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來襲怎麼辦?臺灣居民必備的救命錦囊與救助資源
臺灣這塊土地,孕育著豐富的生命力,卻也時常面臨大自然的考驗。颱風、豪雨、地震,這些詞彙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當災害真的降臨,除了當下的應變,後續的復原之路,更需要知道如何尋求協助。了解政府與民間提供的災害救助資源,就像為自己和家人準備一份安心的保障。這不是一份冷冰冰的條文清單,而是希望陪你走過艱難時刻的實用資訊。
一、 災害意識:理解風險是第一步
生活在臺灣,我們都知道風險在哪裡,但日常的忙碌有時會讓人鬆懈。花點時間,了解你居住地區最可能面臨的災害類型:
- 颱風與豪雨: 每年夏秋是主要季節,帶來強風、暴雨,易引發淹水、土石流、坡地災害。記得留意氣象預報和地方政府發布的警戒訊息(如土石流紅黃旗警戒、淹水警戒)。
- 地震: 位處板塊交界處,地震頻繁。平時做好居家防震準備(固定家具、準備避難包),了解住家附近的避難收容處所位置至關重要。
- 其他: 乾旱、寒流、坡地災害等也需留意。
「防災」從來不只是政府的事。 每個家庭都該有基本的準備:
- 緊急避難包: 準備好至少夠全家使用3天的飲用水、食物(如餅乾、罐頭)、藥品(個人常用藥、急救包)、手電筒(含備用電池)、收音機、哨子、輕便雨衣、保暖衣物、重要文件影本(身份證、健保卡、存摺影本)、少許現金、充電線與行動電源。記得定期檢查更新,特別是食物和藥品的有效期。
- 家庭防災計畫: 和家人約定好災害發生時的集合地點(一個住家附近、一個稍遠的)、緊急聯絡人(最好是非同住、居住不同縣市的親友)。清楚知道如何關閉家中的瓦斯、電源總開關。
- 掌握資訊管道: 下載官方防災APP(如「消防防災e點通」)、訂閱地方政府災防訊息、熟悉村里長或社區防災負責人的聯絡方式。
二、 災害當下:冷靜應變,安全至上
當災害真的發生,保持冷靜是生存關鍵。
- 地震: 遵循「趴下、掩護、穩住」原則。保護頭頸部,遠離可能倒塌的家具、玻璃窗。地震停止後,確認自身安全,再小心檢查家人狀況。注意可能有餘震。除非建築物嚴重損壞有立即危險,否則通常不建議倉皇逃出戶外,以免被掉落物擊中。
- 颱風/豪雨: 颱風警報發布後,盡量留在室內,避免不必要外出。遠離海邊、河邊、山坡地、低窪地區。若居住地有淹水或土石流風險,應在安全時間及早配合疏散。千萬不要強行通過淹水道路,水深超過半個輪胎就可能有危險。
- 土石流: 若居住地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聽到異常聲響(如巨石撞擊聲、樹木斷裂聲),或發現溪水突然變混濁、水位急速下降,都是可能的前兆,應立即向安全的高處逃生,不要留戀財物。
緊急求救管道:
- 119: 火災、緊急救護、需消防或救護車協助時。
- 110: 治安事件、需要警察協助時。
- 1999 市民專線: 各縣市政府提供,可詢問非緊急的災情通報、收容所地點、行政協助等(部分縣市可能因應災情調整服務時間或內容)。
- 災害應變中心: 重大災害發生時,中央及地方政府會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統籌救災與資源調度,也會提供專線電話供民眾查詢。
三、 災後復原:救助資源與申請重點
災害過後,面對家園的損壞與生活的失序,身心俱疲。此時,了解有哪些救助資源可以幫你度過難關,非常重要。
(一) 人身安全與基本安置
- 避難收容處所: 地方政府會視災情開設避難收容所(通常設在學校、活動中心、廟宇等安全場所),提供臨時住宿、熱食、飲水、毛毯等基本物資。攜帶身分證件前往登記即可。
- 醫療協助: 若因災受傷,可至醫療院所就醫。記得保留相關醫療單據。若因災導致原有慢性病用藥遺失或不足,可憑相關證明(如災害證明、醫師診斷書)向衛生局或指定藥局申請緊急用藥。
(二) 災害損失通報與勘查
這是申請後續各項補助的基礎步驟。
- 通報損失: 災後盡快(通常在災害發生後一定期限內,如15天或30天內,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向所在地的 鄉(鎮、市、區)公所 通報住家或財產損失狀況。可以親自前往、電話通報,部分縣市也提供線上通報系統。通報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亦可)及初步描述損失情形。
- 災害勘查: 公所會派員(里幹事、公所人員)到現場進行勘查,確認實際受災情況。請務必配合勘查,並在勘查報告上確認簽名。 勘查報告是後續申請各項救助金或證明的重要依據。記得自己也可拍照或錄影存證(房屋結構裂痕、家具家電泡水損壞、農作物損害等)。
- 取得證明: 經勘查符合規定者,公所會核發 「災害損失證明」 或 「住屋受災證明」。這份文件是申請多項政府補助(如稅捐減免、救助金)的必備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
(三) 政府提供的災害救助金與補助
這是許多受災家庭最關心的實質協助。主要分為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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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救助金(急難救助): 針對受災民眾基本生活所需,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依據《災害防救法》及地方自治條例辦理。 - 死亡救助: 因災致死。
- 失蹤救助: 因災致行蹤不明。
- 重傷救助: 因災致重傷(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所列障害項目第1至第7等級)。
- 安遷救助: 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由公所認定),需遷離他處安置者。通常按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數發放。
- 住屋淹水救助: 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一定深度(如50公分以上,各縣市標準不一),致影響居住安全者。通常按戶發放。
- 農漁民救助: 針對農作物、漁船筏、漁具等損失,由農政單位(農會、漁會、農委會)依相關辦法辦理勘查與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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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與地點: 備妥 身分證、印章、災害損失證明(或住屋受災證明)、郵局或指定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或受災地的 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經)課 提出申請。申請期限通常較短(災害發生後數日至數月內),務必留意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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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減免: 由稅捐稽徵機關(國稅局、地方稅務局)依據《災害防救法》及相關稅法辦理。 - 房屋稅: 受災毀損面積達三成以上至五成以下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 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 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災害完全無法使用者,可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至年底止按日計算的稅款。
- 所得稅(綜所稅、營所稅): 災害損失可在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列舉扣除(個人)或列報損失(營利事業)。個人需檢附災害損失證明及照片等;營利事業需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稅捐機關派員勘查。
- 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減免當期營業稅。
- 娛樂稅: 因災害無法營業期間,可申請停徵。
- 貨物稅、菸酒稅: 受損貨物或原料可申請退還已納稅款或銷毀。
- 申請方式與地點: 備妥 災害損失證明、稅單(或車籍資料)、相關申請書表,向 管轄稅捐稽徵機關 申請。所得稅災損扣除是於隔年報稅時辦理。
 
(四) 其他重要支援與權益保障
- 保險理賠: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只要是向銀行貸款購屋,依法需投保。承保範圍限於住宅因地震震動、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海嘯、洪水等事故導致「全損」(指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達重建費用50%以上)。記得檢視保單,並於災後聯絡產險公司申請理賠,需提供災損證明等文件。
- 火險、颱風洪水險、車體險等: 屬自願投保項目。若有投保,應盡速通知保險公司並依保單條款申請理賠。
 
- 金融機構協助:
- 債務協處: 因災導致償還貸款(如房貸、信貸)有困難者,可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本金緩繳、展延還款期限或調降利率等協處措施。金管會通常在重大災害後會督導銀行辦理。
- 信用卡款項緩繳: 可向發卡銀行申請。
- 存款、保管箱相關: 存摺、印鑑、金融卡遺失,應儘速向金融機構辦理掛失。保管箱若因災害毀損,依契約辦理。
 
- 勞工權益保障:
- 出勤與工資: 若因災害(如交通中斷、居住地受損嚴重)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至於當日工資是否發給,需視勞工未能出勤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勞工而定。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停工,停工期間的工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若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颱風假),勞工如因此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非強制性(公務員適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則給薪)。建議勞工主動與雇主溝通協調。
- 職災認定: 若勞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執行職務遭遇災害而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者,可申請勞保職業災害給付(醫療、傷病、失能、死亡給付)。需注意舉證責任。
- 請假: 若勞工本人或其親屬(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或《勞工請假規則》)因災害需親自處理(如照顧受傷家人、處理家園重建),可依規定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
 
- 戶籍與文件補發:
- 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行照遺失補發: 可向各地 戶政事務所(身分證)、健保署(健保卡)、監理站(駕照、行照) 申請補發。災後通常會提供簡化程序或免費補發的便民措施。
- 戶籍謄本申請: 若需申請補助或證明身分關係,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權狀補發(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需向土地所在地的 地政事務所 申請。程序較繁複,需刊登遺失聲明等。
- 死亡證明書補發: 若因災遺失,可向原開立醫院或當時辦理死亡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 心理重建支持: 災難帶來的心理創傷不容忽視。各縣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以及許多民間團體(如張老師、生命線)都提供災後心理諮商服務。勇敢尋求專業協助,陪伴自己走過情緒低谷。
四、 特殊群體的額外關懷
- 身心障礙者: 災害發生時,行動或溝通較不便。平時應與家人、鄰里或照護者建立緊急聯繫與協助機制。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通常有特定名冊,災時會優先提供協助。相關輔具若因災損毀,可洽詢各縣市輔具中心尋求資源。
- 長者: 獨居老人尤其需要關注。可向當地社會局(處)或長照管理中心(1966長照專線)登記為關懷對象,或加入鄰里守望相助體系。災害發生時,協助其前往收容所或安全地點。慢性病藥物備份與緊急聯絡資訊隨身攜帶很重要。
- 兒童: 災害對兒童心理衝擊可能更大。家長應給予安全感,用孩子能理解的語言解釋狀況,留意其情緒行為變化。學校體系(輔導室)與兒福團體是重要支持資源。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原本就是社會扶助對象,災害更易使其陷入困境。除了前述一般性災害救助,可主動向公所社會課詢問是否有額外的災害特別補助或物資協助。
五、 善用政府與民間資源平台
- 中央災害防救資訊平台: 提供即時災情、避難資訊、救助措施、復原重建等整合性資訊。
-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提供防災知識、災害應變資訊、避難須知。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 設有「災害應變專區」或「防災資訊網」,提供最在地化的收容所開設地點、救助申請辦法、聯絡窗口、災後復原措施等資訊。這是與你權益最直接相關的資訊來源,務必定期查看。
- 社會福利相關: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提供生活扶助、急難救助、身心障礙福利、老人福利等資訊。
- 稅務減免: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各地區國稅局、地方稅務局網站,有詳細的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申請流程與書表下載。
- 勞工權益: 勞動部網站、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網站,提供災害期間勞工出勤、工資、職災、請假等相關規定說明。
- 民間團體: 如慈濟基金會、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家扶中心、各地慈善會等,在重大災害時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急難救助、物資發放、心靈關懷、中長期重建等。其網站或服務專線也是尋求協助的管道。
六、 社區與鄰里:災害時最即時的依靠
再完善的政府救助體系,也無法立即到達每個角落。這時,「遠親不如近鄰」顯得格外真實。
- 認識你的鄰居: 平時打個招呼,建立基本情誼。了解社區裡是否有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或需要特別協助的家庭。
- 參與社區防災: 許多社區發展協會或管委會會組織防災志工隊或推動防災工作。參與其中,了解社區的防災計畫、避難路線、物資儲放點。
- 守望相助: 災害發生時,互相提醒、確認彼此安全、協助疏散弱勢鄰居、分享即時資訊與資源(如誰家有發電機、誰有醫療背景),常能發揮關鍵作用。里長、鄰長、社區巡守隊通常是重要的聯絡樞紐。
- 災後互助: 協助清理環境、分享物資、提供臨時住所、互相打氣,社區的凝聚力是災後復原的重要力量。
結語:準備與互助,守護我們的家園
面對無法預測的天然災害,恐懼是自然的,但知識與準備可以帶來力量與安心。這篇文章不是要嚇唬你,而是希望提供一份實用的參考,讓你知道當風雨來襲、地動山搖之後,你和家人並非孤立無援。政府有既定的救助體系,民間有溫暖的支援力量,而最重要的,是身邊的社區鄰里。
把準備避難包、擬定家庭防災計畫,當成是愛家人的具體行動。花點時間了解住家附近的避難處所,記下重要的聯絡電話。災害發生時,保持冷靜,以人身安全為最優先。災後復原的路或許漫長,但清楚知道有哪些資源可以申請、有哪些權益需要維護,能讓這條路走得稍微平穩一些。
臺灣,是我們共同的家。面對災害的韌性,來自於每個人的準備意識,更來自於人與人之間願意互相扶持的心。讓我們一起,為守護這片土地與彼此的安全,多做一分準備,多付出一分關懷。平安,是最大的福氣;互助,是度過難關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