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申請表填寫要點與常見問題
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申請表填寫要點
第六類保險對象基本定義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將保險對象分為六個類別,其中第六類主要涵蓋特定身份族群。這類保險對象通常指無職業且不符合其他類別加保資格的在地居民,包括:
- 榮民及其遺眷
- 在臺無職業的陸港澳地區人士
- 特定無業人口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申請人需符合在臺設有戶籍的基本條件,且未參加職業工會或農漁會等職業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的投保單位統一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負責辦理。
申請資格實務認定
適用對象詳細解析
榮民群體指領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證明文件者。申請時需檢附有效榮民證正本及影本,其眷屬依附加保時需提供戶籍謄本證明親屬關係。
在臺陸港澳居民需檢附有效的居留證件,且居留事由不得為「依親」(依親居留者應透過臺灣親屬投保)。值得注意的是,持有專案居留許可者通常符合資格,但短期停留簽證者則不適用。
無業人口的認定基準為最近三個月內無勞保投保紀錄、未擔任公司負責人、且未參加職業工會。申請時需簽署切結書聲明無業狀態,公所將透過系統查驗真實性。
特殊狀況處理原則
- 轉換投保類別:原屬第一至第五類被保險人失業後,可檢附離職證明轉入第六類
- 新生兒加保:出生六十天內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 出境逾兩年戶籍遷出者:返臺恢復戶籍後需重新辦理投保手續
- 經濟困難者:可同步申請健保費補助方案
申請表填寫技術細節
個人基本資料欄位
身份證字號欄需與戶籍資料完全一致,外籍人士填寫統一證號。常見錯誤包含字元缺漏或新式舊式證號混淆,建議核對最新戶口名簿。
聯絡電話欄應填寫可即時聯繫的號碼,審核階段承辦人員可能致電確認細節。若填寫市話建議加註分機號碼,行動電話需註明是否接收簡訊。
戶籍地址欄需完整填寫至鄰里,此為決定投保單位的關鍵依據。遷入未滿三個月者應加註原戶籍地,避免資料轉移延誤。
投保類別確認欄
本欄需勾選「第六類」選項,並在子項目勾選具體身份:
- □ 榮民
- □ 榮民遺眷
- □ 陸港澳無業居民
- □ 其他無業人口
常見錯誤是未勾選子項目或同時勾選衝突身份(如既勾榮民又勾無業居民)。需特別注意榮民遺眷需同步填寫被依附人資料。
眷屬依附加保欄
依附被保險人的眷屬包含:
- 無職業的配偶
- 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
- 未滿二十五歲的未婚子女
- 年滿二十五歲仍在學或身心障礙子女
填寫時需逐欄登錄眷屬身份證字號、姓名、關係別。依附多位眷屬時應按親等順序填寫,每增加一位眷屬約增加60%保險費(2025年第六類每人基本保費為826元)。
應備證明文件清單
核心必要文件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提供居留證)
- 最新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 申請人私章
- 前類投保單位轉出證明(非首次加保者)
特殊狀況補充文件
| 申請類型 | 應備文件 | 注意事項 |
|---|---|---|
| 榮民身份 | 榮民證正本及影本 | 需在有效期限內 |
| 榮民遺眷 | 親屬關係證明 | 需載明榮民配偶或父母身份 |
| 港澳居民 | 臺灣地區居留證 | 居留事由非依親 |
| 失業轉入 | 離職證明或退保轉出單 | 載明最後在保日期 |
| 外籍配偶 | 婚姻關係證明文件 | 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
保費計算與繳納方式
最新費率標準
2025年第六類保險對象每月保險費計算公式:
保險費 = 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60%)
目前固定投保金額為18,300元,每人每月應繳:
18,300 × 5.17% × 60% = 826元(四捨五入)
眷屬依附投保時,超過三口的第四口起免計費。經濟困難者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減免:
-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 中低收入戶:補助50%
- 特殊境遇家庭:補助70%
繳費管道優化建議
完成申請後約十五個工作日會收到「健保繳款單」,可透過以下管道繳納:
- 便利商店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免手續費)
- 全國農漁會信用部臨櫃繳款
- 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
- 設定銀行帳戶自動扣繳
建議優先辦理金融機構自動扣款,可避免逾期風險。若未收到繳款單,可至健保署官網的「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專區線上補單。
常見申請障礙排除
表格填寫錯誤修正
案例一:身份證字號填寫錯誤 處理方式:攜帶身分證正本至公所辦理更正,無需重新填表
案例二:眷屬關係認定爭議 處理原則:檢附戶籍謄本或法院判決書佐證親屬關係
案例三:職業狀態爭議 解決方案:提供無勞保證明或簽署切結書,必要時由公所實地訪查
時效性問題處理
申請表送出後標準處理流程為十四個工作日,遇連續假期可能延長。若急需就醫可:
- 持送件收據至健保署各分區申請「急用就醫卡」
- 先自費就診,核卡後半年內辦理退費
- 使用「健保快易通」APP查詢進度
跨縣市申請要點
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時,仍須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但可透過以下方式簡化流程:
- 委託他人代辦(需經公證的委託書)
- 郵寄申請(建議使用雙掛號)
- 線上預填申請表後郵寄正本
權益維護注意事項
就醫權益保障範圍
完成投保後可享有與其他類別相同的醫療服務,包含:
- 門診診療與藥品給付
- 住院醫療照護
- 預防保健服務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特別提醒:第六類保險對象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可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六個月內申請核退,但核退金額有上限規定。
爭議申訴管道
對投保資格認定或保費計算有疑義時:
- 先向承辦公所提出書面複查
- 三十日內得向健保署申請審議
- 不服審議結果可提行政救濟
建議保留申請表副本及送件證明,必要時可洽各地健保署辦公室安排諮詢專員解說。定期檢視繳費紀錄是否正確,發現異常應立即反映。
法規更新與趨勢
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告,2025年針對第六類保險對象將實施兩項新措施:
- 線上申請系統升級:新增眷屬關係智能比對功能
- 經濟弱勢認定標準放寬:納入因災害致經濟困難者
- 繳費證明電子化:全面推動電子繳款單服務
建議申請人每半年至健保署官網查閱法規異動公告,或訂閱「全民健保行動快訊」掌握最新權益資訊。對於特殊個案認定,各地方公所設有專責輔導員提供個別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