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全攻略|流程、技巧、常見問題一次看懂!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 超詳細圖解攻略!爭取權益自己來
身為臺中人,如果你曾經收到一張讓你覺得莫名其妙、超級不服氣的罰單,或是某個政府機關的決定嚴重影響到你的權益(像是被駁回申請、或是被要求繳一筆你覺得不合理的錢),心裡一定很嘔,想著:「難道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嗎?」
當然不是! 這個時候,「訴願」就是法律給你的重要救濟管道。而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的「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服務,讓你不用出門、不用排隊、24小時都能提出你的不滿和理由,超級方便!但到底該怎麼操作?要注意哪些眉角?這篇就來一次跟你講清楚、說明白,手把手教你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 什麼是「訴願」?什麼時候需要用到「陳述意見」?
在講線上申請之前,我們先花點時間弄懂幾個關鍵名詞,這樣後面操作起來才會更有底氣,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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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到底是什麼?
- 簡單說,就是當你覺得臺中市政府所屬的各個機關(例如:交通局開的罰單、環保局的處分、都發局的駁回決定等等),或是區公所做出來的某個行政處分(就是官方對你做的具體決定,像罰單、不准你申請補助的公文都算)不合法或是不合理,害你的權益受損了。
- 你就可以依照法律(訴願法)的規定,向這個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請求重新審查,看能不能撤銷或變更這個讓你覺得很冤的決定。
- 在臺中市,大部分情況,這個「上級機關」就是臺中市政府。而負責處理訴願案件的單位,就是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裡面的「訴願審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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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陳述意見」又是在幹嘛?
- 當你正式提出訴願之後(不管是透過書面郵寄,或是我們這篇主角「線上申請」),訴願審議委員會就要開始處理你的案子了。
- 「陳述意見」就是在這個處理過程中,法律給你的一個「重要發言機會」!
- 意思就是,訴願審議委員會可能會通知你(或你的代理人),在某個時間點,可以親自到場(或線上視訊)去「當面說明」你為什麼不服、你的理由是什麼、你有什麼證據。 這就叫做「陳述意見」。
- 為什麼重要?因為這是你直接面對委員,把你的委屈、你的論點、你的證據,清清楚楚、有條有理講出來的黃金時刻!比只看紙本資料更有溫度、更能讓委員理解你的立場。講得好,絕對有助於委員做出對你有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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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會用到「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這個服務?
- 重點來了!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的「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服務,指的就是:
- 當你已經提出訴願(申請人),或者你是這個訴願案件的利害關係人(例如處分結果也會影響到你的人)。
- 你收到了法制局的通知(可能是公文,或是其他形式的通知),告訴你這個案子要安排「陳述意見」了。
- 通知上會給你一個期限,問你要不要來陳述意見?如果要,你希望用什麼方式(現場?線上?)?以及你(或你的代理人)什麼時間比較方便?
- 這個「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的平台,就是用來讓你「回覆」法制局的這個通知用的! 你可以在線上告訴法制局:
- 「我要」或「我不要」陳述意見。
- 如果「我要」,那我希望「親自到場」還是「用視訊」的方式?
- 我(或我的代理人)哪些日期、哪些時段比較方便參加?
- 簡單講:這不是用來「第一次提出訴願」的平台,而是用來「回應」法制局關於「要不要來陳述意見」詢問的平台! 千萬別搞錯了步驟。
- 重點來了!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的「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服務,指的就是:
二、 誰可以在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需要準備什麼?
不是每個人都能隨便上去填資料的喔!使用這個線上服務有明確的對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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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
- 訴願人本人: 就是當初提出訴願申請的那個人。這是最主要的申請者。
- 參加人: 法律上叫做「利害關係人」。簡單說,就是雖然不是你提訴願,但這個訴願案件的結果(比如撤銷罰單、或是維持原處分),會直接影響到你法律上的權益,而且你也向法制局申請參加了這個訴願程序並被核准的人。
- 代理人: 如果你有委任律師、或是委任符合規定的親友(例如直系血親、兄弟姐妹、有專業資格的業務代表等)幫你處理訴願案件,而且已經把正式的委任書交給法制局了,那麼你的代理人也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登入系統幫你回覆陳述意見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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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 收到法制局的「陳述意見通知書」: 這是關鍵!通知書上會有非常重要的資訊,是你等一下線上填寫時必須要知道、必須要輸入的:
- 「發文字號」: 長得像
中市法訴字第11112XXXXX號這樣的公文編號。這是線上申請的必填欄位! - 「訴願案號」: 通常是數字組成,代表法制局給你的訴願案件的編號。這也是線上申請的必填欄位!
- 你的姓名(或公司名稱)、地址等基本資料。
- 通知書上會寫明你要回覆的「截止日期」! 千萬別錯過!
- 「發文字號」: 長得像
- 自然人憑證 或 工商憑證: 這是目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線上訴願服務系統最主要的登入方式。你需要有讀卡機和安裝相關的驅動程式/憑證元件。
- 小提醒:如果你沒有憑證卡,就無法使用線上服務,必須改用書面(郵寄或傳真)方式回覆通知書。
- 穩定的網路環境和電腦設備: 建議使用電腦操作,瀏覽器如 Chrome、Edge 等較新版本。手機操作可能會比較不方便。
- 收到法制局的「陳述意見通知書」: 這是關鍵!通知書上會有非常重要的資訊,是你等一下線上填寫時必須要知道、必須要輸入的:
三、 一步一步來!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操作圖解(文字詳解)
重要提醒:以下步驟基於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網站公開資訊及常見流程撰寫,實際操作畫面可能隨網站改版略有不同,但核心步驟與欄位應大致相同。操作時請以網站當下畫面為準。
Step 1: 進入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業務線上申請系統
- 打開你的瀏覽器(建議用 Chrome 或 Edge)。
- 在網址列輸入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的官方網址:
https://www.legal.taichung.gov.tw/(務必確認網址正確!) - 進入法制局網站後,找到「業務專區」或「線上申辦」之類的選單。
- 在裡面找到「訴願業務」或「線上申請系統」的連結。通常會明確寫著「訴願線上申請系統」或「線上申請陳述意見」。
- 點擊進入「訴願線上申請系統」的登入頁面。
Step 2: 登入系統 (使用憑證)
- 在登入頁面,你會看到主要選項是使用 「自然人憑證」 或 「工商/組織憑證」 登入。
- 選擇符合你身分的憑證類型:
- 如果你是個人(訴願人本人或代理人個人身分),選 「自然人憑證(訴願人/參加人登入)」。
- 如果你是公司行號負責人用工商憑證,或代理人用工商憑證登入,選 「工商/組織憑證(訴願人/參加人登入)」。
- (注意:通常還會有「機關登入」的選項,那是給原處分機關用的,一般民眾不要選到)
- 將你的 自然人憑證IC卡 或 工商憑證IC卡 插入電腦的 讀卡機。
- 點擊 「登入」 按鈕。
- 這時系統會跳出視窗,要求你輸入 「憑證密碼」 (就是當初你申請這張卡片時設定的密碼,不是網路銀行密碼喔!)。
- 輸入正確的憑證密碼後,點擊確認。如果密碼正確,系統就會驗證你的身分並登入。
Step 3: 選擇「陳述意見申請」功能
- 成功登入後,你會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的主畫面。這裡通常會有幾個功能選項,例如:
- 訴願申請 (這是第一次提訴願用的)
- 陳述意見申請 (我們要用的!)
- 陳述意見時間查詢
- 案件進度查詢…等等。
- 請找到並點擊 「陳述意見申請」 這個功能按鈕或連結。
Step 4: 輸入關鍵資訊 – 發文字號 & 訴願案號
- 進入「陳述意見申請」頁面後,系統會要求你輸入兩項最重要的資訊,這些資訊都來自你收到的 「陳述意見通知書」:
- 「發文字號」欄位: 請仔細看你的通知書,找到開頭通常是
中市法訴後面接數字和號的完整字號 (例如:中市法訴字第11212XXXX號)。一個字、一個數字都不能錯! 建議直接照抄。 - 「訴願案號」欄位: 同樣在通知書上找到你的訴願案件編號 (通常是純數字,例如:1120XXXX)。也是要一字不差地輸入。
- 「發文字號」欄位: 請仔細看你的通知書,找到開頭通常是
- 仔細輸入完畢後,點擊 「查詢」 或 「確認」 按鈕。
Step 5: 確認案件資料 & 填寫陳述意見意願
- 如果輸入的發文字號和訴願案號正確無誤,系統就會帶出 「你的訴願案件基本資料」。請務必仔細核對:
- 訴願人姓名/名稱: 是不是你本人或你的公司?
- 案由: 是不是你申訴的那件事?
- 通知書上的其他基本資料是否相符?確認無誤才能繼續! 如果資料不對,可能是輸入錯誤,請回上一步檢查字號;如果確認輸入正確卻顯示錯誤,請立即聯繫法制局訴願審議科確認 (電話請自行查詢官網最新資訊)。
- 核對資料正確後,就進入最重要的部分:表達你的「陳述意見意願」。通常會有幾個選項讓你勾選:
- □ 申請陳述意見: 這個一定要勾!表示 「我要去陳述意見」。如果不勾選,視同放棄!
- 陳述方式: 勾選「申請陳述意見」後,通常需要選擇你希望的方式:
- □ 親自到場陳述意見: 選擇這個,表示你願意親自到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定的地點(通常是市政大樓內的會議室)現場說明。
- □ 以視訊方式陳述意見: 選擇這個,表示你希望透過視訊會議(如Webex、Teams等,法制局會通知使用平台)的方式進行說明,不用親自到場。這對於住比較遠、或時間難配合、或當下不便出門的人很方便!
- □ 不申請陳述意見: 如果勾選這個,表示 「我放棄這次陳述意見的機會」。除非你有特殊理由確定不需要發言(例如證據非常充分,書面即可),否則強烈建議不要輕易勾選這個! 放棄這個權利,等於放棄一個直接說服委員的重要機會!
Step 6: 填寫代理人資料 (如果是由代理人陳述意見)
- 如果你本人不打算親自去陳述意見(不論是到場或視訊),而是委任代理人(例如律師)去幫你說明,那麼在這個步驟就需要填寫代理人的詳細資料。
- 欄位通常包括: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或律師證號)
- 代理人聯絡電話 (務必填寫可即時聯絡到的號碼)
- 代理人電子郵件 (重要聯絡管道)
- 代理人通訊地址
- 請務必確認代理人資料正確無誤,特別是聯絡電話和Email,這關係到法制局後續通知代理人開會細節。
Step 7: 填寫方便陳述意見的時段 (極重要!)
- 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法制局需要知道你和你的代理人(如果有的話)哪些時間是方便出席陳述意見會議的,這樣他們才好安排會議時間。
- 系統會提供一個 「可選擇時段」的清單 (通常是未來幾週的工作日時段,例如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的區間)。注意:這個清單是系統根據法制局內部可安排的時間提供的,不是你能隨意填寫任何時間。
- 你需要從系統提供的 「可選時段」中,勾選出「你(或你的代理人)絕對可以出席」的時段。通常會要求你勾選 多個 時段 (例如至少3個以上),越多越好! 這樣法制局安排成功的機率才高。
- 絕對不能只勾一個時段! 萬一那個時段被其他案件先預約了,或者委員時間衝突,而你又沒有其他可選時段,很可能就會被視為「無法配合」,而喪失陳述意見的機會! 所以,只要是你或代理人能配合的時段,就盡量勾選起來。
- 仔細看清楚每個時段的日期和上/下午! 不要勾錯。
Step 8: 確認資料 & 上傳委任書 (若由代理人陳述)
- 填寫完所有資料(意願、方式、代理人資料、方便時段)後,系統通常會提供一個 「確認」頁面,把你剛剛填寫的所有資訊再列出來給你最後一次檢查。
- 請花時間逐項仔細核對! 特別是:
- 發文字號、訴願案號: 對不對?
- 陳述意願: 有勾「要陳述」嗎?方式選對了嗎?
- 代理人資料: 姓名、電話、Email 有沒有打錯?
- 方便時段: 勾選的日期、時段是不是你真的能配合的?有沒有勾足夠多個?
- 如果是由「代理人」去陳述意見:
- 在這個確認步驟,系統通常會要求你上傳「委任書」的電子檔 (PDF 或 圖檔)。
- 委任書是必備文件! 沒有合法有效的委任書,你的代理人就沒辦法代表你發言。
- 委任書的格式,通常在當初你提出訴願時,法制局的網站或申請書上就有範本可以下載。如果沒有,可以上法制局網站「訴願業務」專區找,或直接打電話去問範本格式。
- 委任書必須由你本人 (訴願人) 親自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也要簽名或蓋章。如果是公司,要蓋公司大小章。
- 把簽署好的委任書掃描成清晰的電子檔 (PDF最好),在系統指定的地方點選「上傳檔案」。
- 確認檔案有成功上傳! 系統通常會顯示檔名或提供預覽。
- 核對所有資料都正確無誤,必要文件也上傳好了,就準備送出。
Step 9: 送出申請 & 記錄申請案號
- 點擊 「送出申請」 或 「確認送出」 按鈕。
- 送出後,系統通常會進行最後的處理。如果成功送出,畫面會顯示「申請成功」的訊息!
- 最重要的一步:系統會產生一組「線上申請案號」!
- 這組號碼非常重要!是你這次線上申請的憑證。
- 務必把這組號碼抄下來!用手機拍下來!或用電腦截圖存檔!
- 這個號碼是你後續查詢進度、或是萬一有問題要聯繫法制局時,最快速找到你申請紀錄的關鍵。
- 系統也可能提供「列印」或「下載收執聯」的功能,強烈建議列印或下載儲存,作為你已完成線上申請的證明。
Step 10: 後續注意事項 – 等候法制局通知
- 線上申請成功送出後,並不表示陳述意見的時間已經確定了!
- 你的申請(包含你要陳述的意願、你填寫的方便時段)會送到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審議科承辦人員手上。
- 承辦人員會根據:
- 你提供的方便時段
- 訴願對造機關(當初做處分的機關,例如交通局)代表的方便時間
- 訴願審議委員的開會時間
- 會議室(或視訊資源)的可用狀況 來「協調」並「敲定」最終的陳述意見日期、時間和方式(現場或視訊)。
- 這個協調需要時間,請耐心等候! 法制局會用正式的方式通知你(或你的代理人)最終確定的陳述意見時間、地點(或視訊連結)以及應注意事項。通知方式通常是:
- 書面公文: 郵寄到你(或代理人)的通訊地址。
- 電話通知: 打到你在申請時提供的聯絡電話。
- Email通知: 寄到你(或代理人)提供的電子郵件信箱。
- 請務必留意你的信箱(包含垃圾郵件匣)、電話和郵筒! 不要錯過通知。
- 在收到正式通知前,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電子郵件信箱正確且能正常收信。
四、 線上申請後,陳述意見當天要注意什麼?(超實用技巧)
收到確定時間的通知後,就是重頭戲了!怎麼讓你的陳述意見發揮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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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準備充分:
- 複習你的訴願理由: 把當初寫訴願書的理由、法條依據、證據資料(合約、照片、錄音、公文、法規條文等)重新仔細看過,理清楚邏輯和重點。現場/視訊時不可能鉅細靡遺講完所有書面資料,要抓 「核心關鍵點」。
- 準備簡要的發言大綱或筆記: 時間有限(通常每人10-20分鐘不等,視案情複雜度),事先寫好要講的 重點順序 (1. 2. 3.) 和 關鍵證據 (提醒自己要提出哪份文件或說明哪個證據)。避免緊張下遺漏重點或講得雜亂無章。
- 證據整理: 如果是到場陳述,把相關證據文件 按順序整理好,最好多準備一份副本給委員參考(除非通知書特別說不用)。如果是視訊,先把電子檔準備好,必要時可以分享螢幕展示。
- 演練一下: 自己試著講一遍,計時看看,調整內容。預想委員可能會問什麼問題,先準備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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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出席:
- 親自到場: 務必 提前至少15-30分鐘 抵達通知書上指定的地點(通常是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內的某間會議室)。市政府內部不小,需要時間找會議室,還要報到、核對身分。遲到可能會被視為放棄!
- 視訊參加:
- 提前 至少10-15分鐘 點開通知書或Email提供的視訊連結(或下載好指定的視訊軟體如Webex、Teams)。
- 測試你的設備! 麥克風、喇叭(或耳機)、網路攝影鏡頭是否正常?網路是否穩定?找個安靜、背景單純的地方。
- 登入會議室後,把名稱改成你的真實姓名(或代理人姓名)。
- 靜音等候,直到會議開始或主持人請你發言再開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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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意見時的表達技巧:
- 態度懇切,保持冷靜: 即使你覺得很委屈,也要盡量控制情緒。理性、有條理、基於事實和法律的說明,比情緒化的抱怨更有說服力。尊重委員和其他與會者。
- 開門見山,簡明扼要: 時間寶貴,一開始就點出你認為原處分最關鍵的錯誤在哪裡? (例如:適用法條錯誤、事實認定不清、違反比例原則、程序違法…) 接著用 最精簡 的方式說明你的理由和證據支持。避免離題或過多枝微末節。
- 聚焦核心爭點: 委員可能已經看過書面資料。你的口頭說明應該 強化重點、澄清疑點、回應書面中可能沒講清楚的地方,而不是重複書面內容。
- 善用證據: 提到某個關鍵點時,可以 主動提示:「關於這點,我提供的OO證據第X頁有記載…」或「當時的錄音檔在幾分幾秒可以聽到…」。如果是視訊,可以詢問:「委員,我這邊有份關鍵文件,是否方便讓我分享螢幕給大家看?」
- 聽清楚委員的問題: 委員可能會打斷你,或在你陳述後提問。務必聽清楚問題的核心是什麼? 如果不確定,可以禮貌地請委員再說明一次。針對問題回答,不要答非所問。
- 實話實說,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對於委員的提問,知道就明確回答,有證據就提出。如果不確定或真的不知道,就誠實告知「這部分我不清楚」或「我需要再確認」,千萬不要硬掰或猜測。 誠信很重要。
- 控制時間: 注意時間,如果快到了,主動做結尾:「以上是關於XX爭點的主要說明,時間關係,其他細節請委員參閱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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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後:
- 不論是現場或視訊,結束時可以簡單說:「謝謝委員」。然後安靜離場或退出會議室。
- 陳述意見結束後,不會當場宣布結果。訴願決定還是需要委員們開會正式評議後,用書面方式寄送給你。
五、 線上申請常見問題 Q&A (你一定會遇到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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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沒收到紙本通知書,但聽說可以線上申請,我可以直接申請嗎?
- A: 不建議! 系統需要你輸入 「發文字號」 和 「訴願案號」 才能確認是哪個案子。沒有通知書,你很難知道正確的字號。建議先主動聯繫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審議科,確認是否已有安排陳述意見,並詢問你的發文字號和案號。確認後再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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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線上申請的截止時間是幾點?是看送出時間嗎?
- A: 務必以你收到的「陳述意見通知書」上記載的「書面回覆截止日期」為準! 線上系統理論上24小時開放,但 強烈建議在截止日「前3天」就完成申請,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或系統出狀況,或是你發現缺文件來不及補。系統的申請時間戳記是以你成功送出申請的時間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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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線上申請送出後,才發現填錯資料(例如勾錯意願、寫錯電話、勾錯時段),怎麼辦?
- A: 立刻!馬上!盡快!打電話給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審議科!
- 提供你的「線上申請案號」和「訴願案號」。
- 說明你要更正哪個欄位的資料。
- 詢問承辦人員該如何處理(可能需要你重新線上申請一次,或是承辦人員後台協助註記更正)。千萬不要放著不管!
- A: 立刻!馬上!盡快!打電話給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審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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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已經線上申請了,但一直沒收到法制局通知確定的時間,快超過通知書上的截止日了,怎麼辦?
- A: 主動打電話詢問! 提供你的「線上申請案號」和「訴願案號」,詢問承辦人員是否收到你的線上申請?進度如何?何時會通知?確認你的申請有成功進入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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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沒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怎麼辦?
- A: 無法使用線上申請系統。 你必須依照通知書上的說明,改用 「書面」方式回覆:
- 在通知書上勾選你的意願、方式、方便時段、填寫代理人資料。
- 如果由代理人陳述,記得 「親簽」的委任書正本 一定要附上。
- 在 截止日期前,用 「郵寄」 (掛號) 或 「傳真」 (傳真後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 的方式,回覆給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訴願審議科。注意:通知書上通常會寫明收件地址和傳真號碼。
- 絕對不要拖到最後一天! 郵寄要考慮送達時間,傳真可能塞車。
- A: 無法使用線上申請系統。 你必須依照通知書上的說明,改用 「書面」方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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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勾選了「要陳述意見」也填了方便時段,但後來收到通知說「因故無法安排」,這是什麼意思?
- A: 這表示法制局在協調你、對造機關、委員的時間後,在你提供的所有方便時段內,都找不到一個大家(特別是委員)都能配合的共同時間。這種情況雖然不多,但偶爾會發生。
- 這 「不算是你的錯」,也不會因此對你的訴願案產生不利影響。
- 訴願審議委員會 直接依據你之前提出的書面訴願書、答辯書和證據資料來審議,做出決定。你沒有口頭補充的機會了,所以當初的書面資料更要寫得完整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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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陳述意見時可以帶親友一起去嗎?
- A: 通常不行! 陳述意見是正式的行政程序,為了維持秩序和聚焦討論,原則上只有「訴願人本人」、「參加人本人」、或其「合法委任的代理人」可以進入會場或視訊會議室發言。 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需要翻譯、協助行動不便者),且 事先徵得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席的同意,否則旁聽通常是不被允許的。請遵守現場或線上會議的工作人員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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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陳述意見時講得不好,會不會害我輸掉訴願?
- A: 陳述意見是 「補充說明」 的機會,目的是讓委員更清楚你的主張。委員最終做決定,主要還是 「綜合審酌」 你提出的 「所有書面資料」(訴願書、證據)、對造機關的答辯、相關法規,以及這次陳述的內容。
- 如果你講得沒有很流暢,但 重點都有提到,且書面證據很充分,影響不會太大。當然,如果你講得清楚有條理,更能加分。
- 最糟糕的是「完全放棄」陳述意見的機會! 白白浪費一個讓委員更了解你立場的管道。只要你有準備、態度誠懇、基於事實說明,就不用太擔心講得好不好的問題。
六、 臺中市民一定要知道的訴願小知識 & 權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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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有期限! 這點超級重要!從你收到那個讓你不服的行政處分書 「次日起算30天內」,你就必須要提出訴願!錯過30天,原則上就不能提了(除非有不可歸責於你的特殊理由)!線上申請「陳述意見」不是提訴願,別搞混! 如果你還沒提訴願,請立刻上法制局網站找「如何提起訴願」的資訊,或直接去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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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案件比較複雜、涉及金額大、或是你對法律程序很陌生,強烈建議諮詢律師,或考慮委任專業代理人(律師)幫你處理訴願和陳述意見。 專業人士更能精準掌握法律爭點、撰寫書狀和有效表達。各地方公會或法扶基金會可能有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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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書面: 陳述意見的時間很短。真正的主戰場還是在「書面」的訴願書、補充理由書和證據! 書面資料要寫得 有條理、有依據(法條、事實、證據)、針對處分的錯誤點一一反駁。口頭陳述只是輔助,強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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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聯絡管道暢通: 在整個訴願期間(從你提出訴願到收到決定書),務必確保你留給法制局的「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是正確且你能即時收件的! 錯過重要文件(如補正通知、陳述意見通知、訴願決定書)可能損及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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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不收費! 向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起訴願、申請陳述意見,都是「免費」的! 這是法律保障人民的救濟權利。當然,如果你委任律師,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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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決定不是最終結果: 如果你收到臺中市政府的訴願決定書,結果還是 「駁回」(維持原處分),讓你仍然不服,別灰心!你可以在決定書送達 「次日起2個月內」,向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提起 「行政訴訟」。這是下一個救濟階段。
結語:善用線上便民服務,勇敢爭取你的權益!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的「線上申請訴願陳述意見」服務,真的是科技帶來的便利!省去郵寄的麻煩、節省你寶貴的時間,讓你坐在家裡就能完成重要的程序回覆。希望這篇超詳細的攻略,能幫你徹底搞懂整個流程、避開常見的坑、做好充分的準備。
記住,面對政府機關你覺得不公的處分,「訴願」是你法律上賦予的重要武器。而「陳述意見」就是你在這個戰場上 為自己發聲的關鍵時刻!不要害怕、不要放棄,做好準備、理性表達,勇敢地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最後再次提醒關鍵步驟口訣:
- 收到通知 (陳述意見通知書)
- 備妥憑證 (自然人/工商憑證+讀卡機)
- 線上登入 (進法制局訴願系統)
- 選對功能 (點「陳述意見申請」)
- 輸入雙號 (發文字號 + 訴願案號,一字不差)
- 表達意願 (勾「要陳述」,選方式)
- 填代理人 (若要委任,資料填對)
- 勾時段 (多多益善!)
- 傳委任書 (代理人必傳!)
- 核對送出 (確認再確認!)
- 記申請號 (抄下來!)
- 等局通知 (留意信箱/電話/郵件)
- 充分準備 (複習資料、練講稿)
- 準時出席 (現場早到,視訊早測)
- 理性發言 (重點、證據、冷靜)
祝你訴願順利,成功爭取應有的權益! 臺中市民的權益保障,就從了解並善用這些政府提供的便民服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