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幫房子辦身份證!臺中地政局「建物第一次測量」超詳細圖文解說,自地自建、保存登記必看

嘿,臺中的鄉親大家好!如果你是自己買地蓋房子(自地自建)、或是手上有一間從來沒辦過保存登記的老房子,想要讓它正式有「身份證」(產權登記),那你鐵定會碰到「建物第一次測量」這個關卡。這關沒過,後面甚麼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都免談!很多人一聽到「測量」就頭殼抱著燒,覺得很複雜、很專業。免驚!

到底啥米是「建物第一次測量」?為啥非辦不可?

簡單講,「建物第一次測量」就是幫一棟從來沒有在地政機關登記過、沒有建號、也沒有在謄本上出現過的「新房子」或「老房子」,做第一次正式的「身體檢查」和「拍照存證」

  • 「身體檢查」: 由臺中市的地政事務所派專業的測量人員到你的房子現場,拿著精密的儀器(像經緯儀、電子測距儀這些),仔仔細細地量測你房子的:
    • 位置: 確認房子是蓋在你申請的那塊地號土地上面,沒有蓋到別人的地(越界建築)。
    • 形狀: 房子是長方形?L型?還是奇形怪狀?每邊牆壁的長度都要量出來。
    • 面積: 這是最重要的!算出你房子室內實際可以使用的「主建物面積」是多少平方公尺(幾坪)。還有陽台、雨遮這些「附屬建物」的面積,以及地下室、共有部分(像公寓大樓的樓梯間)這些「共有部分」的面積。這個測量出來的面積,就是未來登記在權狀上的面積,關係到你的房屋稅、將來賣房子的價格,超級重要!
    • 樓層: 總共幾層樓?每一層的用途(像一樓是店面,二樓以上是住宅)?
  • 「拍照存證」: 測量人員會根據現場量測的結果,畫出一張超詳細的 「建物測量成果圖」。這張圖上面會清清楚楚標示:
    • 房子的平面形狀。
    • 每一道牆壁的邊長。
    • 門窗的位置。
    • 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的位置和範圍。
    • 跟隔壁房子的關係(有沒有相鄰、距離多遠)。
    • 指北方向。
    • 測量日期、測量員簽章等等重要資訊。

為啥非辦這個第一次測量不可咧?

因為根據臺灣的《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任何一棟要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就是俗稱的 「保存登記」) 的建物,都必須先完成「建物第一次測量」。沒有這張「建物測量成果圖」,地政事務所根本不會受理你的保存登記申請!房子沒完成保存登記,就等於沒有正式的「身份證」(權狀),在法律上產權的保障就相對薄弱,以後要貸款、要買賣過戶、要繼承,都會碰到一大堆麻煩!

誰需要來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哪些情況適用?

不是所有房子都要辦「第一次」測量喔!只有下面這些情況才需要:

  1. 全新蓋好的房子(自地自建): 這是最常見的!自己買地、請建商或自己發包蓋好全新的透天、別墅、農舍、工廠、倉庫等等。房子完工了,拿到使用執照了,接下來要辦保存登記前,就必須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2. 從來沒登記過的「老房子」: 臺灣鄉下很多老房子,可能是阿公阿嬤時代蓋的,當時根本沒去辦甚麼登記,只有土地權狀,但上面完全沒有建物資料。這種老房子要補辦保存登記,讓它「合法化」擁有權狀,第一步也是要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證明這棟房子確實存在、長什麼樣子、面積多大、蓋在哪塊地上。
  3. 拿到使用執照但還沒辦保存登記的建案(分戶測量): 有些預售屋或新成屋建案,建商雖然拿到整棟大樓的使用執照,但還沒幫每一戶做「分戶」的測量和登記。這時候如果你買了其中一戶,要單獨辦理你那一戶的權狀,就需要針對你的「專有部分」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通常建商會統一辦理,但個人補辦也是走這個流程)。
  4. 合法增建或改建後要登記: 原本有登記的房子,經過合法程序申請增建(例如加蓋一層樓)或改建,完工後要將新增或變動的部分「併入」原權狀登記時,如果增改建的部分是「第一次」要登記,也需要辦理相關的測量(可能涉及第一次測量或複丈)。

重點提醒: 如果你是要處理「已經有登記」的房子,只是要變更登記(像門牌變更)、或是分割、合併,這就不叫「第一次」測量,而是申請「建物複丈」!別跑錯流程囉!

找誰辦?臺中市要去哪裡申請?

「建物第一次測量」的業務,是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底下負責各行政區的 「地政事務所」 來辦理!房子蓋在哪一區,就要向「管轄」那個區的地政事務所申請。臺中市目前有 8個地政事務所

  • 中山地政事務所(中區、東區、南區)
  • 中正地政事務所(西區、北區)
  • 中興地政事務所(南屯區)
  • 豐原地政事務所(豐原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
  • 東勢地政事務所(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
  • 大甲地政事務所(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清水地政事務所(清水區、沙鹿區、梧棲區)
  • 大里地政事務所(大里區、霧峰區、烏日區)

最保險的做法:

  1. 先確認你的房屋基地坐落在哪一個行政區。
  2. 上網搜尋「臺中市 OO地政事務所」 (OO 代換成區名,例如豐原、大里)。
  3. 直接打電話去該地政事務所的「測量課」詢問,確認管轄權和要帶的文件,避免白跑一趟!電話在地政事務所網站上都找得到。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要準備哪些文件?缺一不可!

要跑地政事務所之前,文件一定要備齊!缺任何一樣,櫃檯小姐都會請你補齊再來。以下是 必備文件清單

  1. 建物測量申請書: 這是主文件。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現場拿空白表格填寫,或是事先上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下載列印填好帶去,省時間。上面要填寫:

    • 申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
    • 土地標示(土地坐落、地號)。
    • 建物概況(門牌號碼、建築完成日期、主要建築材料、主要用途、總樓層數)。
    • 申請測量的事項(勾選建物第一次測量)。
    • 繳費方式。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如果是自然人(個人):身分證正本 + 影本一份(正本核對後退還)。委託他人代辦的話,還要附上委託書(有固定格式,可下載)和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影本
    • 申請人如果是法人(公司行號):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核准函、變更登記表)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同樣,代理人要帶委託書和身分證正本+影本。
  3. 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 證明你有權利在這塊土地上蓋這棟房子!通常就是:

    • 土地登記謄本: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該筆土地的「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正本(或電子謄本)。上面會清楚記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誰。
    • 如果申請人就是土地所有權人: 那拿出你的身分證和土地權狀(或謄本)證明你是地主即可。
    • 如果申請人不是土地所有權人(例如你是地上權人、或租地自建): 那就必須拿出證明你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文件!例如:
      • 地上權設定登記證明: 如果土地是設定地上權給你的。
      • 租賃契約書: 如果是租地蓋房,要拿出經過公證的租賃契約,而且租期必須夠長(通常要能證明租期超過申請測量建物的耐用年限,實務上常要求公證租約)。
      • 土地使用同意書: 最常見!由「土地所有權人」親自簽名蓋章(一定要跟土地謄本上的名字完全一致),同意申請人在他的土地上興建這棟建物並申請測量登記。這份同意書通常要貼印花稅票(千分之四稅率)。超級重要!很多卡關都卡在這裡!土地所有權人務必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是在同意書上蓋的印章必須跟土地登記印鑑相符! 建議事先跟地政事務所確認清楚同意書的要求。
  4. 建物使用執照影本: 這是證明你的房子是「合法建造」的關鍵文件!由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發局)核發。影本上記得要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上申請人的印章(或簽名)。如果是老房子沒有使用執照怎麼辦?這就比較麻煩,可能涉及「未登記建物補辦」 的程序,需要符合特定條件(例如符合舊有房屋證明、特定時間前已存在等),並檢附其他替代文件(如房屋稅籍證明、水電證明、舊門牌編訂證明、航照圖等),強烈建議先向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諮詢這種特殊案例該怎麼處理

  5. 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築物平面圖(配置圖)影本: 這通常會跟使用執照釘在一起,或是附在使用執照核准的卷宗裡。圖上會標示建物的位置、尺寸、隔間等。提供這個是讓測量人員更快了解房屋格局。同樣要蓋章或簽名註明與正本相符。

  6. 門牌編訂證明: 向房屋所在地的 「戶政事務所」 申請該建物的「門牌證明書」正本。證明這個地址是政府編定的合法門牌。

  7. 其他地政事務所認為必要的文件: 視個案情況,地政所可能會要求補其他資料。例如:

    • 如果是公寓大廈的一部分(專有部分),可能需要全體起造人同意書或分管協議。
    • 涉及共有土地,可能需要共有人同意書。
    • 如果是畸零地,可能需要合併使用證明。
    • 老舊房屋補辦,可能需要稅籍證明、水電證明、舊照片、鄰里長證明等。

貼心小提醒:

  • 所有影本建議都先蓋好申請人的印章(或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 文件最好多印一份備用,以防萬一。
  • 土地使用同意書、委託書等需要簽章的文件,務必確認簽名蓋章清晰、符合登記印鑑(土地所有權人部分)。
  • 出發前務必再打一次電話給承辦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確認文件清單無誤! 各地政所細部要求可能略有差異。

申請流程 Step by Step 全攻略(臺中版)

文件都準備好了嗎?那我們就出發去地政事務所囉!流程大致如下:

Step 1: 抽號碼牌 + 送件

  • 到地政事務所後,找到「測量收件櫃檯」。
  • 抽「測量類」的號碼牌,等待叫號。
  • 輪到你時,把準備好的 「建物測量申請書」所有證明文件 交給櫃檯人員。
  • 櫃檯人員會初步審核文件是否齊全、表格填寫是否正確。如果文件有缺漏或錯誤,會當場請你補正

Step 2: 繳納規費

  • 文件審核沒問題後,櫃檯人員會開立「繳款單(規費徵收聯單)」。
  • 拿著繳款單到地政事務所的 「繳費櫃檯」 或指定的銀行/超商(看各所規定)繳交 「建物測量規費」
  • 費用怎麼算?
    • 基本計算單位:每建物一棟
    • 費用標準:依據 《土地法》《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規定。
    • 基本費:新台幣 4,000 元。
    • 附加費:
      • 每增加 一個附屬建物(陽台、雨遮)一個共有部分(地下室、梯間等),加收 800 元
      • 建物面積超過 100平方公尺 的部分,每 50平方公尺 加收 800元,不足50平方公尺的,也以50平方公尺計算。
    • 舉例:
      • 一棟單純的透天厝,沒有地下室,只有一個陽台,面積120平方公尺。
        • 基本費:4,000元
        • 附屬建物(陽台):+800元
        • 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的部分:120-100=20平方公尺 → 不足50平方公尺,以50平方公尺計 → +800元
        • 總規費 = 4,000 + 800 + 800 = 5,600元
      • 一戶電梯大樓住宅(專有部分),含一個陽台、一個雨遮,主建物面積45平方公尺,另外有持分共有部分(大公、小公)。
        • 基本費:4,000元 (以專有部分為一棟)
        • 附屬建物:陽台+雨遮 = 2個 → 800 x 2 = +1,600元
        • 面積:45平方公尺 < 100平方公尺 → 無附加費
        • 注意: 共有部分(梯廳、地下室車位等)是另外獨立申請測量登記的項目,費用是另外計算的!不是加在這裡。
        • 總規費 = 4,000 + 1,600 = 5,600元 (此為專有部分測量費)
  • 繳費方式:通常可以現金、匯票,有些所可能開放刷卡(需確認)。保留好繳費收據!

Step 3: 排定測量日期

  • 繳完費後,收件櫃檯會給你一張 「收件收據(收據聯)」「測量案件受理通知書」
  • 上面會寫明你的 「收件年字號」(例如 113年豐測字第1234號),這是查詢案件進度的關鍵號碼!
  • 櫃檯人員會跟你 「排定現場測量的日期」!測量日期通常不會是當天,需要等待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安排時間。等待時間長短不一,要看該所案件量多寡,可能幾天到幾周都有可能。務必確認通知單上的日期、時間、地點是否正確!

Step 4: 現場測量當天注意事項

  • 在排定的測量日期當天,申請人(或代理人)務必親自到場! 如果不到場,測量人員有權拒絕測量,視為放棄申請,規費不退還!很嚴重!
  • 測量人員通常會在約定時間前後到達房屋現場。
  • 申請人到場要做什麼?
    • 開門: 測量人員需要進入房屋內外進行量測,申請人必須負責開門引導,確保每個區域(包括陽台、屋頂平台、地下室等)都能讓測量人員進入測量。如果測量人員無法進入完整測量,測量可能無法完成或結果不完整!
    • 確認範圍: 要跟測量人員確認你要測量登記的範圍是哪些?例如:主建物、前後陽台、露台、雨遮、地下室停車位範圍等。
    • 提供資訊: 回答測量人員的問題,例如哪裡是界牆、隔間是否有變更(跟使用執照圖是否一樣)等。
    • 指界: 必要時,申請人需要協助指出建物的邊界位置(特別是跟鄰房或空地相接的地方)。
  • 鄰房關係: 如果測量需要進入鄰居土地或涉及鄰房牆壁,原則上需要取得鄰居的同意。如果鄰居不同意或無法聯繫,測量人員可能只能測量外圍或依據現況判斷,這可能會影響測量結果。最好事先跟鄰居打聲招呼。
  • 測量時間: 根據建物大小、複雜程度不同,可能半小時到數小時不等。請耐心等候。

Step 5: 領取建物測量成果圖

  • 現場測量完成後,測量人員會把數據帶回地政事務所進行內業繪圖和計算。
  • 繪製完成的 「建物測量成果圖」 會經過審核。
  • 審核無誤後,地政事務所會通知申請人(通常會打電話或簡訊)來領取成果圖。
  • 申請人(或代理人)攜帶 「收件收據」「身分證正本」 到地政事務所 「測量課」 或指定的領件櫃檯簽收領取。
  • 拿到這張熱騰騰、蓋有地政事務所大印的 「建物測量成果圖」,恭喜你!「建物第一次測量」這關就成功完成了!這張圖是超級重要的文件,務必妥善保管!

拿到成果圖之後咧?下一步該做什麼?

別以為拿到成果圖就沒事了!「建物第一次測量」只是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前置作業」 而已!你的房子還沒正式登記到你名下,還沒有權狀!

接下來,你要拿著這張「建物測量成果圖」以及「保存登記」所需的其他文件(例如:使用執照、身分證明、印章、稅單等),再次到地政事務所,這次是去「登記課」櫃檯,申請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完成這個登記,地政機關才會核發「建物所有權狀」給你,你的房子才算真正擁有法律上完整的產權保障。

簡單說: 建物第一次測量 (測量課) → 取得成果圖 →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 (登記課) → 取得建物所有權狀

常見QA大哉問!搞懂這些不踩雷

Q1: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需要多久時間?

  • A: 時間長短差異很大!主要卡在兩個點:
    • 等待排測時間: 從送件完成到排定現場測量日期,要看各地政事務所的 「案件量」「測量人力」。案子多、人力少,等個1-2週甚至更長都有可能。案子少可能幾天就排到。
    • 測量後繪圖審核時間: 現場測量完,測量人員要繪圖、計算面積、送審核。這個過程通常也需要 幾個工作天到一週左右
    • 總時程: 從送件到領到成果圖,抓個2週到1個月是比較常見的範圍。建議送件時直接問承辦人員大概的時程預估。

Q2: 規費好貴喔!可以殺價嗎?或是申請減免?

  • A: 很抱歉,規費是 「法定規費」,依據《土地法》和收費標準明定,沒有殺價空間,也沒有減免規定。費用就是按照建物棟數、附屬建物數量、面積大小來計算。唯一省錢的方法,就是確認好要測量的範圍,避免不必要的附屬建物或共有部分(如果它們依法本就不該登記或不需要登記),但該登記的還是得測量繳費。

Q3: 土地使用同意書到底怎麼寫才有效?印章有甚麼要求?

  • A: 這是超級大魔王關卡!重點如下:
    • 簽署人: 必須是 「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的「所有權人」。如果是多人共有,原則上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除非土地登記規則另有規定(例如分管協議可登記部分)。
    • 同意書格式: 最好使用地政事務所提供的制式格式,或上地政局網站下載。內容要明確寫出同意申請人(姓名/名稱)在特定地號土地上興建的特定建物(最好寫明門牌或特徵)辦理建物測量及後續所有權登記。
    • 簽名蓋章: 最關鍵!
      • 方式一:土地所有權人「親自到地政事務所」,在櫃檯人員面前簽署同意書並核對身分證正本。這樣最沒爭議。
      • 方式二:使用「土地登記印鑑」。如果土地所有權人當初辦理土地登記時有在地政事務所留存「印鑑證明」和「印鑑章」,那麼在土地使用同意書上蓋的 「印章」必須跟當初留存的「印鑑章」完全相同,並且最好一併檢附還在有效期內的 「印鑑證明」
    • 印鑑證明: 強烈建議附上!有效期限通常是一年(從核發日起算)。它可以證明這個印章是土地所有權人認可的正式印章。
    • 印花稅: 土地使用同意書屬於「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要貼 千分之四 的印花稅票(例如同意書上約定價值100萬,就要貼4,000元印花稅)。由申請人(測量申請人)貼用並銷印。
    • 建議: 送件前,把 土地謄本、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印鑑證明(如果使用) 先準備好,打電話或親自去問測量收件櫃檯這樣行不行,避免被退件。

Q4: 老房子沒有使用執照怎麼辦?還能申請測量嗎?

  • A: 可以,但難度較高,屬於 「未登記建物補辦」 的範疇。需要符合特定條件(例如在特定日期前已存在、符合舊有房屋證明要件),並檢附 「替代證明文件」,例如:
    • 房屋稅籍證明(證明房屋稅一直有在繳)。
    • 早期繳納水費、電費的收據或證明。
    • 戶政事務所核發的舊門牌證明(證明該門牌存在已久)。
    • 空照圖(例如農航所的老航照圖,證明房子在某個時間點前就存在)。
    • 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或鄰居出具的證明書。
    • 地政事務所早期辦理的圖解地籍圖等。
    • 程序更複雜: 通常除了測量,還需要辦理 「基地號勘查」(確認房子坐落的基地範圍),甚至可能涉及 「越界建築」 問題的處理。強烈建議: 先到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詳細諮詢,確認你的老房子是否符合補辦條件,以及需要準備哪些具體文件。各所對於替代證明的認定標準可能有些微差異。

Q5: 測量當天我剛好沒空,可以改期嗎?

  • A: 可以申請改期!但 「一定要在排定的測量日期之前」 主動打電話通知承辦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說明原因並申請改期。通常地政所會幫你另排時間。如果沒有事先通知改期,當天又不到場,測量人員會做成「申請人未到場」紀錄,視為放棄測量申請!你繳的規費是不會退還的! 一切就得重頭來過,再繳一次錢!千萬別跟錢過不去!

Q6: 測量人員量出來的面積,跟我想的不一樣/跟使用執照不一樣?可以重量嗎?

  • A: 測量人員是依據現場實際的「牆壁外緣」去量測計算主建物面積(陽台、雨遮另有計算規則)。這跟使用執照上的「設計面積」 或你買賣時聽到的「銷售面積」(可能包含公設、虛坪)算法本來就不同。
    • 如果對測量結果有疑問,可以在 領取成果圖時當場提出異議
    • 如果確認是測量人員 「量測錯誤」 (例如量錯邊長、計算錯誤),可以申請 「再鑑界」「複丈」 (但這是指針對已登記建物,第一次測量的爭議處理方式可能不同)。需要再繳納規費。
    • 如果是建物本身跟使用執照圖 「不符」(例如違建、私自變更隔間),那測量人員會依「現況」測量,測量結果會如實記載(例如標示某部分是違建),這可能會影響後續的保存登記(違建部分無法登記)。這就不是重量的問題,而是房屋合法性的問題了。

Q7: 違建可以偷偷一起測量進去嗎?

  • A: 絕對不行! 測量人員是專業的,他們會比對使用執照核准的圖說和現場狀況。如果發現有明顯未經核准的增建、改建(例如陽台外推、頂樓加蓋、夾層屋),他們會:
    • 只測量 「合法範圍」 (符合使用執照的部分)。
    • 在測量成果圖上 「加註」 說明現場有違建部分(例如「現場OO位置有增建物,非本次測量範圍」)。
    • 將違建情事 通報相關單位(如都發局違建查報單位)。
    • 違建部分 無法登記 到權狀上,未來就是「未登記建物」,在產權交易、貸款、稅負上都會有問題,甚至可能被拆除。千萬別心存僥倖!

Q8: 申請完測量,後面的保存登記也要自己辦嗎?可以找代書嗎?

  • A: 當然可以自己辦!但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 的程序和文件要求,其實比測量更複雜一點,涉及稅務(契稅、印花稅)、登記法規等。如果你是怕麻煩、沒時間,或者對登記流程不熟悉,強烈建議花點錢委託專業的「地政士」(俗稱代書)代辦。代書熟悉法規、流程和所需文件,可以幫你省下很多跑腿和出錯的時間成本。記得要找合格有開業執照的代書,簽訂委託契約。

結語:按部就班,搞定房屋身份證第一步!

幫房子辦「建物第一次測量」聽起來步驟很多、文件很雜,但其實只要掌握幾個大原則:

  1. 確認資格: 真的是沒登記過的新屋或老屋。
  2. 備齊文件: 申請書、身分證件、土地權源證明(謄本+同意書/租約/地上權證明)、使用執照、門牌證明,缺一不可!土地使用同意書是關鍵中的關鍵!
  3. 找對單位: 房子在哪一區,就去管轄的臺中市地政事務所「測量課」申請。
  4. 預算規費: 基本費4000元起跳,面積越大、附屬物越多越貴。
  5. 現場測量必到場: 當天務必開門配合測量人員。
  6. 領取成果圖: 保管好,這是下一步「保存登記」的入場券!
  7. 有疑問先問: 臺中各地政事務所的測量課都有提供諮詢服務,打電話或親自去問清楚,絕對比事後被退件補正省事!

搞定「建物第一次測量」,你就成功踏出讓你的房子擁有合法「身份證」最關鍵的第一步了!希望這篇超詳細的臺中版攻略,能幫各位鄉親順利通關!祝大家辦件順利,產權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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