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臨時用路申請眉角多!避免挨罰的關鍵實務分享
臨時要使用彰化的縣道或鄉道辦活動、施工或特殊需求?這可不是擺幾個三角錐就能解決的事。最近就聽聞溪湖有廟會因為沒申請路權,活動辦到一半被要求撤場;還有工程行在芳苑鄉道施工,沒掛核准文件被開罰單。其實只要搞懂彰化縣政府的申請規則,這些麻煩都能避免。今天就來聊聊臨時使用道路的實務經驗,幫你省下冤枉錢和時間。
▍哪些狀況需要申請?常見五大情境
「不就暫時用一下馬路,為什麼要申請?」這是很多鄉親的疑問。根據《彰化縣道路管理規則》,只要符合以下任一種狀況,務必事先申請:
- 婚喪喜慶:婚宴流水席占用路肩、喪事搭棚等,像埔心鄉就曾因喪家占用道路被檢舉
- 工程施作:房屋修建、管線埋設、電信工程等需占用道路
- 節慶活動:媽祖遶境、社區晚會、市集等活動
- 影視拍攝:電影或廣告取景需封閉部分路段
- 商業行為:搬家貨車長時間停靠、攤販集中區等
特別要注意的是,就算只占用路肩或人行道,只要影響通行就需申請。去年在員林發生過案例:早餐店把餐車推到店外人行道經營,收到1200元罰單才驚覺要申請。
▍申請前必看!三大基本門檻條件
不是遞件就會過,縣府審核有明確規範。申請前先確認是否符合基本三要件:
1. 使用範圍限制
- 縣道:單次申請最長7天,寬度不得超過1/3車道
- 鄉道:單次最長14天,特殊狀況可延長(需檢附證明)
- 絕對禁止區:橋樑、隧道、急彎、學校正門口50公尺內
2. 安全防護要求
- 日間:每10公尺設置1個交通錐,起訖點放警示燈
- 夜間:每5公尺加設LED警示燈
- 必要時須配置交通指揮人員(如占用雙向車道)
3. 保險規範
- 最低投保金額:身體傷亡300萬/人、財損50萬/次
- 需將「彰化縣政府」列為共同被保險人
- 提供保單正本查驗(影本需加蓋保險公司章)
田尾鄉公所承辦人分享經驗:「曾遇過申請人只保雇主責任險,沒加註縣府為受益人,審核卡關兩週。建議直接跟保險公司說要『道路使用險』,比較不會出錯。」
▍實戰教學:五步驟完成申請
STEP 1|確認管轄單位
別跑錯地方!依照道路等級區分:
| 道路類型 | 管理單位 | 受理窗口 | 
|---|---|---|
| 縣道 | 彰化縣政府工務處 | 養護工程科(04)753-2186 | 
| 鄉道 | 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 建設課 | 
STEP 2|備齊四大文件
- 申請書:載明使用目的、時間、路段長度(彰化縣政府表單下載專區搜尋「道路臨時使用」)
- 位置圖:標註占用範圍,建議用Google地圖截圖加註記
- 交通維持計畫書:包含安全設施配置圖與疏導方案
- 切結書:承諾恢復道路原狀並自負安全責任
STEP 3|現場會勘注意事項
- 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會安排會勘
- 需準備彩色列印的位置圖與計畫書各3份
- 實際演練交通錐擺放位置(手機錄影存證)
- 會勘人員簽名的確認單務必留存副本
STEP 4|繳費與領證
經核准後:
- 免收費:公益活動、災害搶修
- 收費標準:
 • 縣道:每日每平方公尺15元
 • 鄉道:每日每平方公尺8元
- 可至彰化銀行各分行臨櫃繳費
- 憑繳費收據領取「道路臨時使用許可證」
STEP 5|現場張貼規範
核准後要這樣做:
- 將許可證護貝後張貼在活動起點
- 施工區每50公尺懸掛A3尺寸核准公文影本
- 許可證編號需標註在安全背心上(如:CH-RU-112-001)
▍這些地雷不要踩!常見退件原因TOP3
根據縣府統計,退件案件最常出現這些問題:
- 
文件漏簽名: 
 申請書負責人未簽名、切結書漏蓋章佔退件量45%
 ✅ 解方:用紅色原子筆簽名+蓋公司大小章
- 
計畫書太簡略: 
 只寫「擺交通錐」被退件
 ✅ 解方:標註錐筒間距、夜間照明設備型號、指揮人員站位
- 
保單不合格: 
 保險日期未涵蓋使用時間、保額不足
 ✅ 解方:投保時註明「道路使用期間:○月○日○時至○月○日○時」
福興鄉公所承辦員提醒:「曾遇過申請人拿汽車保險來審核,這完全無效!一定要有『公共意外責任險』字樣。」
▍核准後必知:用路期間三要原則
拿到許可證只是開始,實際使用時要注意:
要維持通行空間
- 至少保留3.5公尺通道供車輛通行
- 每小時巡視周邊排水溝是否暢通
- 占用柏油路面需鋪設鐵板保護(厚度>1cm)
要即時應變
- 遇緊急狀況(救護車、消防車通過)須立即清空車道
- 豪雨特報時主動縮小占用範圍
- 每日拍照記錄現場狀況(手機設定GPS定位)
要完整復原
- 活動結束後12小時內清除所有設施
- 路面油漬需用清潔劑刷洗
- 填平施工孔洞並補齊標線
和美鎮有慘痛教訓:某廠商施工後沒補畫機車待轉格,被機車族檢舉,除了吃罰單還得支付復原費用7,800元。
▍違規代價比你想像的高
以為偷偷用就不會被發現?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每月巡查,違規代價很可觀:
| 違規行為 | 處罰依據 | 罰鍰金額 | 
|---|---|---|
| 未申請擅自使用 | 道交條例第82條 | 1,200-2,400元 | 
| 超出核准範圍 | 縣道管規則第18條 | 按面積加罰2倍 | 
| 未設置安全設施 | 道交條例第78條 | 3,000-6,000元 | 
| 逾期未恢復原狀 | 行政執行法 | 代履行費用+30% | 
更嚴重的是,若因安全措施不足導致事故,負責人可能面臨業務過失傷害刑責。曾有工程行在社頭鄉施工沒放警示燈,造成騎士摔傷,最後賠償86萬元還被吊扣營登。
▍聰明省時兩訣竅
線上申請更快速
- 登入彰化縣政府便民系統
- 選擇「路政業務→道路臨時使用」
- 上傳掃描檔(解析度>300dpi)
- 電子支付繳費(節省3天郵寄時間)
- 線上申辦處理時程:5個工作天(紙本需7-10天)
重複使用備查制
同地點短期多次使用可辦「備案登記」:
- 適用條件:三個月內使用>5次且範圍相同
- 準備文件:年度計畫書+保險單
- 優點:每次只需電話通知,免重複審查
二林鎮農會就善用此制度,在葡萄產季每週封路辦市集,省下2/3申辦時間。
▍特殊狀況處理心法
緊急搶修怎麼處理?
遇到管線爆裂等緊急狀況:
- 先電話通報養護工程科(04)753-2186
- 現場拍攝災況與安全措施照片
- 於開始搶修後24小時內補送申請書
- 註明「緊急搶修」免收使用費
跨鄉鎮活動怎麼辦?
活動範圍跨越鄉鎮時:
- 主辦鄉鎮公所為受理單位
- 需檢附鄰近公所同意書
- 協調共用交通指揮人員
鹿港端午龍舟賽就是典型案例,需同時向鹿港鎮公所與彰化市公所報備。
▍老手才知道的隱藏版服務
- 
免費諮詢服務: 
 工務處每週三下午提供「預審諮詢」,帶草案到場可獲修改建議
- 
圖資輔助申請: 
 向地政處申請「地籍圖謄本」(每張20元)搭配現場照片,核准率提升40%
- 
非營利團體優惠: 
 社區發展協會、立案社團申請公益活動,可免繳保證金(需檢附立案證書)
秀水鄉民陳先生分享:「參加公所的說明會後,才知道可以用農地使用證明替代部分文件,幫我省下找地政士的錢。」
道路是大家的公共資產,臨時使用本該合規申請。這幾年縣府其實簡化不少流程,線上申請15分鐘就能完成。下次需要占用道路前,記得預留申請時間。與其躲躲藏藏怕被檢舉,不如光明正大拿核准文件,活動辦得安心,鄉親通行也放心。若有特殊需求,直接打電話到工務處養護工程科詢問,承辦員通常很樂意提供變通方案。畢竟安全順暢的用路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