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防疫住宿補貼|隔離檢疫家屬申請萬元津貼詳錄

臺中防疫期間家屬住宿費用支援方案深度分析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推出「隔離及檢疫期間家屬住宿費用補助」專案。這項支援措施主要針對市民在配合防疫政策進行隔離或檢疫期間,其同住家屬因避免感染風險需外宿所產生的經濟負擔。以下將從政策背景、適用情境、申請規範到執行細節進行系統性說明。

政策核心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補助計畫適用於設籍臺中市的民眾,當家中有成員因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接受集中檢疫、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時,其同住家屬為降低交叉感染風險,於旅館或民宿產生的實際住宿費用可申請補貼。補助期間上限為14天,每日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1,000元,每案累計最高14,000元。

關鍵適用情境包含三類:

  1. 居家隔離者家屬:經衛生單位列管追蹤的密切接觸者
  2. 居家檢疫者家屬:入境旅客依規定進行14天自主管理期間
  3. 集中檢疫者家屬:經安排至指定場所隔離者

需特別注意,申請人必須是隔離或檢疫對象的直系親屬、配偶或實際共同生活者,並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補助範圍僅限臺中市合法登記的旅宿業,且申請時需檢附清晰載明住宿日期、房號與金額的統一發票或收據。

申請流程實務操作

文件準備要點

申請時需備齊五類證明文件:

  • 申請書(可至觀旅局網站下載最新版本)
  • 隔離/檢疫通知書影本(需有衛生單位核章)
  • 家屬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或身分證件)
  • 旅宿業開立之住宿費用憑證正本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遞件方式與審查時程

目前提供三種遞交管道:

  1. 線上申請:透過臺中市民服務平台電子表單上傳
  2. 郵寄遞件:寄至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觀光旅遊局
  3. 臨櫃辦理:至臺中州廳觀光旅遊科服務窗口

審查作業時間約14至21個工作天,通過後補助款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若文件缺漏,承辦人員將以電話通知補件,補件期限為收到通知後7日內,逾期視同放棄申請權利。

常見情境處理原則

多人申請情況:同一隔離事件僅限一位家屬代表申請,不得重複請領。若多位家屬分住不同旅館,可合併單據由主要申請人提出。

住宿費用超過補助額度:每日補助上限1,000元,超出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選擇住宿地點時可參考觀旅局官網公布的防疫旅館名單與優惠方案。

特殊身份申請:外籍配偶需檢附居留證;低收入戶另可申請急難救助金,兩項補助可同時請領但需分案處理。

時間效力問題:自隔離起始日起六個月內皆可提出申請,但需注意費用憑證開立日期應與實際住宿期間吻合,事後補開收據需加註原始住宿日期並由旅宿業用印確認。

執行現況與優化方向

根據觀旅局最新統計數據,此專案實施以來已受理超過2,300件申請案,核發總金額突破1,800萬元。其中約15%案件因單據不全或資格不符遭退件,主要缺失集中在:

  • 住宿憑證未載明詳細入住資訊
  • 檢疫通知書影本模糊無法辨識
  • 申請人與隔離者關係證明不足

為提升服務效能,觀旅局近期已採取三項優化措施:

  1. 建立線上預審系統,申請前可上傳文件初核
  2. 增設專線諮詢服務(04-22289111分機58300)
  3. 與區公所合作設置文件代收點

法源依據與權益保障

本專案依據《臺中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訂定,申請人權益受《行政程序法》保障。若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於收到核定通知後30日內提出訴願,並檢附新事證向法制局申請復查。

特別提醒民眾,近期出現假冒補助申請的詐騙案件,觀旅局不會以電話要求提供帳戶密碼或操作ATM。任何可疑情況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未來政策展望

隨防疫政策轉型,此專案將持續滾動調整。觀旅局表示正研議兩項延伸方案:

  • 短期商務隔離家屬適用條款
  • 長期照護機構陪病家屬住宿支援 相關修正草案預計於下一季市政會議提案討論,具體內容可關注臺中市觀光旅遊網公告專區。

這項補助措施有效降低市民配合防疫的經濟壓力,同時維持旅宿產業基本營運能量。建議符合資格者妥善保存住宿單據,即時完成申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透過官民協力,共同建構更完善的防疫支援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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