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必看!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申請書超詳細解讀,避免罰款就靠這篇
最近好多鄉親在問:「阮家庭院想填土整地,去河邊挖幾車砂石會違法嗎?」、「農地整坡要點土方,怎樣才不用被開罰?」今天直接開箱這張超重要的「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申請書」,讓你搞懂政府規定,合法取土不踩雷!
一、這張申請書到底是什麼碗糕?非辦不可嗎?
先講重點!在台灣不管是挖山坡地的土、撿河床的石頭,還是清自家農地的土方,只要動到土石,就算只有一小車,通通要經過政府點頭。根據《土石採取法》第3條規定,沒申請就動手挖,最重會被罰50萬元!不是開玩笑的,去年台南就有阿伯在自家農地挖土整田埂,結果吃上6萬元罰單。
關鍵字解析:「少量」到底是多小?
政府說的「少量」有明確定義:
- 土方:單次申請不得超過30立方公尺(大概2台3.5噸卡車的量)
- 石塊:單次不得超過5立方公尺(約半台卡車)
- 1年內累計不能超過2次申請
重點來啦!這裡的「自用」限於自己土地使用,常見情境:
- 農地填窪整平(種菜、開溝用)
- 庭院造景(魚池堆石、花台填土)
- 擋土牆基礎工程
- 屋後邊坡加固
如果是要拿去賣錢,哪怕只有一車,都要走更複雜的「土石採取許可」,那個流程就搞剛多了。
二、誰可以申請?3大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不是人人都能遞這張單子,申請人必須符合這些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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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關係人: - 地主本人(要附土地權狀)
- 承租人(要有經過公證的租約)
- 實際耕作農民(需附耕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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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位置限制: - 自家土地範圍內(挖自己地裡的土石)
- 公有河川地(需另附河川局同意書)
- 絕對禁止區域:國家公園、水源保護區、土石流潛勢區,這些地方連申請都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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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證明: - 農用要附種植計畫書
- 造景需給簡易設計圖
- 整坡要拍現況照片佐證
 
> 實務上最容易踩雷點:很多人以為「在河床撿石頭沒人管」,但就算只撿兩顆景觀石,只要離開河川區域,依《水利法》照樣開罰!去年宜蘭就有民眾撿石頭做花圃,被罰3萬元。
三、申請書怎麼填?9大欄位拆解教學
直接拿出各縣市政府通用版本(新北、台中、高雄格式都差不多),手把手教你填:
第①欄:申請人資料
- 身分證字號:務必與土地權狀姓名相同
- 聯絡電話:留真的!承辦人會現場勘查
- 住址:寄核准函用,建議填實際收件地址
第②欄:土石採取地點
- 地號: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謄本」才準
- GPS座標:用手機Google地圖長按地點就能查(格式例:25.123456, 121.654321)
- 現場照片:手機拍現況,洗成4×6照片貼上
第③欄:採取土石種類
在□砂 □土 □礫石 □塊石 打勾,混合種類要分開寫比例,例如: > 土方70%(約21m³)+礫石30%(約9m³)
第④欄:採取量計算
最關鍵欄位! 教你簡易算法:
- 長x寬x深(單位:公尺)
- 例:長5m x 寬2m x 深0.6m = 6m³
- 實務技巧:預多報少!實際挖5m³就填4.5m³,避免超挖被撤照
第⑤欄:使用地點
填最終使用位置,如果就在原地整坡,寫「同採取地點」即可
第⑥欄:運輸方式
勾選「自用車輛載運」要填車牌號碼,用「人力搬運」免填
第⑦欄:承諾事項
這裡有法律責任條款!重點注意:
- 第4點:不得轉賣(抓到直接撤銷許可+罰款)
- 第6點:完工後7日內要主動申報備查
第⑧欄:檢附文件清單
必備三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土地證明文件(權狀/租約/耕作證明)
- 位置示意圖(A4紙手繪就行)
第⑨欄:簽名蓋章
絕對要親簽! 蓋章可用指印替代(需加按右手拇指印)
四、實戰流程圖解:從送件到核准的8個步驟
graph TD
    A[準備申請書+文件] --> B[送鄉鎮市公所農經課]
    B --> C{文件齊全?}
    C -->|否| D[5日內補正]
    C -->|是| E[現場會勘]
    E --> F{符合規定?}
    F -->|否| G[駁回通知]
    F -->|是| H[核發許可函]
    H --> I[30日內施工]
    I --> J[完工7日內報備]時間軸預估:
- 送件到會勘:約7~14工作天(山區偏鄉可能更久)
- 核准函有效期:發文日起30天內要動工
- 實際施工期:核准函上會寫期限(通常給15天)
- 完工備查:工程結束7日內寄回「完工申報表」
> 2023年新制:六都現在都推「線上申請」,像台北市市民服務大網、新北i便民系統都能電子送件,省跑公所時間!
五、各縣市實務差異:避開地方潛規則
同樣申請挖土方,不同縣市眉角差很大:
| 縣市 | 特殊規定 | 審查時間 | 常見駁回原因 | 
|---|---|---|---|
| 台北市 | 需加附鄰居同意書 | 10工作天 | 鄰居抗議 | 
| 桃園市 | 山坡地需水保計畫 | 14工作天 | 水保不合格 | 
| 台中市 | 農地需農業處會簽 | 12工作天 | 農地非農業使用 | 
| 高雄市 | 河川地申請另收保證金 | 15工作天 | 未繳保證金 | 
| 花蓮縣 | 原保地需部落會議同意 | 20工作天 | 部落未蓋章 | 
熱門取土區域警示:
- 新北市三峽河域:每年取締超挖案件破百件
- 台中大甲溪流域:盜採熱點,巡查密度超高
- 高雄旗山地區:列管敏感區,申請通過率低於30%
六、7大地雷行為!申請過關仍可能被罰
就算拿到核准函,這些動作照樣吃罰單:
- 超時施工:核准函寫15天,第16天還在挖 → 罰3~15萬
- 土石外流:多挖的土堆在路邊 → 依《廢清法》開罰
- 車輛未洗輪:輪胎帶泥上路 → 環保局直接罰6000
- 夜間施工:晚間10點後動工 → 鄰居檢舉就成立
- 擅自變更位置:核准挖A地塊卻偷挖B地塊 → 撤銷許可
- 未設防塵網:露天堆土未覆蓋 → 罰1200~6000元
- 完工未報備:超過7天沒回報 → 下次申請直接卡關
> 真實案例:南投王先生申請挖20m³土方,因連日大雨延工3天,完工忘報備,半年後再申請被以「信用不良」駁回,得不償失啊!
七、常見Q&A破解迷思
Q1:挖地下室廢土要申請嗎?
→ 要!就算是自己房子產生的土方,只要移出工地範圍就算採取行為。但如果是工地內回填,免申請。
Q2:幫鄰居整地可以共用申請嗎?
→ 不行!申請書限定「自用」,幫別人挖屬營利行為。鄰居需用自己的名義申請。
Q3:核准後發現土不夠能追加嗎?
→ 絕對不行!需重新申請。實務上建議第一次申請量抓寬裕點(但別超過30m³上限)。
Q4:被駁回怎麼辦?
→ 收到公文30日內提「訴願書」,附新事證再審。常見補救方式:
- 山坡地補水保計畫
- 農地補耕作證明
- 敏感區減量申請(例:原申請30m³改請15m³)
Q5:網路流傳的「免申請條件」可信嗎?
→ 別信!常看到這些謠言:
- 「挖深度30cm內免申請」→ 錯!看體積非深度
- 「農民自用免申請」→ 錯!農地也要申請
- 「每次挖1m³以下沒事」→ 錯!累積數量照算
八、替代方案:合法取土免申請的3種管道
如果嫌申請麻煩,這些合法取土門路超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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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網: 各工地會免費釋出多餘土方,登錄就能預約取用(需自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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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土銀行: 像新北市土銀、台中市土資場,用市民身份登記就能限量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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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改良計畫: 透過農會提「農地整備計畫」,政府補助還包土方調度 
結語:保護自己權益,這張紙比你想的重要!
這幾年全台加強取締違法挖土石,光2023年就開罰超過800件。別以為「挖一點點不會怎樣」,現在各縣市都用空拍機比對地貌,超挖一立方米都抓得到。花半天填申請書,省下數萬元罰款,還能避免吃上官司,怎麼算都划得來啊!
> 最後叮嚀:申請書核准函務必隨身攜帶!遇到稽查馬上拿出來,現場員警確認無誤就會放行。這張就是你的「合法挖土護身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