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主簽署無抵押切結書前,這些法律效力和隱藏風險你清楚了嗎?
臺中漁船筏無抵押切結書:理解背後的責任與操作實務
對於臺中市的漁船主或筏主而言,在處理船舶登記、異動、貸款或參與特定漁業計畫時,經常會遇到需要提交「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的要求。這份由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或其轄下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規範的文件,看似簡單的一紙聲明,背後卻牽涉重要的法律意涵與自身權益的保障。許多漁民朋友在簽署時可能並未完全理解其法律效力與潛在影響,本文旨在釐清這份切結書的實質內容、適用情境以及簽署時應注意的關鍵細節。
這份切結書的核心目的與使用情境
「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的核心目的非常明確:由船舶所有人(即漁船主或筏主)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具結聲明,其名下特定的漁船或漁筏,在聲明當下,並未設定任何抵押權給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或其他合法的金融機構作為擔保品。這是一種自我擔保的聲明文件。
為何需要這樣的聲明?主要基於以下幾個行政管理與風險管控的考量:
- 確保船舶產權清晰: 在辦理船舶所有權移轉登記(例如買賣、贈與、繼承)時,政府單位必須確認該船舶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負擔,才能順利完成登記過戶,保障新舊所有人和潛在交易第三方的權益。確認無抵押是產權轉移的基本前提。
- 特定補助或計畫申請資格審查: 許多政府提供的漁船汰舊換新補助、漁業改良或轉型輔導計畫、甚至特定漁區的作業許可申請,都可能將「船舶無抵押負擔」列為申請條件之一。這是為了確保接受政府資源補助的船舶,其資產狀態相對單純,避免補助款項被用於清償私人債務,或計畫執行中因抵押權問題導致船舶被扣押而中斷。
- 船舶檢查或換發證照程序: 在某些特定的行政程序要求下(雖然非絕對普遍),也可能需要提供此證明,以確認船舶狀態。
- 金融機構自身風險管理: 雖然切結書是提交給政府單位,但此聲明也間接為後續可能涉及該船舶的金融活動(如新貸款)提供了初步的產權狀態資訊。金融機構在核貸前,一定會進行更嚴謹的抵押權設定查詢(通常是向航政主管機關調閱船舶登記簿謄本),切結書不能取代正式的法律文件查驗。
簡單來說,這份切結書是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在執行特定漁業行政管理行為時,要求船舶所有人對其財產(漁船筏)當前是否負有金融機構抵押債務所做的一次「具法律責任的自我聲明」。
深入解構切結書的內容要件
一份標準且有效的「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通常包含以下不可或缺的要件,漁民朋友在填寫時務必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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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切結人)基本資料: - 姓名/名稱: 漁船筏的登記所有權人。若為自然人,填寫身份證上的姓名;若為法人(如漁業公司、合作社),則填寫公司/組織正式登記名稱。
- 統一編號/身份證字號: 法人填寫公司統一編號;自然人填寫國民身份證字號。這是識別聲明人的關鍵資訊。
- 地址: 聲明人的戶籍地址(自然人)或公司登記地址(法人)。需為有效可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有效的聯絡電話,方便承辦人員有疑問時可即時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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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資訊(即所聲明的漁船或漁筏): - 船名: 該漁船筏依法登記的名稱。
- 統一編號: 漁船筏最重要的身份識別碼,由主管機關核發,如同船舶的身份證字號。此欄位絕對不能填錯。
- 登記號數: 指該船舶在主管機關登記簿上的登記號碼。
- 船舶種類: 明確指出是「漁船」或「漁筏」。
- 總噸位/筏材種類: 漁船填寫總噸位;漁筏則填寫其建造主要材料(如:塑膠管、竹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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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聲明事項: - 這是切結書的靈魂所在。聲明人需明確書寫或勾選(依表格設計)類似以下意旨的文字:
「立切結書人所有前述之漁船(筏),確未向任何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設定抵押借款,所載內容均屬真實無訛,如有不實或將來發現設定有抵押權情事,立切結書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因此所受之損害。」 
- 這段文字包含了幾個關鍵法律承諾:
- 現狀聲明: 聲明「現在」該船舶沒有設定抵押給金融機構。
- 真實性保證: 保證所填寫內容完全真實。
- 法律責任承擔: 若聲明不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聲明人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刑事責任,以及對政府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民事賠償責任)。
- 損害賠償承諾: 特別強調需賠償政府因此所受損失(例如錯誤核發補助、或造成行政程序錯誤衍生的成本)。
 
 
- 這是切結書的靈魂所在。聲明人需明確書寫或勾選(依表格設計)類似以下意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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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蓋章處: - 聲明人簽章: 必須由船舶所有權人本人親簽。如果是自然人,務必親簽姓名並加蓋個人印章(實務上常要求與船舶登記文件所用印鑑相符)。如果是法人,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大小章(公司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此處的簽章是法律效力的最終確認。
- 填寫日期: 註明簽署切結書的年、月、日。這個日期代表了聲明所指向的「現狀」時間點。
 
簽署切結書不可忽視的法律效力與潛在風險
當漁船主在切結書上簽下名字並蓋上印章的那一刻,就代表著你做出了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嚴肅聲明。理解其背後的責任至關重要:
- 具結的法律性質: 這份文件在法律上屬於「切結書」或「聲明書」。簽署人透過此文件,向行政機關(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就特定事實(船舶無抵押)做出正式的、單方的保證。若該保證不真實,即構成對行政機關的欺瞞。
- 偽造文書罪的陰影: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如果船主明知自己的漁船有設定抵押給銀行,卻故意在切結書上聲明「無抵押」,並將此不實文件交給承辦公務員,企圖使公務員將此不實資訊登載於其職務所掌管的相關文件(如登記簿、補助核定文件等),就可能觸犯本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實實在在的法律風險。
- 民事賠償責任: 切結書中明確載明「願賠償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因此所受之損害」。舉例來說:
- 若因不實切結書導致政府錯誤核發高額漁船汰建補助款,事後發現該船早已抵押給銀行,甚至可能因貸款違約被拍賣,政府有權向簽署人追討已發放的補助款及相關行政成本。
- 若因不實聲明導致船舶交易完成後,新船主突然面臨銀行行使抵押權追索船舶,新船主所受損失也可能轉而向原船主(切結書簽署人)求償,而原船主簽署的切結書就是其有過失的重要證據。
 
- 行政處分的撤銷: 基於不實切結書所獲得的行政許可(如特定漁業執照)、資格認定或補助款核定,一旦被發現聲明不實,主管機關有權依法撤銷原處分,並追繳已領取的補助或利益。這將導致船主不僅要還錢,還可能失去重要的作業資格。
- 信用破產: 提供不實聲明給政府機關,一旦被查獲,除了法律責任,更嚴重損害個人或公司的信用。未來在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申請任何補助或貸款時,都將面臨更嚴格的審查甚至拒絕。
簽署前務必進行的自我檢核清單
為了避免因疏忽或誤解而陷入上述法律風險,在簽署「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之前,強烈建議您進行以下檢核:
- 徹底清查債務狀況: 這是絕對必要的步驟! 靜下心來仔細回想並核對:
- 這艘漁船或漁筏本身,是否有向銀行、農會、漁會信用部或其他合法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並以該艘「船筏」本身作為擔保品設定抵押?
- 是否曾以該船筏為擔保,為他人(如親友、生意夥伴)的債務作保?
- 即使貸款已經還清,也要確認該抵押權是否已經依法完成「塗銷登記」?光還清貸款不代表抵押權自動消失,必須由債權金融機構出具清償證明,並向船籍所在地的航政主管機關(如航港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後,抵押狀態才算真正解除。務必親自調閱最新的「船舶登記簿謄本」或「船舶檢查紀錄簿」相關頁面,確認上面「抵押權登記」欄位是否為空白或已載明塗銷。這是唯一具有法律公信力的證明文件,遠比自己的記憶可靠。 臺中市的漁船主可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申請。
 
- 精準確認標的物: 仔細核對切結書上要求填寫的漁船筏資料:船名、統一編號、登記號數。務必與你的船舶證書(如漁業執照、小船執照、船舶登記證書)上的資料逐字核對,確保完全一致。 填錯統一編號等於聲明瞭另一艘船。
- 理解每一句聲明文字: 不要急著簽名。逐字閱讀切結書上的聲明事項,特別是加粗或框起來的法律責任條款。確認你完全理解「無抵押」、「金融機構」、「法律責任」、「損害賠償」這些詞彙在此份文件中的具體涵義。
- 確認簽署人身分: 誰是這艘漁船筏的「登記所有權人」?切結書必須由這個人(或法人授權的代表)簽署。如果是夫妻、父子共同登記為船舶所有人,通常需要所有登記共有人共同簽署切結書。如有疑問,應先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承辦人員確認。
- 尋求專業意見: 如果對自身的債務狀況是否構成「抵押」有疑慮(例如:債務整合是否涉及船擔保?信用貸款是否會連結到船產?),或對切結書的條款理解不清,強烈建議在簽署前諮詢專業人士,如:
- 熟悉漁業法規及船舶登記的律師: 提供最精準的法律意見。
- 專業的代書(地政士): 許多代書也熟悉船舶登記業務。
- 所屬區漁會推廣或信用部門人員: 對漁業行政流程較熟悉,或能協助釐清信用部貸款設定狀況。
-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承辦人員: 直接詢問該份切結書的用途與填寫疑問,但請注意,承辦人員通常無法提供個人債務或法律責任諮詢。
 
填寫與提交切結書的實務流程與注意細節
當您確認自身狀況符合「無抵押」且理解法律責任後,即可著手填寫與提交:
- 取得正確表格:
- 最可靠的方式是直接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索取最新版的「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空白表格。可親至該所索取,或於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官方網站查詢下載(需確認是否為最新適用版本)。
- 務必確認你拿到的表格是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所要求的正式版本,格式或內容不符可能導致退件。
 
- 使用清晰、不易褪色的筆填寫: 建議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以正楷工整書寫。避免塗改。如有寫錯,建議換一張新表格重新填寫。若不得已需修改,應在修改處旁邊簽名或蓋章以示負責。
- 逐欄詳實填寫: 按照前面章節說明的內容,仔細填寫聲明人資料、船舶資料。
- 核心聲明事項: 通常表格會印製好制式的聲明文字,只需確認無誤即可。切勿自行改寫或刪減聲明內容。
- 親簽與用印:
- 自然人: 務必由登記所有權人本人「親筆簽名」並「蓋章」。所蓋印章強烈建議使用與該漁船筏相關登記文件(如漁業執照、船舶所有權狀)留存於主管機關的印鑑相符之印章,避免因印鑑不符被要求補正或質疑文件效力。
- 法人: 由公司登記之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之代理人簽署,並加蓋留存於主管機關的公司大小章(公司印章及負責人印章)。需檢附授權書(若為代理人辦理)。
 
- 註明簽署日期: 填寫當天的日期(年、月、日)。
- 文件備齊與提交:
- 通常提交切結書是為了配合某一項具體的申請案(如所有權移轉登記、補助申請、執照換發等)。請確認該申請案所需的其他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影本、船舶證書影本、申請書等)是否已備妥。
- 將填寫完畢、簽章完備的切結書,連同其他必要文件,一併遞交給承辦該項業務的單位,通常是「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的相關承辦窗口。可採親送或郵寄(建議使用掛號信)方式。
 
- 保留副本: 強烈建議在提交正本前,先影印一份完整的切結書自己留存。這份副本有幾個用途:
- 自我提醒: 記錄自己何時、針對哪艘船做出了無抵押聲明。
- 爭議佐證: 若日後對文件內容或提交時間有爭議,可作為憑證。
- 財務管理: 作為個人或公司資產負債狀態記錄的一部分。
 
常見的認知誤區與疑難狀況解析
在處理這份切結書時,漁民朋友常有一些疑問或陷入誤區:
- 誤區一:「我向親戚朋友借錢沒抵押給銀行,就不用申報吧?」
- 正解: 是的。切結書明確要求聲明的是未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私人借貸(如向親友、民間互助會、非金融機構的借貸公司借款),即使有借據或口頭約定用船擔保,只要「沒有向航政主管機關辦理正式的船舶抵押權設定登記給金融機構」,在定義上就不屬於此切結書需要聲明的範圍。當然,私人債務仍有其法律效力,但與此份行政切結書無關。
 
- 誤區二:「之前有抵押,但貸款還清了,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 正解: 關鍵在於「抵押權登記」是否已塗銷!清償貸款後,必須要求債權金融機構出具「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或「債務清償證明」,並持該文件向船籍所在地的航政主管機關(航港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只有完成塗銷登記,船舶登記簿上的抵押權紀錄才會消除。若只還錢但沒辦塗銷,在法律上該船舶仍處於「有抵押權設定」的狀態!此時簽署無抵押切結書就構成不實聲明。務必以船舶登記簿謄本為準。
 
- 誤區三:「這艘船是貸款買的,但貸款是設定在我另一艘船或房子上?」
- 正解: 這份切結書只針對「聲明書上所指的這艘特定漁船筏」是否有設定抵押。如果購買A船的貸款,是設定抵押在B船或C房子上作為擔保品,那麼A船本身並沒有被設定抵押。因此,在為A船填寫無抵押切結書時,只要A船本身確實沒有抵押登記,就可以如實聲明「無抵押」,即使購買它的資金來源是另一項抵押貸款。聲明的標的物是「船」,不是「貸款用途」。
 
- 疑難:共同共有的漁船筏該如何簽署?
- 如果一艘漁船筏登記為兩人以上「共同共有」,原則上該船舶的處分或設定負擔(如抵押)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同樣地,在簽署這份涉及船舶產權狀態聲明的切結書時,通常需要全體共同共有人一起簽署,才能代表全體所有權人的意思表示。實務上應先向承辦單位確認具體要求。
 
- 疑難:漁船還在貸款繳款中,但抵押權尚未塗銷,卻需要申請政府補助怎麼辦?
- 這是常見的衝突點。許多補助計畫要求「船舶無抵押」。如果船確實有抵押且尚未塗銷:
- 方案一: 嘗試提前清償貸款並立即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需有足夠資金且銀行同意)。
- 方案二: 確認該補助計畫是否允許「例外」或有「但書」條款(通常非常困難)。
- 方案三: 絕對不可簽署無抵押切結書! 冒險簽署可能導致後續被追回補助款、罰款甚至吃上官司。此時只能選擇不申請該項補助,或尋求其他無此限制的資源。
 
- 誠實是唯一選擇。 法律風險遠大於潛在補助利益。
 
- 這是常見的衝突點。許多補助計畫要求「船舶無抵押」。如果船確實有抵押且尚未塗銷:
臺中漁民權益保障與資源連結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是漁民朋友辦理漁業登記、船舶管理、申請各項服務與補助的核心窗口。熟悉其服務項目與管道有助於更順利地處理包含切結書在內的各項業務:
- 服務項目涵蓋: 漁業權、區劃漁業權、漁業證照、特定漁業、漁船(筏)監理(含新建、改造、登記、檢查、丈量、汰建)、漁船船員管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證核發、各項漁業獎勵及補助(如漁船筏收購、休漁獎勵、鯊魚鰭不離身、刺網漁業漁具標示等)、漁港管理、漁港安全、漁業推廣輔導、漁業災害救助等。
- 尋求協助管道:
- 電話諮詢: 可撥打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的服務電話詢問業務承辦人及切結書相關問題(請自行查詢該所最新聯絡電話)。
- 現場服務: 親至管理所辦公室洽詢(地址:請查詢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官網公告)。
- 官方網站: 定期查閱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網站及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所網頁,獲取最新公告、法規、申請書表下載及業務說明。
- 區漁會: 臺中市轄區漁會(如梧棲區漁會)也是重要的服務據點,可提供部分諮詢協助或代轉訊息。
 
結論:謹慎簽署,保障權益
「漁船(筏)無抵押金融機構切結書」絕非只是跑流程需要的一張紙。它是船主對自身重要財產狀態所做的一份正式法律聲明,並承諾對聲明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臺中市的漁民朋友在面對這份文件時,務必謹記:
- 真實至上: 絕對依據「船舶登記簿謄本」所載的抵押權狀態據實聲明。不清楚或有疑慮時,先查證。
- 法律風險意識: 充分理解不實聲明可能帶來刑事偽造文書罪、民事賠償責任及行政處分撤銷的嚴重後果。
- 事前查證: 簽署前務必親自調閱最新船舶登記簿,確認抵押權狀態,或與貸款銀行確認清償及塗銷進度。
- 細心填寫: 準確填寫自身資料與船舶統一編號等關鍵資訊,避免筆誤。
- 親簽用印: 由正確的權利人親自簽名並使用有效印鑑。
- 尋求專業協助: 對債務狀況、法律條文或表格填寫有疑問時,不要猶豫,諮詢律師、代書或漁會專業人員。
唯有抱持謹慎負責的態度,如實填寫這份切結書,才能順利完成各項漁業行政程序,同時為自己與家人的生計資產築起一道法律的防火牆,避免因一時的疏忽或誤解而陷入不必要的風波與損失。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設計這項要求,其本意也在於維護船舶產權交易的秩序與政府資源運用的有效性。理解它、尊重它、正確地使用它,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途徑。漁業經營充滿挑戰,妥善管理行政文書與法律風險,是現代漁民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