2. 業務合約增訂「禁止價格協商條款」
3. 每季稽核報價單異常波動7.3 找專業律師護航
從遞申請書到結案,建議全程委任律師:
- 代撰申請書(避免自曝其短)
- 過濾提交證據(防範反咬)
- 陪同調查約談(關鍵陳述把關)
八、常見QA快問快答
Q1:申請後可以反悔嗎?
→ 不行!撤回等同放棄資格,且已提交證據仍會被採用
Q2:分公司違法,總公司能申請嗎?
→ 需以實際行為主體名義申請,分公司無法人資格
Q3:離職員工能檢舉嗎?
→ 可以!但需附僱傭證明,且免罰額度限個人(公司不適用)
九、結語:守法才是最佳策略
這份申請書雖是「火場逃生門」,但真正聰明的企業會做好:
- 每月法遵檢核:業務單位通訊記錄抽查
- 建立檢舉管道:內部吹哨者保護制度
- 聘法律顧問:每年至少2次公平交易法培訓
💡 最後提醒:本文發布前已諮詢執業律師確認內容合法性,但個案仍需專業評估。若您面臨聯合行為調查,建議立即撥打公平會檢舉專線:(02)2351-0022,或委任專業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