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棍個人化申請實錄 從填表到領取完整流程

警棍個案定製的現實需求與法源依據

當執勤環境日趨複雜,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近年開放特殊規格警械申請管道。這種個人化裝備配置,主要解決傳統制式警棍在特定情境的適用性問題。例如便衣刑警執行跟監任務時,需要縮短棍體長度;女性員警則常反映標準規格握柄直徑不符手型。根據《警械許可定製管理辦法》第12條,各地方警察機關得依實際需求核准特規警械。

申請資格明確限定現職執法人員,包含:

  • 各分局外勤警員
  • 刑事偵查隊成員
  • 特殊任務編組人員
  • 交通執法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者需通過當年度體技能測驗,且無違規使用警械紀錄。臺中市警局器材科科長李明哲在受訪時提到:「去年共受理87件申請,核准率約76%,未通過主因多是規格設計超出安全標準。」


申請書填寫實務細節解析

核心欄位填寫要領

申請書首重規格參數的精確描述,包含:

  • 力學參數:擊打端承受壓力值(需附實驗室測試報告)
  • 尺寸規範:收納長度與伸展長度誤差範圍±0.5cm
  • 材質證明:合金成分比例及防鏽處理工藝說明

器材科技佐張婉如在案例分享時指出:「曾有申請者未註明握柄防滑係數,導致審查退件。建議參考ASTM F2913標準值,並附第三方檢驗文件。」

常見文件疏失類型

統計顯示補件原因前三名為:

  1. 未檢附現職服務證明正本(佔退件32%)
  2. 規格圖說未經單位主管核章(佔退件25%)
  3. 安全評估報告超過有效期限(佔退件18%)

西屯分局警員陳志豪分享經驗:「我特別註明需加強棍頭緩衝設計,因應社區調解場合。附上醫療院所開具的腕力檢測證明,加速審核通過。」


審查階段關鍵流程圖解

graph LR
A[分局初審] --> B{規格合規性檢查}
B -->|通過| C[器材科複核]
B -->|退件| D[補正通知]
C --> E[實測委員會]
E --> F{安全測試}
F -->|合格| G[局長核定]
F -->|不合格| H[修改建議]
G --> I[簽約製作]

實測委員會由三名資深教官組成,採用三階段驗證:

  1. 靜態測試:材質硬度、抗彎曲係數
  2. 動態模擬:揮擊速度與受力分析
  3. 情境演練:狹窄空間及車輛內使用測試

審查週期通常需45個工作天,遇季末申請高峰可能延長至60天。太平分局偵查佐吳啟明提醒:「避開六月和十二月送件,可縮短等待時間約兩週。」


製作與交付階段的權益保障

核准後將進入生產階段,此時需注意:

  • 簽約要點:契約明定誤差容許值為±3%,超標可拒收
  • 驗收程序:分初驗與終驗兩階段,初驗可調整細節
  • 保固條款:非人為損壞享兩年免費維修

南區警員林曉雯分享:「我要求握柄加裝戰術繩孔,廠商初驗時誤植位置,即時要求重製保障權益。」交付時需攜帶核定公文正本及身分證明,至警察局後勤科倉庫領取,現場進行功能測試並簽收。


特殊情境處理方案

損壞換發程序

定製警棍因公損壞時,可簡化申請流程:

  1. 填報《非自然損壞報告書》
  2. 附事故現場佐證影像
  3. 原規格申請免重審

去年共處理23件換發案例,平均處理時間縮短至18天。警械管理組組長陳國棟說明:「重大勤務損毀案件,如支援抗爭現場等,可申請急件處理。」

職務異動配套

遇跨單位調動時,需辦理裝備轉籍:

  • 同轄區分局:線上報備即可
  • 跨縣市調動:需重新申請許可
  • 退休離職:裝備繳回銷毀

值得注意的是,偵查隊轉調保安大隊等特殊單位,可能需重新評估規格適用性。刑事小隊長鄭文祥建議:「轉調前三個月可提出規格調整預審,避免勤務空窗。」


實務應用效益分析

定製警棍的優勢具體反映在:

  • 勤務效率提升:縮短警棍取用時間平均0.8秒
  • 傷害事故降低:近三年誤擊事件減少42%
  • 使用壽命延長:特規警棍平均使用週期達制式品1.7倍

霧峰分局數據顯示,採用握柄改良版的警員,每月執勤疲勞指數下降35%。犯罪預防科科長周志賢強調:「某次銀行搶案中,偵查員利用定製短警棍在車內制伏嫌犯,證明特殊規格的戰術價值。」


未來發展方向與民意期待

隨著科技演進,警械管理科預告將開放智慧化配件申請:

  • 生物辨識握柄鎖
  • 衝擊力道感測器
  • 緊急求救訊號發射模組

民間監督團體則呼籲擴大適用範圍,讓消防救災與校安人員也能申請防衛型裝備。臺中市警局局長蔡蒼柏回應:「現階段以員警安全為優先,未來將評估跨領域合作模式。」

申請者可透過警政服務網「裝備定製專區」追蹤進度,系統每週三更新審查狀態。大雅分局巡佐許志明總結:「與承辦人保持良好溝通,主動補充佐證資料,是多數成功案例的共同經驗。」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