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好康報你知:南投縣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申請
每當五月房屋稅單寄達,總讓不少南投鄉親眉頭深鎖。特別是經濟弱勢家庭,稅賦壓力往往成為生活重擔。南投縣政府其實有項鮮少人注意的德政——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最高能減免應納稅額六成。這項措施已實施多年,但實際申請比例卻不到符合資格者的四成,多數人因不熟悉程序而錯失權益。
一、誰能申請?減免條件深度剖析
基本資格雙要件
- 稅籍關係:房屋必須坐落南投縣轄區內,且申請人為房屋所有人或共有持分人
- 福利身分:當年度經南投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需持有縣府核發的有效證明)
房屋使用限制
- 減免僅適用於實際居住的自用住宅
- 營業用、出租或空置房屋不符合減免資格
- 房屋評定現值不得超過新台幣120萬元(2025年標準)
graph TD
    A[申請資格] --> B[南投縣房屋所有人]
    A --> C[當年度低收入戶]
    A --> D[自用住宅]
    D --> E[非營業用]
    D --> F[非出租]
    D --> G[非空置]特殊情況處理原則
- 共有房屋:持分者皆需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才可全額減免,若部分符合則按比例計算
- 繼承未辦登記:需檢附繼承證明文件及切結書
- 違章建築:實際居住且符合條件者,憑門牌證明與水電繳費紀錄可申請
二、減免幅度與計算實例
法定減免級距
| 低收入戶等級 | 減免比例 | 年度減免上限 | 
|---|---|---|
| 第一款 | 60% | 無上限 | 
| 第二款 | 40% | 30,000元 | 
| 第三款 | 20% | 15,000元 | 
實際試算案例
案例: 陳先生持有草屯鎮自住平房,房屋課稅現值85萬元,適用稅率1.2%,核定為第二款低收入戶
原應納稅額 = 850,000 × 1.2% = 10,200元
減免金額 = 10,200 × 40% = 4,080元
實繳稅額 = 10,200 - 4,080 = 6,120元三、申請時程與管道選擇
年度申請期限
- 常規申請: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適用當年度減免)
- 逾期補申請:最遲可延至9月30日,但僅能追溯至申請當年度
- 特殊事由:資格異動者應於變更日起30日內申報
多元申請管道
pie
    title 申請管道使用比例
    “臨櫃申請” : 55
    “線上申辦” : 30
    “郵寄申請” : 10
    “到府服務” : 5臨櫃辦理據點
| 服務處 | 地址 | 服務時間 | 
|---|---|---|
| 南投稅務局 | 南投市復興路200號 | 08:30-17:30 | 
| 埔里分處 | 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60號 | 08:30-12:30/13:30-17:30 | 
| 竹山分處 | 竹山鎮雲林路54號 | 08:30-12:30/13:30-17:30 | 
線上申辦步驟
- 登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官網
- 進入「線上申辦」專區選擇「房屋稅減免」
- 上傳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身分證、房屋權狀)
- 使用手機認證或自然人憑證完成電子簽章
- 取得申辦案號即完成程序
四、必備文件清單與常見問題
核心文件三項
- 申請書:可至稅務局官網下載或現場索取
- 低收入戶證明:當年度縣府核發正本(需含全戶人口資料)
- 房屋權狀:最新年度謄本(三個月內申請有效)
特殊狀況補充文件
| 情境 | 應備文件 | 
|---|---|
| 持分共有 | 全體共有人同意書 | 
| 繼承未過戶 | 繼承系統表+遺產稅完稅證明 | 
| 無保存登記 | 門牌證明+水電費單(六個月) | 
| 身心障礙者申請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常見申請阻礙排除
Q:低收入戶證明遺失怎麼辦? → 速洽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申請補發,當日可取件
Q:房屋登記親屬名下能否申請? → 需符合實際居住事實,並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與切結書
Q:減免核准後何時生效? → 審核通過後次期稅單自動扣減,已繳納者退稅至指定帳戶
五、權利維護與注意事項
動態申報義務
- 低收入戶資格喪失時,應於30日內主動申報
-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如部分出租)需重新申報
- 未據實申報經查獲,除追繳稅款外另處應納稅額三倍罰鍰
權益救濟管道
若申請遭駁回,可採取三步驟救濟:
- 申請復查:收到駁回通知30日內提出
- 提起訴願:復查結果不服可向縣府遞狀
- 行政訴訟:最終救濟手段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告
六、延伸資源與配套措施
跨稅目整合節稅
除房屋稅減免外,低收入戶還可申請:
-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
- 牌照稅:排氣量2,400CC以下車輛免稅
- 綜所稅:免稅額與扣除額加成計算
縣府輔助機制
- 到府服務:行動不便者可電洽0800-496969預約
- 文件代轉:各鄉鎮市公所提供申請書代收服務
- 法令諮詢:稅務局每周三下午有專人駐點解說
七、實務操作技巧分享
文件準備要訣
- 權狀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 舊年度稅單可作為居住事實輔證
- 戶籍謄本記事欄需完整呈現(不可省略)
節稅組合策略
- 先申請自用住宅稅率(1.2%)
- 搭配低收入戶減免(最高60%)
- 合併使用老屋折舊(最高30年)
- 適用偏鄉加碼減徵(最高30%)
結語:主動出擊保障權益
南投縣這項稅賦減免政策,實質是對經濟弱勢者的居住正義保障。根據稅務局統計,全縣約有3,200戶符合資格,但2024年度僅1,189戶提出申請。許多家庭因不諳法令或畏懼繁瑣程序,平白喪失減稅權益。
建議符合資格的鄉親,每年二月底前主動確認三件事:低收入戶證明是否有效、房屋使用情形有無變更、稅籍資料是否正確。及早備妥文件,透過最便利的管道提出申請,讓政策美意真正轉化為生活壓力的減輕。畢竟,稅賦公平的真諦不在齊頭式平等,而在於按實際負擔能力給予相應調整,這正是南投房屋稅減免制度的核心精神。
本文內容依據南投縣稅務局最新公告修正,法規異動請以官方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