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者必看!保護家庭暴力資料註記申請書全解析,守護你的安全
為什麼你需要知道「家庭暴力資料註記」這回事?
先跟大家說個真實案例(細節有調整過保護當事人):台中一位林小姐離婚後,前夫三不五時就跑來她新住處堵人、砸東西。最恐怖的是,她明明沒告訴過前夫新地址,對方卻總能找上門。後來才知道,前夫竟然用「申請戶籍謄本」這招,輕鬆從戶政事務所拿到她的最新戶籍地址!
這種時候,「家庭暴力資料註記」就是你的隱形防護罩啦!簡單說,這是在你的戶政資料上加註警語,當有人要申請你的戶籍資料時,系統會跳出警示:
⚠️ 本份資料申請人受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請謹慎處理資訊揭露
戶政人員看到這個註記,就能依法拒絕把資料交給施暴者,從根源切斷對方掌握你行蹤的管道。今天這篇就要手把手教你怎麼申請這個救命工具,特別是申請書怎麼填才有效!
一、什麼是「保護家庭暴力資料註記」?法律效力大解析
1.1 法源依據
這項保護措施來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 > 被害人得向戶政機關申請註記家庭暴力事件相關資訊,防止加害人取得被害人戶籍資料
1.2 註記的實際效果
當你的戶政資料有這個註記後:
- ✅ 阻擋施暴者調閱:加害人親自或委託他人申請你的戶籍謄本時,系統會跳出警示
- ✅ 雙重通知機制:戶政人員除拒絕提供資料,必須立即通知你有人試圖調閱
- ✅ 隱藏敏感資訊:必要時可直接遮蔽地址、身份證字號等關鍵個資
- ❌ 不影響正常業務:你自己辦理結婚、遷戶口等完全不受影響
1.3 適用對象(誰能申請)
| 申請資格 | 需備證明文件 |
|---|---|
| 家暴保護令核發中 | 保護令影本+判決書 |
| 家暴刑事案偵辦中 | 報案三聯單+案件編號 |
| 曾報案但未提告 | 警方受理家庭暴力事件記錄表 |
| 同住家庭成員 | 戶口名簿+申請人身份證 |
二、申請書填寫Step by Step教學(重點細節提醒)
2.1 哪裡取得申請書?
- 全台任一戶政事務所櫃檯索取
- 內政部戶政司官網下載(搜尋「保護家庭暴力資料註記申請書」)
- 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
2.2 申請書填寫圖文解說
申請書主要分五大區塊,以下用實際範例說明:
【第一部分:申請人資料】
☑ 姓名:王○○ (務必與身份證相同)
☑ 出生日期:民國○○年○○月○○日
☑ 身份證字號:A○○○○○○○○○
☑ 聯絡電話:09XX-XXX-XXX **(建議填可即時聯絡的手機)**
☑ 現住地址:**(重要!填實際居住地,非戶籍地)**
【第二部分:註記事由】
請勾選申請原因:
■ 已聲請保護令(案號:○○年度家護字第○○號)
□ 家暴事件進行司法程序(案號:__________)
■ 曾報案處理(報案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加害人資訊】
姓名:陳○○
關係:前配偶
身份證字號:B○○○○○○○○○ **(若不知道可寫「不詳」)**
【第四部分:申請註記內容】
■ 限制加害人調閱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戶籍資料
□ 僅限制調閱本人戶籍資料
■ 通報機制:加害人申請調閱時立即以簡訊通知本人
【第五部分:切結簽名】
⚠️ 注意!此處必須「親自簽名+蓋章」才具法律效力
2.3 最常犯的5大填錯地雷
- 地址填戶籍地非現住地 → 導致保護通知寄錯位置
- 漏填案號或日期 → 戶政無法查證真實性
- 未勾選通報機制 → 有人調資料你不知情
- 關係描述不清 → 寫「男友」應改「同居人」
- 用鉛筆填寫 → 應使用藍/黑筆避免篡改
三、送件流程與追蹤技巧
3.1 必備文件清單
- 申請書正本(簽名+蓋章)
-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證明文件(擇一):
- 法院保護令影本
- 警察機關受理家暴案件記錄表
- 地檢署案件偵辦通知書
- 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子女註記需附)
3.2 實際送件步驟
- 臨櫃辦理:到戶籍地或現居地戶政事務所
- 抽號碼牌:說「要辦家暴資料註記」會引導至專櫃
- 文件審核:承辦人確認申請書與證明文件
- 系統註記:當場登錄全國戶政系統
- 領取回執:取得加蓋收文章的回執聯 (務必保存!)
> 📍 貼心提醒:新北市、台北市部分戶所提供「家暴註記快速通道」,事先電話預約可縮短等待時間!
3.3 申請後重要追蹤
- 3天內:用回執聯上的案件編號,到內政部戶政司網站「案件進度查詢」確認註記狀態
- 1週內:若未收到紙本核准通知,立即電話詢問承辦人
- 每月1次:親自到戶所申請自己的戶籍謄本,檢查是否顯示「本戶有家暴註記」字樣
四、註記有效期與延長攻略
4.1 註記時效規則
| 申請依據 | 註記有效期 | 延長方式 |
|---|---|---|
| 通常保護令 | 保護令到期日 | 保護令延長自動延期 |
| 暫時保護令 | 最多1年 | 到期前30天重新申請 |
| 刑事告訴 | 案件終結後6個月 | 提供新事證重新申請 |
| 僅報案記錄 | 6個月 | 到期前補司法文件 |
4.2 延長申請實戰技巧
- 提前30天作業:戶所處理需7-14工作天
- 文件更新重點:
- 若保護令將到期,附上新核發的保護令
- 案件審理中,去地檢署申請「案件仍在偵辦中證明」
- 無司法程序時,提供最近一次家暴報案記錄
4.3 註記失效的3大警訊
- 申請戶籍謄本看不到警示文字
- 收到戶所寄來的「註記到期通知書」
- 施暴者突然又能找到你的新住處
五、常見QA破解(受害者最關心問題)
Q1:施暴者發現被註記怎麼辦?
完全不會! 註記內容僅戶政人員看得到,對方申請你的資料只會收到「不符合申請要件」的制式回覆,不會提及家暴字眼。
Q2:註記後還能辦結婚/離婚嗎?
✅ 完全沒問題!註記只限制「他人調閱」,本人辦理各項業務完全不受影響,戶所還會提供獨立空間保護隱私。
Q3:加害人用小孩名字申請呢?
這就是註記最關鍵的防護!當你申請時若有勾選「未成年子女」選項,系統會自動連動子女資料,加害人即使用孩子名字申請,照樣觸發警示。
Q4:搬家後註記要重辦嗎?
不用!註記是全國戶政系統連線,遷戶口時自動轉移。但強烈建議:
- 遷戶後7日內申請新戶籍謄本確認
- 通知新戶籍地派出所家暴註記存在
Q5:外籍配偶也能申請嗎?
可以!需另備:
-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經駐外單位驗證的母國結婚證書
- 家暴事件中英文對照紀錄表
六、其他防護配套組合技
單靠註記不夠!建議搭配這些措施形成安全防護網:
6.1 法律面
- 聲請保護令:註記最長有效期依據
- 刑事告訴:讓加害人有案底可追蹤
- 民事求償:醫療費、精神賠償等
6.2 科技面
- 110視訊報案APP:遇險直接直播現場
- 警政署安心文書:重要文件寄派出所代收
- 緊急庇護手環:社會局申請定位求救裝置
6.3 生活面
- 通訊地址保密:向郵局申請「保密戶」
- 電信號碼防查:向電信公司註記「高風險用戶」
- 工作場所通報:提供加害人照片給公司警衛
七、遇到申請困難的解決管道
如果戶所人員說「要有保護令才能辦」或「申請書格式不對」,請這樣應對:
7.1 現場處理SOP
- 要求與「戶政主任」直接對話
- 出示《家暴法》第11條法規內容
- 撥打 113保護專線 請求三方通話協助
7.2 有效申訴途徑
- 內政部戶政司申訴信箱:24小時內回應
- 地方議員家暴服務處:派助理陪同辦理
- 監察院陳情系統:行政疏失調查
7.3 免費法律支援
| 單位 | 服務項目 | 聯絡方式 |
|---|---|---|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申請書撰寫+陪同送件 | 全國專線 412-8518 |
| 婦女新知基金會 | 戶政爭議處理 | (02)2502-8715 |
| 現代婦女基金會 | 安全計畫擬定 | (02)2391-7133 |
八、真實案例故事:註記如何救了她?
小敏(化名)離婚後帶著3歲女兒躲到高雄,前夫卻透過戶政朋友查到地址,半夜狂砸門叫囂。在社工協助下,她做了三件事:
- 聲請通常保護令(核發2年)
- 到戶所辦妥「家暴資料註記」
- 申請郵件保密戶
三個月後前夫果然又去戶所調資料,承辦人看到系統跳出警示:
[緊急警示] 申請人為家暴註記對象之加害人
當場拒絕提供資料並通知小敏。同時間,小敏收到簡訊:
[戶政警示] 陳○○於112/08/15申請您的戶籍資料已拒絶
她立即通報警方加強巡邏,成功阻止可能的攻擊事件。小敏現在常說:「那張申請書,是我們母女的保命符!」
最後的叮嚀
家暴資料註記雖然只是薄薄一張紙,背後連結的是整個國家機器的防護網。不要覺得「應該沒用吧」而放棄申請,更別因流程複雜就退縮。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都有專人可陪同辦理,甚至提供交通補助。
如果你身邊有人正受家暴所苦,請把這篇轉給他,關鍵時刻一個動作,可能扭轉整個人生。記住: > 安全不是運氣,而是你採取行動的結果
※ 本文依據112年最新版《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內政部戶政作業要點撰寫,如有疑義請以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