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必看!聘僱外籍助理顧問完整攻略-法規細節到實務操作一次搞懂
律師事務所必看!聘僱外籍助理顧問完整攻略:法規細節到實務操作一次搞懂
當你走進台北101的高檔律師事務所,或是台中七期重劃區的精品法律辦公室,有沒有發現越來越多外籍面孔坐在電腦前分析案卷、或是用流利英文和客戶開會?這些外籍法律人才,很可能就是透過「律師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的管道進來的。今天這篇超詳細攻略,就是要幫台灣的律師事務所老闆、合夥人、或是行政主管,把這個看似複雜的申請流程徹底拆解,從法規要求、必備文件、到地雷區通通講清楚,讓你少走冤枉路!
一、為什麼律師事務所需要聘外籍助理顧問?法源依據在哪?
先講重點:不是隨便想請外國人就能請!台灣對外國人工作管制很嚴格,律師事務所要合法聘外籍助理或顧問,唯一合法管道就是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這條法規特別開放給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而法律服務正是被歸類在這一塊。
常見的職位類型有哪些?
- 法律研究助理:幫律師做英美法系案例研究、寫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整理跨國訴訟證據。尤其遇到國際仲裁案或跨境併購案,這種人才超搶手。
- 外語法律顧問:專門處理英文合約審閱、國際商務談判、或是擔任外籍客戶的窗口。很多事務所接東南亞客戶案源,也會找懂越南文、泰文的法律顧問。
- 科技法律專家:現在最夯的就是懂區塊鏈、AI倫理、個資法GDPR的外籍專家,台灣本土這類人才還不夠多。
- 特定法域顧問:例如專門處理美國專利訴訟、歐盟競爭法、或是中國大陸投資法規的顧問。
注意! 絕對不能申請來做「打雜」工作:像是收發文件、訂便當、接電話、整理書架這種行政庶務,勞動部審查時會直接打槍!工作內容一定要跟「專業法律服務」直接相關。
二、誰有資格當雇主?律師事務所條件大檢驗
不是掛個「律師事務所」招牌就能申請!勞動部對「雇主資格」審超嚴,想送件前先自我檢查這幾項:
✔ 硬性門檻(缺一不可)
- 合法登記有案:你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在台灣完成商業登記或法院登錄,拿出「律師事務所登錄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個人律師執照不夠看,一定要有事務所主體。
- 實收資本額/營運資金門檻:這是很多人忽略的地雷!勞動部雖沒明寫金額,但實務審查時:
- 公司組織:通常會看最近一年度營業額或財務報表,證明有足夠財力支付外籍薪資。
- 合夥或獨資事務所:要準備銀行存款證明或年度收入證明,建議至少能證明有 200萬台幣以上 的營運資金較安全。
- 勞保/勞退不能欠:事務所內所有本國員工(包括律師、助理、行政)的勞保、健保、勞退提繳都要正常繳納,勞動部一定會查!有欠費紀錄幾乎必死。
✔ 軟性條件(影響過件率)
- 國際化業務實績:能證明你真的需要外籍人才。例如:
- 提供過去一年承辦涉外案件清單(客戶名稱、案件類型、國別)
- 與外國律所的聯盟合作協議
- 主要客戶是外商公司的證明
- 合理的聘僱理由:不能只寫「需要英文人才」,要具體說明:
- 為什麼台灣人做不了?(例如:需具備美國律師執照實務經驗)
- 外籍人士能帶來什麼特殊技能或業務拓展效益?
- 薪資待遇符合行情:這點超關鍵!給外籍的薪水絕對不能低於台灣同職位水準,且建議直接對標 「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薪資基準」(目前月薪至少要 47,971台幣,但實務上法律專業通常要開到 6萬5以上 較安全)。薪資太低會被懷疑假聘僱真引進廉價勞工。
三、外籍人選要符合什麼資格?不是金髮碧眼就能過!
別以為隨便找個外國人就能申請,勞動部對「被聘僱者」的資格審查比雇主更嚴格!常見被打槍的原因都在這:
✅ 必備核心條件(缺一不可)
- 學歷或經驗二選一:
- 學歷派:法律相關領域的 學士以上學位。注意!畢業證書要經過 駐外館處驗證 + 台灣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 中譯本公證,三層認證缺一不可。影印本直接寄?保證退件!
- 經驗派:沒有學位?那就要有 2年以上專職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要拿出前雇主的在職證明(載明職稱、工作內容、期間),同樣要三層公認證!自由接案(Freelance)經驗通常不被承認。
- 專業技能證明:光有學歷不夠,要證明他能執行你申請的工作內容。例如:
- 應聘法律研究助理:提供過去寫的法律分析報告範本(需去識別化)
- 應聘合約顧問:提供經手的英文合約(隱藏敏感條款)
- 特定領域專家:出示國際專業證照(如CFA、FRM、PMP等,但需與法律工作相關)
🚫 絕對不能踩的紅線
- 學生簽證打工:持學生簽證的外國人,除非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否則絕對不能聘!違法僱用罰很重(雇主罰 15萬~75萬台幣)。
- 觀光簽證轉工作:人拿觀光簽證進來台灣,想直接境內轉工作證?門都沒有!一定要先出境,等工作許可核准後,用「工作簽證」重新入境。
- 在台無犯罪紀錄:如果該外籍人士已在台灣居住超過3個月,申請時要附上 台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剛入境者免附,但勞動部保留查核權。
四、申請流程全拆解:從簽約到拿到工作證的每一步
最硬核的部分來了!整個流程跑完平均要 2~3個月(不含文件準備時間),而且步驟環環相扣,一個卡關全盤延誤。以下是超詳細分解動作:
📌 Step 0:簽約前重要動作(沒做會後悔!)
- 查核外國人是否可合法受僱:上勞動部「外國人工作資格查詢系統」確認其身分狀態(例如:是否為僑生、配偶等不同身分,申請方式不同)。
- 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合約內容必須包含:
- 職稱、工作內容(需與申請項目一致)
- 薪資金額(明寫數字,寫「依公司規定」會被退)
- 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 合約期限(最長3年,到期可延)
- 終止契約條件(這條超重要,避免日後爭議)
- 合約需中英對照,雙方簽名。強烈建議找台灣律師審過!
📌 Step 1: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雇主端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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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送件到「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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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文件清單(務必齊全,缺一補一超耗時):
文件類型 具體名稱與要求 注意魔鬼細節 申請表格 聘僱外國專業人員申請書 (表格代號:外專聘雇A表) 線上填表後印出,負責人親自簽章 雇主資格文件 律師事務所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最近3個月內申請的版本 最近一期「勞保繳費證明」及「勞退提繳證明」 去勞保局申請正本 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財務報表 獨資事務所可用執業所得申報資料 被聘僱者文件 外國人護照影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 資料頁+簽名頁 學歷證明或工作經驗證明正本+公認證文件 三層認證!缺一不可 外國人專業資格證明文件(證照、獎項等) 非必須但強烈建議附 勞動契約 中英文對照版勞動契約正本 每頁雙方簽名或蓋騎縫章 說明文件 聘僱理由說明書(說明必要性與不可取代性) 具體!舉實例! 公司組織架構圖(標示外籍職位) 顯示該職位的必要性 規費 審查費新台幣500元 郵政匯票或線上繳費 -
審查時間:官方說法約 7~14工作天,但實務上補件來回常拖到 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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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件:拿到 「聘僱許可函」(有效期限通常給 3個月),代表政府准你聘這個人。
📌 Step 2:幫外籍員工申請「工作簽證」(個人端入境許可)
- 負責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或 外籍人士母國之台灣駐外館處
- 核心文件:
- 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函」正本
- 有效護照正本
- 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妥後列印)
- 健康檢查合格報告(需在指定醫院檢查,項目包括漢生病、梅毒、HIV等)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母國+台灣良民證,依在台居住時間判斷)
- 簽證類型:核發的是 「工作簽證」(居留簽證),上面會註明「持證人須於入境15日內申辦外僑居留證」。
📌 Step 3:入境台灣後15天內辦「外僑居留證」(ARC)
- 辦理單位:公司所在地的 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 必帶文件:
- 工作簽證
- 護照正本
- 聘僱許可函影本
- 近6個月內2吋白底照片2張
- 健康檢查補件:如果在國外做的健檢,需補台灣指定醫院核發的「健康檢查證明」(驗痰、X光等項目)
- 規費:1年期ARC費用 1,000台幣
- 拿到文件:外僑居留證(ARC),這是他在台灣的合法身分證件。上面記載工作期限,務必核對是否與聘僱許可一致。
📌 Step 4:到職3天內「申報勞保/健保/勞退」
- 就算只僱用一個外籍員工,事務所也必須在他到職當天加保勞保、就保、提繳勞退,並在3天內向健保署辦理健保投保。
- 薪資扣繳:外籍員工屬「非居住者」身分,薪資所得要按 18% 就源扣繳(除非在台居留滿183天轉居住者身分)。每個月發薪水時就要扣下來,隔月10日前向國稅局繳納。
五、核准後管理與續聘:搞錯日期就GG!
拿到證件不是結束,後續管理沒做好,輕則罰錢,重則廢止許可!這些時間點請設手機提醒:
🔔 重要期限管理表
| 事項 | 時間點 | 處理動作 | 罰則參考 |
|---|---|---|---|
| 工作許可到期 | 效期屆滿前 4個月 | 申請「展延聘僱許可」 | 逾期未展延,外籍員工須出境,重辦代價高 |
| 外僑居留證到期 | 效期屆滿前 30天 | 向移民署申請延期 | 逾期罰 2,000~10,000台幣 |
| 合約終止/離職 | 契約終止日起 3天內 | 向勞動部「申報廢止聘僱許可」 | 未申報罰 3萬~15萬台幣 |
| 通訊資料變更 | 異動後 7天內 | 主動通知勞動部及移民署 | 未通報罰 6,000~30,000台幣 |
| 工作內容變更 | 異動前 | 向勞動部申請「變更許可」 | 未申請罰 3萬~15萬台幣 |
續聘(展延)重點
- 何時能申請?最早許可屆滿前 4個月,最遲 屆滿前 一定要送件。
- 要準備什麼?除了當初的申請文件(需更新版本),還要附上:
- 該外籍員工在職期間的工作報告或績效評估
- 事務所繼續聘僱的必要性說明(例如:該員工參與的重要案件進展)
- 過去3年無違反勞工法令的證明(向地方勞工局申請)
- 能延幾次?法規沒限制次數,但每次展延最長 3年,實務上勞動部會逐年審查必要性。
六、律師事務所最常踩的10大地雷區(附真實案例)
根據行政訴訟判決和業界慘痛教訓,這些錯誤千萬別犯:
- 薪資灌水被抓包:申請時承諾月薪6萬,實際只付4萬5,把差額「返還」給員工。勞動部會查金流!抓到視同「申請文件不實」,廢止許可+罰款+2年內不能再申請。(案例:台北某商務所被罰20萬)
- 工作內容偷換包:申請名義是「國際仲裁法律顧問」,實際卻叫他處理國內離婚官司、跑法院送狀。勞動部突襲訪查時一問就穿幫!
- 讓員工「接私單」:外籍顧問私下接其他公司案子賺外快。除非該公司也單獨申請許可,否則雇主(事務所)會被認定「未善盡管理責任」。
- 忘記繳就源扣繳稅款:國稅局追稅加罰鍰,金額可能比本稅還高。
- 許可到期前7天才想到要延:展延審查要時間,來不及拿到新許可的話,員工依法須先出境,等新證下來才能再入境。機票錢+停工損失誰扛?
- 健康檢查項目漏勾:少做一個「漢生病檢查」,移民署直接退件,重約醫院等報告又拖2週。
- 契約寫「試用期3個月,不適任無條件解僱」:勞動部認定此條款違反《勞基法》,申請時直接否准。
- 用「顧問費」名義拆薪資:想規避高薪門檻,把部分薪資報成「執行業務所得」。國稅局和勞動部資料會勾稽,抓到視同逃漏稅。
- 員工離職未申報廢止許可:人早走了,系統卻顯示你仍聘僱他。下次申請時被列「不良紀錄雇主」。
- 找代辦公司擺爛不監督:很多事務所委託人力仲介代辦,但文件亂填、契約亂寫,出事時罰單是開給雇主(事務所)!代辦頂多賠你服務費。
七、實務QA快問快答(律師最常問的煩惱)
Q1:我請的外籍法律顧問是遠距工作,人不在台灣,需要申請許可嗎?
A:大哉問!關鍵在 「工作地點」 和 「勞務提供地」:
- 如果簽約時載明工作地點在「外國」,他只是提供跨境法律諮詢服務 → 不需要 台灣工作許可。
- 如果合約寫工作地點在「台灣」,就算他實際在家工作(WFH)→ 需要 許可!因為勞務履行地在台灣。
Q2:外籍員工想兼職教法律英文,可以嗎?
A:不行!除非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內容變更」,新增「兼職教學」項目。擅自兼職被抓到,雇主員工一起罰。
Q3:聘僱許可能轉讓給其他事務所嗎?
A:絕對不行!許可綁定「特定雇主」與「特定外籍員工」。員工換事務所,新雇主必須重辦申請。
Q4:申請被退件了,多久能重送?
A:法規沒限制,補齊文件隨時可重送。但實務上,同一個案2個月內被退3次以上,承辦人員會更嚴格審查。
Q5:外籍顧問的小孩能在台灣讀書嗎?配偶能工作嗎?
A:員工本人持工作居留證,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可依親居留。
- 子女:可讀台灣公私立學校(比照本國生待遇)。
- 配偶:想工作需另行向勞動部申請自己的工作許可,不能共用你的聘僱許可!
結語:成功關鍵在細節與真實性
聘僱外籍法律人才絕對是提升事務所國際戰力的好投資,但政府審查的細緻程度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這篇近4000字的超詳解,幾乎把我們經手上百個案子的精華(和血淚教訓)都攤開講了。最核心的原則就是:真實性與合規性。 別想走捷徑,老實準備文件、合理規劃薪資、明確工作內容,核准率自然高。如果看完還是有點頭痛,找個專精《就業服務法》的台灣律師協助把關,絕對比事後被罰來得划算!現在就行動,打造你的國際化法律團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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