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看護空缺別慌張!遞補外籍看護申請實戰手冊

何時需要啟動遞補申請?

當您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因契約期滿、轉換雇主或中途解約離職,導致照護人力出現缺口時,就符合遞補招募的申請條件。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全臺每年約有3.2萬個家庭面臨看護工轉換期的空窗問題。常見適用情境包括:

  • 原看護工契約期滿未續約
  • 看護工提前解約返國
  • 看護工經地方政府認定不適任
  • 看護工轉換至其他雇主工作

特別提醒:若原看護工是透過「期滿轉換」機制轉出,您必須在轉出生效日次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申請遞補,逾期將喪失資格。

申請前的關鍵準備

確認被看護者資格

遞補申請首要條件是被看護者仍符合聘僱標準,需具備以下證明文件之一:

  1. 醫療診斷證明: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醫療機構開立

    • 特定病症項目:巴氏量表評分未達60分
    • 全日照護需求:需註明24小時照護必要性
    • 有效期:診斷日起60日內
  2. 身心障礙證明: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註記需長期照護)

  3. 長照中心評估: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CMS第7級以上

備齊基礎證件文件

文件類型 注意事項
申請書正本 勞動部網站最新版本
雇主身分證件 正反面影本需清晰
戶口名簿影本 記事欄不可省略
原聘僱許可函 遺失需先申請補發
看護工離境證明 機場移民署核發

四階段申請流程解析

第一階段:線上登錄申請

  1. 至勞動部「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註冊帳號
  2. 填寫「遞補招募申請書」電子表單
  3. 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PDF或JPG格式)
  4. 取得案件編號後列印申請書

第二階段:書面文件遞交

完成線上申請後7日內,需將紙本文件親送或郵寄至: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文件清單需依序排列:

  1. 申請書正本(線上列印版)
  2. 被看護者資格證明
  3. 雇主身分證影本
  4. 戶口名簿全戶影本
  5. 原外籍看護工離境證明

第三階段:文件審查期

勞動部收件後將進行雙重審核:

  • 形式審查(3工作日):確認文件齊全性
  • 實質審查(7-14工作日):核對照護資格真實性

常見補件情況:

  • 診斷證明超過有效期
  • 巴氏量表未載明具體分數
  • 戶籍資料記事欄缺漏
  • 離境證明文件模糊不清

第四階段:結果通知與後續

  • 核准:收到「遞補招募許可函」(有效期3個月)
  • 駁回:附理由說明書,可於30日內提出申復
  • 收到許可函後,應於60日內完成新看護工選聘

雇主責任與權益須知

新舊看護工交接要點

  1. 原看護工離境前7日:

    • 結清薪資與加班費
    • 支付返程機票費用
    • 取得離境切結書
  2. 空窗期注意事項:

    • 可申請「喘息服務」(每年最高52日)
    • 各縣市長照中心提供臨時照護資源轉介
  3. 新看護工到職後:

    • 3日內通報當地勞工局
    • 7日內辦理健保加保
    • 30日內簽訂書面契約

常見勞資爭議預防

近期爭議類型統計表:

爭議原因 比例 預防建議
薪資計算糾紛 42% 薪資單雙語對照
休假安排爭議 28% 明確排休制度
工作內容歧異 19% 職務說明書簽認
生活管理衝突 11% 訂立合理生活公約

特別提醒:新聘看護工入境後,需於3日內陪同至醫院接受健康檢查,若未合格將遭廢止聘僱許可。

申請過程的實務技巧

文件準備心法

  • 診斷證明加註要點:

    請醫師明確記載:「需24小時專人照護」及「巴氏量表評分__分」字樣,避免模糊描述導致退件。

  • 戶籍謄本注意: 應申請「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版本,記事欄需包含:

    • 被看護者身心障礙註記
    • 主要照顧者親屬關係
    • 最近半年戶籍異動
  • 離境證明替代方案: 若看護工失聯無法取得正式離境證明,可備齊:

    1. 警局報案證明
    2. 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函
    3. 切結書(敘明失聯過程)

系統操作訣竅

線上申辦系統常見錯誤類型:

  1. 檔案上傳失敗:單檔需小於5MB,建議用PDF格式
  2. 資料不相符:身分證號、姓名需與戶籍完全一致
  3. 診斷證明逾期:掃描時注意有效日期欄位清晰度

建議操作步驟:

  1. 先下載「申請書填寫範本」參照
  2. 離線填妥後再登入系統輸入
  3. 每頁掃描文件加上浮水印: 「僅供○○申請使用」
  4. 完成上傳後列印確認清單核對

特別情境處理原則

轉換雇主注意事項

若原看護工透過「期滿轉換」機制轉出:

  • 需取得新雇主開立的「接續聘僱證明」
  • 勞動部系統會自動比對轉換紀錄
  • 不得要求轉出看護工支付任何費用

緊急照護替代方案

申請審核期間若遇照護空窗,可運用資源:

  1. 短期替代服務

    • 各縣市長照專線(1966)申請居家服務員
    • 衛福部「喘息服務」計畫(每日補助1,250元)
  2. 民間支援系統

    •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臨時照護轉介
    • 各醫療院所附設護理之家短期安置
  3. 社區互助資源

    • 里辦公處志工支援系統
    • 宗教團體照護協助計畫

新法規重點提醒

113年度新制重點解析:

  1. 文件簡化

    • 取消雇主印章需求(全面簽名制)
    • 戶籍資料可改用電子謄本
  2. 審查加速

    • 承諾14工作日完成審查
    • 開設「長照家庭專案窗口」
  3. 罰則調整

    • 非法容留原看護工罰鍰提高至75萬元
    • 未通報轉出狀況將影響未來申請權益
  4. 線上服務擴增

    • 申請進度推播通知
    • 補件掃描QR碼直通功能

結語:建立永續照護關係

完成遞補申請只是開始,建立良好僱傭關係才是長期照護的關鍵。建議雇主:

  • 參加各縣市勞工局辦理的「聘前講習」
  • 簽訂勞動契約時詳列工作細項
  • 建立雙語溝通管道(如1955專線翻譯服務)
  • 定期檢視照護品質與勞工適應狀況

當照護需求隨著被照顧者狀況改變時,可主動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重新評估,適時調整照護方案。完善的照顧計畫不僅減輕家庭負擔,更能讓外籍看護工發揮專業,創造雙贏的照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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