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籌組人民團體完整指南|申請流程、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籌組人民團體完整指南|手把手教你成立社團不踩雷

一、搞懂什麼是「人民團體」?台灣常見3大類型解析

人民團體在台灣指的是由民眾自主發起、依法成立的組織,簡單說就是「民間社團」。根據《人民團體法》,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把這些團體分成三大類:

  1. 職業團體:像台中市醫師公會、美容工會這類需要執業證照才能加入的團體
  2. 社會團體:最常見的類型!包括同鄉會、校友會、藝文社團、環保協會…只要30人就能申請
  3. 政治團體:涉及政治目的,像政黨或助選組織,申請條件最嚴格

重點來了:根據2023年臺中市統計,超過87%的申請案都是「社會團體」,因為門檻最低也最貼近日常生活。如果你只是想組讀書會、社區發展協會或同好社團,選這個就對啦!


二、籌組前必看!臺中社會局立案的5大核心條件

想通過審核,這些基本門檻一定要先達標:

(1) 發起人資格檢查表

  • 人數:至少找30個年滿20歲的發起人(公務員比例不得超過1/3)
  • 戶籍限制:發起人要有1/2以上設籍在台中市(例:30人需15人戶籍在台中)
  • 雙重國籍注意:有外國籍者不能當發起人
  • 黑名單檢查:發起人不能有犯罪紀錄或曾被撤銷團體負責人資格

(2) 團體名稱潛規則

  • 禁止雷同:名稱不能和現有團體相似(先上全國人民團體網查詢)
  • 禁用敏感詞:避免用「全國」、「中華民國」等字眼
  • 類別標示:名稱要標明性質,例如「臺中市○○協會」、「大里區○○促進會

(3) 組織架構鐵三角

所有團體都必須設置

  • 理事會:至少9位理事(奇數),負責決策執行
  • 監事會:至少3位監事(奇數),負責財務監督
  • 會員大會: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至少開1次

三、圖解申請流程|7步驟完成社會局立案

STEP 1:名稱預查(避開重複最關鍵)

  • 線上填「人民團體名稱預查表」到臺中市民服務平台
  • 社會局3天內回覆,核准後保留6個月申請期
  • 實用技巧:名稱最好備3個志願序,提高通過率

STEP 2:召開發起人會議(必做3件事)

  1. 開會通知:7天前寄開會通知給所有發起人(留存證明)
  2. 會議紀錄:當場記錄「通過章程草案」、「選籌備委員」兩項決議
  3. 簽到名冊:親自簽名+蓋章,不可代簽
    常見地雷:會議紀錄未寫明「無異議通過」會被退件!

STEP 3:撰寫章程(社會局審查重點)

章程必含10大條款:

1. 名稱/宗旨  
2. 組織區域(限臺中市轄區)  
3. 會址(需提供租約或使用同意書)  
4. 會員資格/權利義務  
5. 理事監事名額/權責  
6. 會議召開規則  
7. 經費來源  
8. 會計年度  
9. 解散程序  
10. 章程修改程序  

強烈建議:直接套用社會局範本格式,自創條款易踩雷!

STEP 4:申請立案(紙本送件清單)

備齊這5樣到臺中市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 立案申請書(負責人親簽)
  • 章程草案
  • 發起人名冊(附身分證影本)
  • 籌備會議紀錄
  • 會員名冊(預擬30人以上)

STEP 5:社會局實質審查

審核重點包括:

  • 章程是否抵觸法令(例如會費強制繳納條款無效)
  • 理監事人數是否符合奇數規定
  • 財務條款是否明確(需載明基金來源)
  • 審查期約30天,補件次數平均2.3次(2023年統計)

STEP 6:召開成立大會

收到核准函後,45天內要完成:

  1. 通知全體會員開會(15天前寄達)
  2. 選出第一屆理監事
  3. 通過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
  4. 會議紀錄15天內報社會局備查

STEP 7:辦理法人登記(非必要但推薦)

想讓團體擁有法律人格(例如開銀行帳戶、買財產),需額外到臺中地方法院辦法人登記,需準備:

  • 社會局核准公文
  • 理監事名冊(附戶籍謄本)
  • 會員大會紀錄
  • 繳交1,000元登記費

四、臺中社會局免費資源活用術

(1) 預約諮詢服務

  • 專線:04-22289111分機37500(週一至五8:00-17:00)
  • 現場輔導: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帶草案可即時修改
  • 文件健檢:寄電子檔到society@taichung.gov.tw,3工作日回覆

(2) 文件範本懶人包

官網必下載3寶:

  1. 社會團體章程範例(含17條標準條文)
  2. 會議紀錄格式(含簽到表整合版)
  3. 理監事選票模板(符合選罷法格式)

(3) 常見補件原因TOP5

避開這些地雷省下2個月:

  1. 會議紀錄未寫「經出席發起人全數無異議通過」(佔退件率42%)
  2. 理事名額設為偶數(依法須奇數)
  3. 會址未附房屋稅單或房東同意書
  4. 發起人名冊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章程漏寫「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條款

五、熱門Q&A破解迷思

Q1:沒錢租辦公室能申請嗎?

→ 可!用「發起人住所」當會址(需該人同意書),但不得用郵政信箱

Q2:外縣市民眾能加入台中團體嗎?

→ 會員不限戶籍,但「發起人」需1/2設籍台中,理監事則無限制

Q3:申請通過後每年要繳報告嗎?

→ 每年5月底前要交「年度工作報告+財務報表」給社會局,否則罰3千~1.5萬

Q4:想辦募款活動怎麼申請?

→ 向社會局申請「勸募許可」(需活動前20天送計畫書),違法募款最重罰100萬

Q5:團體被廢止立案會怎樣?

→ 不得再以團體名義活動,財產依法清算,負責人3年內不得再組新團體


六、實戰案例分享|從失敗到成功的關鍵

案例:大里區青創協會籌組血淚史
第一次送件被退:因章程寫「得連選連任」卻未明定屆數(違反內政部規定)
修改後通過的秘訣:

  1. 在章程第15條明定「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
  2. 附上會址房屋稅單(原本只給租約)
  3. 發起人名冊加註「戶籍欄」方便審查
    從送件到核准只花28天!

七、延伸資源清單

  1. 法規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人民團體法》
  2. 線上課程:臺中市政府社團經營培力工作坊(每年4月/10月免費報名)
  3. 文件下載:臺中市社會局人民團體專區 → 表格下載區
  4. 進階攻略:申請「稅籍編號」教學(向國稅局申辦可開發票)

最後提醒:2024年起臺中市新增「團體資料線上維護系統」,核准後記得註冊帳號上傳理監事異動資料,避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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