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申訴怎麼做?南投交通違規陳述單實戰手札
那天信箱躺著掛號信,拆開竟是超速罰單。看著照片裡模糊的車牌,心裡直犯嘀咕:「這根本不是我啊!」同事老林聽完拍桌:「快去填陳述單!去年我誤闖紅燈被開單,寫清楚時間地點就撤銷了。」在南投,像我們這樣對罰單有異議的鄉親,交通違規陳述單就是關鍵的救濟管道。
一、什麼是交通違規陳述單?
當你收到紅單卻認為有冤屈,這張由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供的制式表格,就是正式表達異議的途徑。它不同於行政訴訟的繁瑣程序,屬於簡便的行政救濟手段。常見適用情境包括:
- 舉發事實有誤差:例如被誤認車牌、照片模糊難辨
- 法規適用疑義:像臨停時間認定爭議
- 不可抗力因素:為閃避突發路況被迫違規
- 程序瑕疵:未依規定出示警員證件
埔里張小姐的經驗很典型:「罰單寫我騎車未戴安全帽,但照片裡長髮飄揚明明是我女兒!附上戶口名簿影本加陳述單,兩週就收到撤銷通知。」
二、取得陳述單的多元管道
實體管道最為直觀:
- 直接到舉發單位(如埔里分局交通組)
-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服務台(南投市中興路757號)
- 各鄉鎮市公所便民櫃檯
線上途徑則適合忙碌族群: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官網「表單下載」專區
- 「南投警政」APP便民服務項目
- 各分局官方Line帳號提供電子檔
草屯陳先生分享:「在粉絲專頁傳訊息問,小編立刻傳PDF檔給我,列印就能用。」
三、填寫技巧與實務眉角
(一)基本資料精準填寫
罰單左上角的舉發單號如同案件身分證,務必正確填寫。曾有民眾填錯號碼,導致案件延誤月餘。聯絡電話建議留兩組,承辦人實際經驗談:「常遇到留市話卻白天沒人在家,延誤溝通時效。」
(二)陳述事由的黃金法則
成功案例顯示,有效陳述應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 要素類型 | 具體要領 | 實際案例 |
|---|---|---|
| 時間佐證 | 對照行車紀錄器時間碼 | 水里鄉農會理事長用冷藏車溫控紀錄證明送貨時間 |
| 空間定位 | 標註Google地圖座標 | 集集民宿業者附停車場入口標示照片 |
| 法規依據 | 引用具體條文項次 | 援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舉發要件 |
竹山分局承辦員警透露:「最怕看到只寫『我沒違規』五個字,具體寫出『當時為閃避突然衝出的野狗,方向盤偏離瞬間壓線』,我們才好調閱其他畫面佐證。」
(三)證據整合的藝術
除了行車紀錄器,別忽略這些利器:
- 商家監視器:請店家協助調閱時間戳記影片
- ETC通行紀錄:證明車輛位置與時間
- 醫療證明:就醫途中緊急違規的可附掛號單
國姓鄉林姓駕駛的聰明做法:「將行車紀錄影片上傳YouTube設私密連結,在陳述單附上網址,承辦人點開就能看。」
四、遞件後的追蹤要領
完成填寫後,可選擇:
- 親送舉發單位:當場取得收件編號
- 郵寄至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建議用掛號並保留執據
- 線上上傳:透過警政服務網填報系統
通常14個工作天內會收到書面回覆。若超過時限,可撥打南投縣警局交通隊專線查詢進度。曾成功撤銷違規停車單的魚池鄉茶農提醒:「記得影印整份陳述資料,有時承辦人來電確認細節,手邊有副本才能馬上核對。」
五、實戰情境解析
案例一:測速爭議
信義鄉林先生收到固定桿超速罰單,陳述單附上:
- 車輛定速巡航設定證明
- 當日GPS軌跡紀錄
- 公證行出具的輪胎尺寸報告 成功證明儀表板時速與測速值差異非改裝所致
案例二:臨停卸貨糾紛
埔里鎮烘焙坊小貨車被開單,老闆娘提供:
- 店面監視器顯示卸貨時間(8分45秒)
- 送貨單客戶簽收時間戳記
- 該路段無禁止臨停標誌照片 最終撤銷罰單
六、法律權益備忘錄
- 救濟時效:收到罰單翌日起30日內須提出陳述
- 雙重保障:若陳述遭駁回,可向監理站申請裁決
- 書面主義:電話申訴不具法律效力,務必書面遞交
- 暫免繳費:提出陳述後,罰款繳納期限自動暫停
名間鄉調解委員會主委特別提醒:「曾遇過民眾誤將陳述單寄到監理站,延誤救濟時效。記住南投案件是由『舉發警局』初審,別跑錯單位。」
七、常見疏失與預防對策
地雷1:情緒性用詞 「警察亂開單」等字眼易模糊焦點。中興新村退休法官建議:「用『舉發內容與事實有出入』等中性表述,聚焦證據力。」
地雷2:忽略簽名欄 未親簽的陳述單依法無效。去年約3%案件因漏簽被退回。
地雷3:證據過量 某科技主管附上200頁行車數據,反使重點模糊。交通隊承辦人透露:「整理成3頁摘要加QR碼連結完整資料,最有利審核。」
八、權益保障的延伸思考
當陳述未獲採納時,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請求舉行聽證。鹿谷鄉茶園負責人曾運用此程序,攜帶航拍圖與物流排程表現場說明,成功逆轉罰單。
定期查詢「南投縣交通裁決處」網站公告的最新處理原則也很重要。去年修正的違規舉證指引中,新增「雨霧天候辨識度容錯條款」,讓多位霧社山區駕駛受惠。
結語:掌握程序 理性溝通
那張超速罰單,最後我附上當日高鐵票根與租車契約,證明車輛非我駕駛。三週後收到撤銷通知時,深刻體會到陳述單是公民與執法機關的理性對話平台。南投縣警局交通組長在地方座談會說得好:「我們開單是為交通安全,撤單是為程序正義。」妥善運用這張表格,既是維護權益,更是參與公共事務的實踐。
本文經驗分享基於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公開資訊與民眾實務案例,具體個案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